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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完全统一的基本问题解析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维护国家统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和稳定的心理习惯。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维护祖国的主权与安全,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基础,也是全体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台湾问题又称两岸问题,是指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集团从大陆败退台湾,至今所衍生的主权、领土等一系列问题。“一纲”是指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这是原则问题,不容商量。

祖国完全统一的基本问题解析

1.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意义。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第一,捍卫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维护国家统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和稳定的心理习惯。第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没有国家的完全统一,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复兴。第三,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维护祖国的主权与安全,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基础,也是全体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

2.台湾问题的实质。台湾问题又称两岸问题,是指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集团从大陆败退台湾,至今所衍生的主权、领土等一系列问题。台湾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二战后,台湾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均已归还中国。但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却发动了反人民的内战,并于1949年败退台湾,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造成了海峡两岸隔绝的状态,才产生了至今未能解决的台湾问题。由此可见,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纯属中国内政,其实质是分裂与反分裂、“台独”与“反台独”的斗争,焦点是一个中国与“两个中国”或一个中国与“一中一台”的斗争,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台湾问题的解决。

3.“一纲四目”。1963年周恩来将过去十年对台工作经验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是指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这是原则问题,不容商量。“四目”包括:第一,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陈诚蒋经国亦悉由蒋意重用;第二,台湾所有军政和建设费用不足的部分,全部由中央政府拨付;第三,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等到时机成熟后,征得蒋同意后再进行;第四,双方互约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的事情。

4.“叶九条”。1981 年 9 月 30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谈话,进一步阐述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被称为“叶九条”:第一,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第二,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等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第三,国家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第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第五,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第六,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第七,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第八,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第九,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共商国是。

5.“邓六条”。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人学者时所提,要点包括:第一,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第二,坚持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自治的前提是不能损害统一国家的利益,不是“完全自治”;第四,统一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制度,有自己的军队,享有某些独有的权力,但不能对大陆构成威胁;第五,和平统一不是大陆和台湾,谁吃掉谁的问题,“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不现实;第六,举行国共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www.xing528.com)

6.“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第一,“一国两制”的核心是一个中国;第二,两制并存;第三,港澳台作为特别行政区可以享有高度自治权;第四,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武力;第五,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

7.“江八点”。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了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就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出了八项主张,包括:第一,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第二,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第三,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第四,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第五,面向21世纪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第六,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第七,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第八,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的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

8.胡锦涛“六点意见”。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六点意见:第一,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第二,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第三,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第四,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第五,维护国家主权,协商涉外事务;第六,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9.习近平“四点意见”。2013年6月习近平在会见吴伯雄及其率领的中国国民党访问团时,提出:第一,坚持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把握两岸关系大局;第二,坚持在认清历史发展趋势中把握两岸关系前途;第三,坚持增进互信、良性互动、求同存异、务实进取;第四,坚持稳步推进两岸关系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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