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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税研究报告.经验启示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以上4个发达国家的做法看,无论是联邦制还是单一制国家,地方税费体系建设具有以下几点经验可供借鉴。在具体划分事权时,按照受益范围,兼顾效率原则,以公共品的受益范围为主要标准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税收立法权相对集中不同,上述4个国家都将地方税收管理权适度下放地方政府。构建了以纳税服务较优、征管信息化程度高、中央与地方征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控管严格的税收征管体系。

广西地税研究报告.经验启示

从以上4个发达国家的做法看,无论是联邦制还是单一制国家,地方税费体系建设具有以下几点经验可供借鉴。

1.科学配置政府事权。上述4个国家都在宪法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的事权,普遍做法是事权相对分散于地方。在具体划分事权时,按照受益范围,兼顾效率原则,以公共品的受益范围为主要标准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此外,为满足地方财政支出需要,实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都制定了不同形式的财政补助机制,并将非税收入作为政府财源的重要补充。

2.科学设置地方税种。上述4个国家地方在地方税种设置方面因国情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一般都把税基流动性大、税额大且较为集中、调控作用和调节范围广、征管简便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把税基流动性小、税额不大而零星分散、受益范围小、征管难度较大的税种划为地方税。中央政府通常将税源稳定、调控作用大的税种作为主体税种,省级政府则将具有较强固定性、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作为主体税种。(www.xing528.com)

3.科学划分地方税权。除美国地方政府享有较大的税收权限外,大部分国家将主要地方税种立法权集中于中央(联邦),将部分零星分散的小税种立法权赋予地方政府,将税率调整权、地方税收征管权等其他税权也赋予地方政府,在统一税权的前提下保障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筹集税收,更有效地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同时,地方政府也积极运用税收政策配合中央宏观调控,例如制定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技术进步、调整产业结构、协调区域发展的税收政策等。

4.科学构建税收征管体系。与税收立法权相对集中不同,上述4个国家都将地方税收管理权适度下放地方政府。一般设置独立的地方税务机构,负责本级政府辖属范围内地方税的征收管理,有的甚至包括中央税的征收管理。构建了以纳税服务较优、征管信息化程度高、中央与地方征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控管严格的税收征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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