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广西地税研究报告:现行排污费征管流程分析

广西地税研究报告:现行排污费征管流程分析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而言,现行排污费征收主要有以下六个环节。对于符合要求的,及时下达《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环保部门在收到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后20日内向排污单位送达《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并上传送达回执。排污者自收到《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广西地税研究报告:现行排污费征管流程分析

30多年的征管经验,使排污费形成相对成熟完善的征管流程,对环保税的征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具体而言,现行排污费征收主要有以下六个环节。

1.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者初次申报或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向征收部门提交《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投入生产经营(含试生产经营)后,按月或季度提交《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在每月或季结束后7日内向负责其排污费征收管理的环境监察机构进行申报,同时提供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资料。

2.排污申报审核。环保部门在收到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后20日内对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审核,检查排污单位申报依据。结合各种核定方法与以往数据对申报数据进行审核。

3.排污量核定与排污费计算。环保部门将数据录入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确定排污单位该时段应缴纳排污费数额,并将核定依据材料全部上传至“排污费阳光政务系统”。(www.xing528.com)

4.排污量与排污费核查及《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下达。环保部门根据规定,对核定依据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核查,并对照《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数据和核定依据材料,审核录入数据是否准确。对于符合要求的,及时下达《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

5.向排污者送达《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环保部门在收到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后20日内向排污单位送达《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并上传送达回执。排污者自收到《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6.解缴国库与收费公告、收费资料归档。环保部门及时与银行进行对账,于每季度结束后45日内将市直管企业排污收费情况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告,按一企一档要求建立排污收费档案,实行持续跟踪管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