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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慰安妇受害者起诉案件:战争审判研究结果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韩国、菲律宾等地“慰安妇”受害者起诉日本政府的高潮中,来自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受害者也投身其中。自1995年以来,来自中国山西、海南的部分“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先后向日本法院起诉,要求日本政府道歉、赔偿。尽管日本最高法院承认了受害事实,但仍以各种理由驳回中国“慰安妇”受害幸存者的诉讼请求。

东京慰安妇受害者起诉案件:战争审判研究结果

20世纪90年代时,世界范围内的战争受害者陆续起诉德国日本等国,要求他们给予战争赔偿。在韩国、菲律宾等地“慰安妇”受害者起诉日本政府的高潮中,来自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受害者也投身其中。

自1995年以来,来自中国山西、海南的部分“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先后向日本法院起诉,要求日本政府道歉、赔偿。中国大陆共有4起“慰安妇”受害者对日索赔案件,分别是:(1)“慰安妇”损害赔偿诉讼(山西第一起诉讼);(2)“慰安妇”损害赔偿诉讼(山西第二起诉讼);(3)中国山西战时性暴力被害损害赔偿诉讼(山西第三起诉讼);(4)中国海南战时性暴力被害损害诉讼。其中,前三起原告均为山西籍受害者,后一起原告为海南籍受害者。此处将就案件本身和这24名受害者的情况做具体分析。此外,台湾地区还有1起。

1995年8月,日本律师方面建立了“中国人战争被害赔偿请求事件律师团”,并采用案件律师团责任制,负责中国人“慰安妇”、强制劳工等对日索赔问题。其中“中国人‘慰安妇’事件律师团”,团长为大森典子律师,律师团接受战争期间在中国山西省被强征为日军性奴隶的受害者的委托,以日本政府为被告在东京提起索赔诉讼。后又组建了负责海南性奴隶受害者起诉案件的律师团——“海南岛战时性暴力受害事件律师团”,团长为小野寺利孝律师,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起诉讼案件是由日本的“查明会”团体负责的,该团体由日本的学者、中学老师、律师、企业员工等组成,中日交流促进会代表林伯耀、日本冈田大学教授石田米子等人是其中的重要成员。从1996年开始,该组织长年、多次访问山西省盂县的农村,进行实地调查采访,采访受害者及目击证人,获取大量口述资料作为证据。(www.xing528.com)

中国大陆“慰安妇”受害者对日起诉索赔一览表

※资料来源:上海师范大学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

到目前为止,所有诉讼均已结束终审。尽管日本最高法院承认了受害事实,但仍以各种理由驳回中国“慰安妇”受害幸存者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受害幸存者在日本国内寻求司法解决、维护正义和尊严的愿望完全落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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