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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马其顿人统治时期在《世界古代史》中的影响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托勒密王朝的专制统治 由托勒密确立起来的希腊·马其顿在埃及的统治,是实行君主专制主义政治。希腊·马其顿入侵者首先承袭了埃及法老的统治,尊崇埃及的宗教信仰,保护神庙。托勒密王朝作为外国侵略势力的统治政权,是希腊·马其顿军事奴主阶级,联合埃及上层奴主贵族对埃及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在法律诉讼方面,希腊人公社的诉讼为巡回法庭审理,埃及人另有土著法庭。希腊人与埃及人之间禁止通婚。

希腊·马其顿人统治时期在《世界古代史》中的影响

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死后,靠军事力量建立起来的庞大的亚历山大帝国随即崩溃了。亚历山大的部将托勒密、塞琉古和安条克,经过二十多年的争夺统治权力的斗争,终于公元前301年的伊普斯战役之后,亚历山大帝国被瓜分了,托勒密最后占有了埃及。

托勒密自公元前323年以来就担任埃及的总督,公元前305年正式称王,是为托勒密一世(公元前305—283年)。从此开始了埃及的历史上的托勒密王朝的统治时代(公元前305—30年)。公元前3世纪是托勒密王朝的全盛时代,它是爱琴海东部地中海的强大国家,其领土除埃及本土外,包括小亚沿岸及其附近的岛屿、巴勒斯坦、南叙利亚,后来一度扩展到小亚南部和西部,以及色雷斯和爱琴海诸岛。

托勒密王朝的专制统治 由托勒密确立起来的希腊·马其顿在埃及的统治,是实行君主专制主义政治。希腊·马其顿入侵者首先承袭了埃及法老的统治,尊崇埃及的宗教信仰,保护神庙。这不仅使他们的统治政权能够得到埃及僧侣集团的支持,而且也便于他们象法老那样,奉行君权神授的政策。亚历山大被阿蒙神庙宣布为拉神之子,托勒密一世号为“救主”,死后被托勒密二世尊为神,并下令在全国崇拜。后来的托勒密王也被尊为神。这一切都旨在使他们在埃及统治合法化。

国王总揽大权,国王的旨意就是法律,并且凌驾一切希腊化城市的法律和埃及古老法律之上。国王之下设有系统的官僚统治机构,控制一切经济、政治部门。其中最重要的官职是财务大臣,他不仅仅掌理财政,其他行政也由他掌管,实际上是个总理大臣。这个重要官职是由希腊人来担任的。

托勒密王朝对地方的统治,依据埃及的古制,仍分为州,设置州长进行统治。在州的行政官员中,同中央一样,财务官的职权为最大,他干预州的全部经济生活,诸如负责管理王室土地,收缴租税,注意农业改良和水利情况,监督油、酒的专利事业,以及处理各种土地所有制关系等。农村公社组织仍保持着,农民在官员的监督之下,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从事生产,不能随意离开公社。

托勒密王朝作为外国侵略势力的统治政权,是希腊·马其顿军事奴主阶级,联合埃及上层奴主贵族对埃及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在这种政权下面,外来的希腊人是特权者,埃及的土著居民是被奴役者。因此,最初侵入埃及的希腊人(包括希腊化的亚洲人)与土著居民是被严格区别开来的。外来入侵者过着城市生活,一般都住在三个自治市里:亚历山大里亚、诺克拉底斯和托勒迈伊。据希腊史家波里比阿记载,亚历山大里亚城的居民(不包括奴隶)一般分为三部分:埃及土著居民、雇佣兵和所谓的亚历山大里亚市民。在这三部分人中,只有亚历山大里亚市民被认为是合法的城市居民,而埃及的土著居民则处在没有任何政治权利的地位。其他二个自治市有自己的政府、法律。诺克拉底斯还曾一度发行过自铸的钱币。分散在全国各州的希腊驻军,在其所在地组成希腊人公社,以区别于埃及土著居民的村社。在法律诉讼方面,希腊人公社的诉讼为巡回法庭审理,埃及人另有土著法庭。土著居民使用土语和俗文。希腊人与埃及人之间禁止通婚。

但是,这种民族矛盾是以阶级矛盾和阶级利益为前提的。希腊奴隶主和埃及奴隶主,作为压迫、剥削广大埃及劳动人民的对立阶级,出于共同的阶级利益很快地合流起来。例如在担任国家官职方面,埃及奴隶主上层可以担任州长和其他的地方官职,而神庙僧侣则几乎全由埃及奴隶主上层人物来担任,惟有军队掌握在希腊人手里。

社会经济的发展 托勒密王朝时期埃及的社会经济继续向前发展。农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而灌溉事业又是农业发展的主要条件。因此,在托勒密王朝统治时期,国家把兴修和发展灌溉系统作为主要职能。托勒密二世对法尤姆绿洲进行了规模宏大的水利工程建设,开渠筑坝,排干沼泽,开拓出大片沃土,建立几十个新居住地,并创设了法尤姆省。农业生产工具也有很大的改进,出现了新的灌溉工具——用牲口牵动并拴有吊斗的扬水器,使用它能把水灌到地势最高的梯田里。农作物以小麦为主要作物。由于灌溉系统得到改善,并注意精选优良品种,以及实行轮耕制,使有些地区获得了较高的收成。

此时埃及的手工业商业也有相应的发展。埃及传统的手工业,如织布、金属加工、制陶、制革等都有了新的发展。亚麻布、毛呢和绸缎方面的纺织技术取得较高的成就。玻璃器皿制造业,特别是亚历山大里亚的五彩和透明的玻璃器皿享有很高的信誉,远销埃及境外。托勒密二世下令建造的一艘四十桨的战船,长85.4米,宽11.59米,船头高14.64米,全船可容纳千人。它完全可以说明埃及的生产技术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发展阶段。

公元前4世纪末3世纪初,东部地中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了国际贸易货币流通的发展。这个时期的埃及在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埃及的粮食、纺织品、纸草、玻璃器皿和亚麻布等输往地中海各国;而同时它又从国外领地输入奴隶、木材、铜、大理石、牲畜等;又从南阿拉伯进口东方的丝、象牙、珍珠、香料、宝石等。对外贸易范围扩展到非洲北部、爱琴海区域、小亚沿岸、黑海等地。

商业贸易的发展,促进了货币制度的发展。托勒密时代铸造了金币、银币和铜币。在各种币制中,4德拉克马的银币是主要货币的单位。金融兑换业也有了发展,在亚历山大里亚和各州首府普遍设有货币兑换处。

托勒密时代的亚历山大里亚是古代世界最繁华的城市,它成为国际贸易和文化交流的中心。据古代地理学家斯特累波记载,亚历山大里亚有广阔的街道,壮丽的神坛和王宫,著名的博物馆,迷人的游览场所。它广泛地吸引古代世界各地的商人、诗人、学者。

亚历山大里亚博物馆是当时最大的科学和学术中心。博物馆包括图书馆、动植物园、研究院等。图书馆藏书达70万卷,几乎包括了所有古代希腊的著作和一部分东方典籍。此外,还有研究室、讲演厅以及供应各种科学研究的收藏室。许多当时著名的学者、对文化发展有杰出贡献的人物,如数学家欧几里德,数学、物理学家阿基米德,天文学家希帕卡斯等,都曾来这里从事研究,并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在这里,数学、力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解剖学自然科学都获得了很大发展。正如恩格斯指出的:“精确的自然研究,只有在亚历山大里亚时期的希腊人那里才开始”。[1]

土地制度与阶级关系 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在奴隶主占有制的国家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托勒密王朝时期,埃及作为被征服的国土,希腊马其顿入侵者,没收和重新分配了一切土地,包括在埃及具有权势神庙僧侣的土地。

全部埃及的土地,在原则上属于国王所有。但是,就其使用的实际情况,全国土地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直接支配,经营的土地,称为“王室土地”,或者称为“王田”。据泰布塔尼斯纸草66.612记载的凯勒凯奥西里斯地方情况来看,[2]在总计4700阿鲁拉[3]土地面积中, “王田”占2,42719/32阿鲁拉,约占总面积的52%。据此推断,“王田”可能占有全国土地的大部分。另一类是“授田”,其中包括庙田、屯田、禄田、赐田和私田等。庙田为神庙僧侣所占有;屯田是军事殖民地。从上引的材料看,庙田和屯田分别约占总面积的6%(2717/8阿鲁拉)和33%(1,56427/32阿鲁拉)。如果和王田加在一起,这三种类型的土地占总面积的90%多,比例是相当大的。禄田和赐田在性质上并无大的区别,它或者作为王田对神庙的津贴和官吏的棒禄免纳租税,或者出于国王的恩典免纳租税。公元前107年的一个纸草文书说明私有土地的存在,并且可以买卖。文书说有三个波斯籍的妇女把她们的31/2阿鲁拉土地卖给另一家波斯人四兄弟,地价为铜9他连特,兄弟四人平均分摊。[4]

“王室土地”由“国王农民”(希腊称他们为“劳伊”, λaoi)来耕种。“王室农民”是农业生产中的基本劳动者。他们和土地所有者的关系,在形式上按照契约承租土地,收成以缴纳实物支付地租。但是,他们对承租的土地,在耕种上无任何自主权,完全处于从属地位,什么时候耕种,种什么作物,都受到严格的控制。国家为了加强对“国王农民”的控制,把他们编入保存下来的农村公社中。托勒密王朝统治时期,国家对“国王农民”的剥削远远超过埃及自古王以来形成的传统剥削标准。每阿鲁拉土地要交4—6阿尔塔巴[5]的土地实物税,是正常收获量的40—50%,有的剥削重达全部收成的66—75%。此外, “国王农民”还承担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各种宗教祭典、丈量土地、维修水利设备等都要交纳税款。同时,他们还要负担各种徭役和赡养大批官吏的义务。 “国王农民”虽然就其承租国家土地的关系来说,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和控制,但是,他们在法律上是有人身自由的,是自由民,他们同奴隶有根本上的不同。(www.xing528.com)

村社的居民,除“国家农民”外,还有为数众多的贫民。他们没有任何财产,靠打短工,干零活来维持生活,整年生活在困苦之中,在法律上被称为“临时奴隶”。

与“王室农民”相类似的还有王室作坊里的手工业者。他们在生产中受到严格的监督,必须完成一定的生产定额,不能脱离作坊而随意行动;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动,其生产品为国家所有。除此之外,也还存在个体经营的小手工业者,他们在小作坊或家里从事生产,但必须交纳营业税,如交不清税款者,必须停止营业。

在这个时期,埃及的奴隶制仍有所发展。奴隶的使用范围不仅用在劳动条件十分恶劣的矿山,而且在农业和手工业中也使用一定数量的奴隶。在希腊马其顿奴隶主的农庄里和神庙的土地上也都使用奴隶。如财政大臣阿波罗尼乌斯在法尤姆地区的腓拉德尔斐亚的农庄的手工业作坊里,就使用奴隶。国王和神庙僧侣则是最大的奴隶主。据一件公元前3世纪的纸草记载,一个属于中产之家的军人拥有16个奴隶,而大奴隶主占有大量的奴隶则是不言而喻的了。

债务奴隶制仍在流行。公元前3世纪中期,托勒密二世曾洲布法令,禁止任何人用任何形式,将债务人的子女、妻子,甚至包括自身作为抵押品而剥夺其人身自由。然而,到公元前2世纪,就出现了允许自由民自卖为奴的法令。可见债务奴隶制的发展用法律形式是限制不了的。公元前2世纪初期的一项法令,规定了奴隶买卖的纳税标准。例如“对于因欠王家的债务而出卖的人,买者应交付每明那16德拉克马5奥波尔,公告人的1%佣金每明那为1德拉克马⋯⋯”

“对于未丧失自由身份者,抵押他们的人以抵债的借债人,应向贷与人征收每明那为5德拉克马1奥波尔,向借款人征收5德拉克马1奥波尔,每明那共为10德拉克马2奥波尔,又每头应交纳代笔佣兵钱1德拉克马”。[6]

这个材料充分说明有的自由民,因欠王室或者私人的债务而沦为债务奴隶;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存在的奴隶买卖的情况。无论是自由民沦为奴隶,无论是奴隶买卖,对奴隶主的所有权说来,都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由此不难看出,奴隶制还在向前发展。

埃及人民的反抗斗争和托勒密王朝的衰亡 托勒密王朝,从托勒密四世(公元前221—203年)统治时开始走向衰落。这个王朝同叙利亚先后进行了五次长达约一个世纪的战争(从公元前280—195年)。这不仅消耗了国家的实力,而且进一步加深了国内的阶级矛盾,阶级斗争日益尖锐起来。

奴隶主阶级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使埃及的广大劳动者既无法进行再生产,又无办法生活下去。许多劳动者因欠租、欠税而沦为奴隶。特别是那些劳动在大奴隶主庄园里、国家采石场和金矿中的“囚徒”和奴隶,遭遇更加悲惨。对此,马克思曾转引狄奥多洛斯关于这方面的记载:“这些不幸者(在埃及、埃塞俄比亚和阿拉伯之间的金矿中做工的人)不仅总是肮脏不堪,而且不得不赤身露体,谁看到他们,都不能不同情他们的悲惨命运。在这种地方,对于老弱病残和妇女没有任何的照顾和怜悯。所有的人都在皮鞭的逼迫下不断做工,直到死亡才结束他们的痛苦和贫困生活。”[7]

奴隶主贵族的压迫和掠夺,引起埃及劳动人民的强烈反抗。他们从逃亡抗拒生产到公开起义,同托勒密王朝的统治进行斗争。在公元前3世纪里,即托勒密王朝的全盛时期,就曾发生过大规模的逃亡事件。这在阿波罗尼乌斯与其田庄管理人芝诺通信文件中得到反映,其中有一次提到一群田庄的农民因不堪忍受过分的剥削而逃到神庙庇身,最后迫使田庄的管理人按原来所订的收租规定行事。到公元前2世纪,这种斗争形式更加普遍,致使奴隶主当局把悬赏缉捕逃奴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事务来处理。奴隶、农民的逃亡,使肥沃的良田变成荒芜的土地。在前面转引的泰布塔尼斯纸草中记载的242719/32阿鲁拉王室土地中,仅仅播种了1139 1/4阿鲁拉,还不及一半,可见土地荒芜情况之严重。它使国库收入锐减,使托勒密埃及的经济开始衰败下去。

埃及各阶层人民的武装反抗也不断发生。在托勒密四世时,即公元前216年,在埃及北部爆发了大规模的埃及士兵起义。土著的埃及士兵,在社会地位、物质生活和政治权利方面都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而退伍后又得不到妥善的安置。因此,他们经常起来暴动。在这次士兵起义中,农民也参加进来,给统治者以很大的威胁。公元前206年,底比斯、利科奥坡里、孟斐斯等地爆发了持续二十年之久的人民起义,直到托勒密五世(公元前210—180年,公元前205年正式即位,前5年与其父托勒密四世共治)时,才被镇压下去。 《罗塞达石刻》记述了托勒密五世时对人民起义的镇压:“他遣军占领了利科奥坡里,并消灭了聚集那里的起义者;也来到孟斐斯,为他的父王和自己的王权而惩罚了起义的首领⋯⋯”

托勒密六世(公元前180—145年)统治时,在亚历山大里亚爆发了一次规模更大的起义(公元前165年)。这次起义是由宫廷显贵狄奥尼西·帕特萨拉皮斯领导的。他试图利用托勒密六世与七世之间的矛盾来推翻托勒密王朝的统治,但没有成功。在他再次组织士兵起义失败之后,他“被迫赤身渡河,退入内地(或作退入“埃及人中间”),力图在那里煽动群众暴动。由于他是个活动家,在埃及人中又得人心,他很快就召募到许多愿意参加他的事业的人”。[8]这次起义后来也被镇压了。

在此之后,南部埃及和亚历山大里亚等地仍不断爆发起义,大量的“国王农民”参加了起义队伍,并在起义队伍中起着重要作用。

公元前80年,以底比斯为中心又爆发了人民起义。起义的声势震撼了整个地区,尽管统治集团用尽全力镇压,但起义者的反抗斗争仍坚持三年之久,使底比斯城最后遭到严重破坏。此后,于公元前79年、64年、58年在赫尔摩波利斯和希拉克里奥坡里等地都发生过反对托勒密王朝统治的斗争。

托勒密王朝在人民起义的打击下,又兼统治集团内部频繁的争权夺势的斗争,日益衰弱,因此,造成托勒密王朝严重的政治危机,最后,于公元前30年为罗马帝国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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