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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崛起及其王政时代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罗马历史的上古时期通称为“王政时代”。罗马的起源 罗马是拉丁姆的一个城市。罗马公社的社会制度 在王政时代,罗马仍处在氏族社会阶段,氏族部落组织依然存在。凡成年男子都可以参加,表决时以库里亚为单位,各有一票表决权。库里亚会议通过或否决罗马公社的一些新法律,选举包括“王”在内的高级公务人员,在宣布战争和判处罗马公社成员死刑的时候,由它做出最后决定。它是最高权利的代表者。

罗马帝国崛起及其王政时代

罗马历史的上古时期通称为“王政时代”。按传统说法,罗马王政时代共有七个王:罗慕洛(公元前753—715年)、努马·彭庇里乌斯(公元前715—673年)、图路斯·霍斯提里乌斯(公元前673—641年)、安库斯·马尔西乌斯(公元前640—616年)、老塔克文(公元前616—578年)、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公元前578—534年)、高傲者塔克文(公元前534—510年),约统治二百五十年左右。这个时期的历史记载都是古代作家几百年后的回忆和追述,夹杂着许多神话和传说。近代考古学上的发现和近代考证的著作,对罗马历史文献提供一些补充和修正。

罗马的起源 罗马是拉丁姆的一个城市。拉丁姆是一片沼泽化多丘陵的平原。在青铜时代,拉丁姆并没有出现城市,只是一些氏族部落的居住地,居民居住在村落里。到铁器时代(公元前一千年代初),拉丁姆平原出现了城堡。传说这样的古城共有三十个。拉丁姆平原最主要的古城是阿尔巴·隆伽(Albalonga,在阿尔巴山上)。罗马最初的居住地是在与伊达拉里亚和萨宾人为界的拉丁姆平原北部。这片居住地位在第伯河左岸,离海约二十公里。这里土地肥沃,适宜经营畜牧业和农业。第伯河口产盐,罗马恰好处在运盐的要道上。

近代地层考古发掘断定:在帕拉提乌姆、凯里乌斯、埃斯科维林和魁里纳尔诸山丘之上,一些村落互相联合而形成七丘村落联盟。[7]其中最大的帕拉提乌姆山丘上面建有方形的公共城堡(古代作家称为“方形罗马”)。[8]为了加强防御,城堡的周围围以土墙和木栅。七丘上的一些村落由于宗教节日和共同利益而联合起来。这样,罗马遂逐渐变成拉丁姆北部各村落军事、宗教同盟的中心。萨宾部落就是在这个联合过程中,加入七丘同盟的。看来,在罗慕洛时期,古代作家报道的罗马公社的拉丁部落的结合,还反映了那时的历史实际情况。[9]这时,住在七丘上面的各村落还彼此隔离着,各山丘间的沼泽地区还没有人居住。当时居民的经济生活还很原始,主要从事畜牧业和农业。土地被认为是氏族部落公有财产。私有财产不多,只限于剩余的牲畜、武器家具、装饰品和每个家族的两犹格[10]土地。[11]居民住在村落的茅舍里。从古城遗址的神庙废墟和古墓发掘出来的实物表明,当时手工业是制造陶器、武器、家具和青铜器,铁器还不多。普鲁塔克说,国王努马·彭庇里乌斯时期,曾把居民按职业分为金饰匠、木匠、染匠、皮匠、制革匠、铜匠和制陶匠,并设立了各种手工业行会。[12]这些都说明当时手工业的发展和专业手工业者的存在。手工业脱离农业是和交换的发展有密切关系。在墓葬的器物中发现有外来的琥珀和象牙制品,有腓尼基出产的瓷釉和玻璃串珠,这表明交换的发展。大约从公元前7世纪以后,交换单位已经不是牲畜,而是使用铜锭衡量。

公元前7世纪,罗马发展为“四区之城”。所谓四区之城是指帕拉提乌姆、克里安、[13]埃斯科维林和凯里乌斯等四个地区。至于卡庇托里和阿芬丁两座山丘还不包括在四区之城的范围以内。到公元前7世纪中期,这些原始村落的居民才开始占据山坡和各山丘之间的谷地。但这些村落仍然是一些农民牧民的居住地,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城市。

由于现代伊达拉里亚学的成就,特别是意大利考古学的著作,罗马上古史逐渐得到明确。公元前7世纪末,拉丁姆和罗马已在伊达拉里亚人统治之下。伊达拉里亚在手工业技术和建筑方面比罗马发达。这就促进了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伊达拉里亚人塔克文·普利斯库斯(即老塔克文)时期,[14]修建排水渠、用水渠疏干了城区沼泽地里的积水。老塔克文被前罗马“王”安库斯的儿子暗杀后,[15]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继位为“王”(勒克斯)。传说在塞尔维乌斯时期,在阿芬丁山丘上建造拉丁女神狄阿那神庙,修建罗马城(塞尔维乌斯城),[16]把北从魁里纳尔山丘、维米纳尔山丘,南至阿芬丁山丘,东自埃斯科维林山丘、凯里乌斯山丘和西到卡庇托里山丘,凡有人居住的各山丘,都围在城墙里面。[17]这时,罗马已从“王”及其战友们居住的城堡发展为名符其实的真正城市。罗马城无论从军事、政治,或从经济方面来看,它的地理位置都很重要。罗马城邻近山丘有茂密的森林,易于防御;在经济上有两条道路在那里交叉;第伯河水路可以从第勒尼安海上溯拉丁姆地区和意大利中部的大部分地区;陆路可以经拉丁姆、伊达拉里亚和坎佩尼亚,联结意大利半岛北部和南部。这都有利于工商贸易的发展。到公元前6世纪,这个城市除了以畜牧和林产为主的资源外,又增加农产品

这个城市的产生及其周围地区农业的发展,吸引着外地手工业者和商人来到这里,罗马的工商业发展起来。

罗马公社的社会制度 在王政时代,罗马仍处在氏族社会阶段,氏族部落组织依然存在。传说罗马共有三百个氏族,每十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罗马称胞族为库里亚),十个胞族组成部落(罗马称部落为特里布斯)。罗马共有三个部落。这三个部落构成“罗马人民”(Populusromanus)。罗马公社实行军事民主制,其管理机构是勒克斯(Rex,或译为王)、元老院和库里亚会议。当罗马建城之初,[18]“王”实际上只是军事民主制的军事首长,最高祭司和审理某些案件的审判长。他不掌管民政方面的权力,无权支配人民生命和财产。 “王”是由选举产生的 是可以撤换的。除王这个军事首长以外,氏族贵族的权势加强了,他们垄断了原有氏族议事会,据有“元老”(Patres)的称号,因而这个议事会被称为元老院。元老院是掌握实权的重要机关,由它处理公共事务,预先讨论向库里亚会议提出议案(如选举王和制定法律等)。库里亚会议是罗马公社的人民大会,按库里亚召开,故称库里亚会议。凡成年男子都可以参加,表决时以库里亚为单位,各有一票表决权。库里亚会议通过或否决罗马公社的一些新法律,选举包括“王”在内的高级公务人员,在宣布战争(但由元老院议和)和判处罗马公社成员死刑的时候,由它做出最后决定。它是最高权利的代表者。上述这些制度鲜明地体现了军事民主制的原则。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从氏族中分化出来的家长制家庭已经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在家长制家庭中,家长拥有支配家庭财产及其家庭成员的权力。家长制奴隶制也在形成中,奴隶被视为家庭成员,受家长的剥削。某些富有家庭变成氏族贵族。它们利用自己的权势,侵占公有土地和属于氏族的其它财物。有些破产的氏族成员往往依附于贵族门下,成为“被保护人”,贵族遂成为他们的“保护人”。被保护人从保护人那里取得一块份地,但必须为保护人服役和尽一定的义务。[19]这样,在罗马公社内部,除氏族贵族外,遂产生了受氏族贵族剥削和奴役的阶层。此外,在当时还出现另一阶层一一平民。古代罗马平民的起源问题是很复杂的。一百多年来,学者们有各种不同的说法。[20]恩格斯认为平民中有一部分是外来移民,一部分是被征服地区,主要是拉丁地区的居民。[21]他们不属罗马氏族成员,没有氏族权利,不能分得氏族公有地,不能参加库里亚会议和担任公职。平民人身自由,有的从事个体农业,拥有部分土地;有的经营手工业和商业。当时“商业和手工业的财富,虽然还不十分发达,但也主要是在平民手中”。[22]平民必须给罗马公社纳税和服兵役。这种只尽义务而不能享受权利的地位,决定了平民反对贵族的阶级内容。由于平民人数的不断增加,由于他们受过军事训练并有武装,由于这种阶级对立关系的发展,终于导致了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的改革。(www.xing528.com)

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改革 公元前6世纪,罗马社会私有财产和生产力又有进一步发展(如农业的发展,手工业和商业的增长等)。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私有财产的扩大,阶级分化日益加甚。广大平民,特别是一部分发财致富的平民,对贵族的特权地位和已经蜕化为贵族工具的氏族机构强烈地不满。在这种形势下,罗马氏族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王政时代的第六个王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依靠平民的支持进行了改革。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三项:

(1) 罗马居民,不论贵族或平民,凡是能够负担兵役的皆按财产多少划分为五个等级:拥有十万阿司[23]以上的财产者为第一级,七万五千阿司财产者为第二级,相当五万阿司财产者为第三级,相当二万五千阿司财产者为第四级,相当一万一千阿司财产者为第五级。[24]财产低于五级的贫民称为“无产者”(Proletarii,普罗列塔里亚),不列级别。每个等级按其财力提供不同数量的军队(罗马军队的编制以百人队‘森都利亚’为单位),第一级出八十个百人队,第二级出二十二个百人队,第三级出二十个百人队,第四级出二十二个百人队,第五级出三十个百人队,不入级的无产者出一个;此外,拥有财产最多和“出身最高贵的人”出十八个骑兵百人队(称骑士)。共计一百九十三个百人队。

(2)创设森都利亚会议(Comitiacenturiata,即百人队会议)。自从有了森都利亚会议,原来按库里亚召集的库里亚会议就丧失了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森都利亚会议对一切问题的表决,都是以百人队为单位,每个百人队只有一票表决权。所以骑兵百人队和第一级的富有者在会议中占绝大多数(98票)。这样,在森都利亚会议上通过决议时,骑兵百人队和第一级这些富有者总是控制多数票。从这种制度的建立看出,富有者的势力依然很大,平民的胜利还只是初步;但少数富裕平民的上升和对贵族传统特权的冲击,却具有重要意义。

(3) 把原来的三个氏族部落,按地区划分为四个城市部落。[25]之后,罗马城的居民,不论贵族或平民均按自己的住所登记户口和财产,从此区域组织代替了氏族的血缘组织。

塞尔维乌斯改革是一次政治革命,它完成了由氏族制度过渡到国家的任务。恩格斯说:“这样,在罗马也是在所谓王政被废除之前,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已经被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26]在这个国家中少数富裕平民的地位虽然上升,但它把广大的无产者和奴隶却排除在外。因此,新出现的国家制度是为有产者服务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公共权力在这里体现在服兵役的公民身上,它不仅用来反对奴隶,而且被用来反对不许服兵役和不许有武装的所谓无产者”。[27]

奴隶制共和国的建立,根据罗马的传说,王政时代的最后一个王高傲者塔克文是伊达拉里亚人,蔑视元老院和森都利亚会议。他的暴政引起罗马人的不满。贵族反对高傲者塔克文破坏了他们的特权,平民反对当时的苛捐杂税。邻近的拉丁城市,也反对伊达拉里亚人的统治。公元前510年罗马爆发了反对伊达拉里亚人统治的斗争,残暴的塔克文被赶出罗马。[28]按传统说法,高傲者塔克文被赶走以后,罗马开始建立共和体制。这一年代历来为史学家所接受。近年来,一些学者根据考古资料证明,伊达拉里亚人的势力退出罗马,大约是在公元前5世纪中期或前半期。[29]但斯卡拉特和蒙密格里安诺等历史学家仍坚持传统说法。[30]他们认为,这样一来将把许多传统认为属于早期共和国的历史事件(例如早期平民和贵族的斗争等)归于王政时代,牵涉太广,将给人们造成很大困难而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多数史学家仍认为传统的说法是基本可靠的。

塔克文王朝被推翻,王政时代结束,罗马公社转变为罗马共和国,[31]给贵族以夺取政权的机会。罗马共和国建立后,贵族控制了政权。罗马共和国最高行政权力由两名执政官掌握。执政官是由森都利亚会议从贵族中选出,任期一年。由于执政官任期短,彼此牵制,权利有限,真正掌握国家实权的是被贵族把持的元老院。元老院是由贵族和退任的执政官组成,有决定内外政策以及审查和批准法案的权力。此外,它也有权监督执政官的行动。森都利亚开会只能就元老院审查过的议案进行表决,但不能讨论。从塞尔维乌斯改革以后,森都利亚会议虽然准许平民参加,但由于表决权的限制,会议的多数票总是被富有者所操纵。因此,元老院在国家事务中起主导作用。在元老院的控制和富有者多数表决权的操纵之下,百人队会议就变成了维护贵族利益的工具。因此,罗马奴隶制共和国从成立那天起,就是贵族奴隶主的专政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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