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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律责任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作,为其安排补休或者按时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履行这一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上述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损害了劳动者依法应当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因此,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中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我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处罚机制,以告诫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在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除了须向劳动者补发相应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以外,可能还会承担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法律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也有同样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了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即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加班加点工资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只是不属于最低工资的范围),故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赔偿金按上述规定标准支付。(www.xing528.com)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作,为其安排补休或者按时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履行这一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上述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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