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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残待遇-伤残津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补助金详解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具有残疾的,可以享受伤残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1至4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致残待遇-伤残津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补助金详解

遭遇事故伤害或者罹患职业病的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届满,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具有残疾的,可以享受伤残待遇。

(一)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伤残的其他待遇(www.xing528.com)

《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伤残等级分为1至10级,1级最重,10级最轻。伤残等级1至4级的劳动者,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个人生活也完全不能自理。法律规定该劳动者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但要求用人单位保留其劳动关系。这一规定与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单位保障”理念有关。随着职工职业风险保障社会化理念的建立及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推出劳动领域的职工生活应当由社会保险基金承担。这部分工伤职工的伤残待遇包括:(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3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4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1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2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3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4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1至4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其伤残待遇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5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6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5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级伤残为本人工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但如果职工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这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当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7至10级伤残的,劳动能力基本没有损伤,生活自理能力完全具备,其伤残待遇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8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9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10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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