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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学:终局仲裁与民事诉讼的衔接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起诉期限为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制度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由于可通过起诉使其不发生效力,故不适用仲裁裁决撤销制度。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学:终局仲裁与民事诉讼的衔接

(一)不服仲裁裁决提起民事诉讼

除实行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1.起诉条件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的条件,只需有权起诉主体对仲裁裁决不服即可。当然,劳动争议案件起诉还须符合民事诉讼的基本条件,如需要有明确的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起诉期限

一般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争议仲裁的,起诉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起诉期限为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起诉主体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一裁终局案件,劳动者享有起诉权,用人单位仅在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之后才享有起诉权。第四十七条之外的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享有起诉权。

4.起诉的法律效果

起诉期限内当事人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书于期满之日发生效力。换言之,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导致仲裁裁决不生效。

(二)仲裁裁决的撤销(www.xing528.com)

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生效仲裁裁决,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1.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认为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2.申请主体

对于适用一裁终局制度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用人单位有权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由于在起诉期限届满前,该仲裁裁决对劳动者并未生效,劳动者对其不服可通过起诉使其不发生效力,因此,劳动者对于此类案件的仲裁裁决并无撤销权

对于一裁终局制度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由于可通过起诉使其不发生效力,故不适用仲裁裁决撤销制度。

3.申请期限

申请期限为自仲裁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4.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律效果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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