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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明的方法论:概念明确、准确以事实证明为中心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概念明确是正确思维的起点,概念是进行判断、推理乃至论证及证明的基础,如果概念不明确,就无法清楚地反映思维对象和论证对象的本质和特性,也就不能进行恰当的判断,也无法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和论证及证明。要做到概念明确,就是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即不但能清楚地了解概念所指称对象的内在特征,还要了解该概念表示了哪些事物。一般来说,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

民事诉讼证明的方法论:概念明确、准确以事实证明为中心

概念明确是正确思维的起点,概念是进行判断、推理乃至论证及证明的基础,如果概念不明确,就无法清楚地反映思维对象和论证对象的本质和特性,也就不能进行恰当的判断,也无法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和论证及证明。

要做到概念明确,就是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即不但能清楚地了解概念所指称对象的内在特征,还要了解该概念表示了哪些事物。一般来说,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确定了概念的内涵,概念的外延也随之确定,反之亦然。但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之间是呈现反比关系的: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则外延越少,反之,内涵越少,则外延越多。比如“诉讼参加者”和“诉讼当事人”两个概念相比,“诉讼参加者”的内涵比“诉讼当事人”的内涵少,但是,“诉讼参加者”的外延却比“诉讼当事人”的外延多。[1]

为了做到概念准确,就要不偏不倚地界定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如果概念的外延偏大,我们可以采用增加概念内涵的方法来限制概念的外延;反之,如果概念的外延偏小,我们可以采用减少和限制概念内涵的办法来增大概念的外延。(www.xing528.com)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条文中有很多不确定的概念,比如一些表征法律原则的概念,如“公平”“诚实信用”,还有刑法中的一些表称情节的词语如“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之所以运用这些不确定的词语表述法律条文,原因在于立法者因无法预料未来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为了克服法律刚性刻板的特点而采用了一些立法技巧,这些不确定的法律用语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时,为了避免歧义,有时需要司法机关进行司法解释以进一步明确其内涵和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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