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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法医:充满激情的调查者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些新一代的法医人虽然年龄差距也不小,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进入这个行当不是被动的。做法医也遇到些有趣的社会现象,比如我们用DNA技术对边疆地区人员与国外人员非婚生孩子检验就涉及国籍问题。对自己加入法医这个行业,高德龙是这样叙述的。对于法医二代高德龙来说,自己对这个职业的适应似乎是没有太多的问题。

新一代法医:充满激情的调查者

在调查中发现,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进入医科大学学习法医的学生都是对法医有了一定的了解的。绝大多数学生都是第一志愿被录取的。这里呈现的胡利平是90年代末进入大学的,高德龙是2011年开始学法医的,罗正海是2018年进校的在读学生。这些新一代的法医人虽然年龄差距也不小,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进入这个行当不是被动的。

胡利平,女,重庆人,1998年考入昆明学院法医系,现为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高级实验师。

在对胡利平访谈中,给我的感受是她选择法医专业是想着要接受挑战。下面是对她访谈整理的。

我是1998年参加高考的,那年是国家第二年开始扩招大学生,在报志愿时,我听我一个已经在华西医科大读书的同乡说法医很有意思,我也觉得有挑战性的专业很好。当然,当时选择这个专业也考虑了高考扩招后法医应该是很好找工作的。另外,在家里我又看了《法医故事》,觉得特别好玩,又有挑战性,于是就报了法医。

读书的过程中和法医学院的老师相处得很好,常常听他们讲法医的故事,又跟着他们出现场,工作中看到老师们很敬业,有的老师怀孕几个月了,都在出现场,自己很感动的。读书期间自己是很坚定地要好好学习,就为当一名法医。毕业后,我考到了一个公安分局,由于学校留我做老师,我就留下来了,不过做的还是法医的工作,天天做鉴定,很辛苦,但自己觉得很充实,看到一个个案件由于自己的鉴定结论发挥作用而得到侦破,自己心里的骄傲和满足感很明显的。

我觉得人们对法医还是有歧视的,比如我回家和我的中学同学聚会,一说起我是法医,大家第一印象就是与死人打交道,几乎是有点儿“谈尸色变”。反正感觉得到别人对你还是有一些不一样,这种感觉说不出来。

说到这,不得不说说我的父母,特别是我父亲,他虽然只是个高小文化,但他是个老党员,特别支持我读法医,我觉得他觉悟比我高,他常常对我说“干一行就爱一行,干就好好干”,包括到现在都会鼓励我要热爱这个专业。当然我们村里一些人感觉对我这个专业还是不适应的,只是他们不说出来。

我爱人是我大学同学,现在也是一个公安局的法医。我每天回家都会多多少少地和我丈夫讨论法医的工作,特别是分享他们破的一些案件,两个人有共同语言,谈得到一起。所以我们家庭关系和谐的,也能理解他们常常接到电话就立马出现场,或者为了一个大案几天不回家,不该打听的事我也能领会到不可以打听,默默地支持他的工作。反过来,有时我加班突击鉴定案子,家里的事他就会多做一些,我们配合得很好。

说到法医工作,就不得不说说这十多年的技术发展,以前当然不能和现在比,变化太快、太大了。那时的技术用一个词来说就是“吃力”。比如我毕业前实习时,做DNA检测,那时用的是硝酸银染色法,做一个案子,抓紧也要2~3天,还得守在旁边,那时扩增仪是24孔的,现在是96孔,现在做一个案子抓紧只要3~4小时。还有就是现在做一个DNA血样检材只要1~2微升,以前要50~100微升,每天在实验室对着这么多先进的机器,心理上很有自豪感。

做法医也遇到些有趣的社会现象,比如我们用DNA技术对边疆地区人员与国外人员非婚生孩子检验就涉及国籍问题。我们做了大量亲子鉴定,其中有个别人找个小孩来骗取落户,被我们查处。有意思的案件是有时女方带小孩及男方一起做亲子鉴定,女方有时不知道小孩到底是谁的。社会上这个问题也不少见,社会风气吧。

以前外出做尸表检验,接到报案,又没有车,都是打车,或者坐公交,骑自行车都干过,现在条件好多啦。

20世纪90年代后期进入法医专业的人都有很强的自主意识。他们选择这个专业都有自己的自主性,他们也都比较热爱自己的工作。工作能力较强,技术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但他们也依然还在面对社会的偏见。

高德龙,男,昆明医科大学2011级法医专业学生,2016年毕业,从事法医工作2年,现在云南沧源县公安局做法医。其父是上文提到的1984级高志仁法医。对自己加入法医这个行业,高德龙是这样叙述的。

我当时报了法医,也报了临床,反正都是医学专业,我父母都学医的,对我还是有影响,我还偷偷看我父亲电脑里的图片,好像没有想象中的害怕。我当时报自愿完全自由的,最多父母给我一点建议。

对于我读法医专业,有的小伙伴说完全不可思议嘛,有的也说太“惊悚了”,有的也说“佩服佩服,胆子够大”。他们说像我这样文艺的人应该读艺术学院,怎么弄个法医。我自己认为我有我的想法。我父母也支持,我觉得工作也有挑战性,就连我一起从小到大的女朋友及她家人都支持的,对我都挺好的。

现在的问题,主要是才刚刚工作,自己技术还不过硬,许多鉴定自己还不能独当一面。但时间不等人,案子不等人,一工作就会遇到一些案子,有时得自己一个人去,在技术上心理还是担心的,不过自己多问师父和前辈,他们都愿意带和教的。

我们做对尸体进行解剖鉴定时还是要注意民族风俗问题。前不久遇到一个案子,有个佤族人被杀,我们及时到了现场,因为解剖前我们要了解一系列情况,查勘现场,时间也用了一些,死者家属就来问我们能否尽量快一些,因为按照佤族的习惯是人死后,要在天黑前埋下,不然就不好。而且这是个死者还是在村外死亡的,不能埋进他们村子里的墓地,在村外,专门有一块埋这些凶杀和在外死亡的人。我们听了这话,就尽快抓紧检验,尽量满足他们的想法。不过对于交通事故的死亡,一般简单,他们都是在一天内就埋下了。

老百姓对我们法医还是配合的,特别是刑事案子,公安人员一到,他们都能理解和配合,好像目前我还没有遇到不配合的情况。这里老百姓相对文化知识少一些,而且人比较朴实,我们好好讲政策,大家都能理解,这里还有傣族拉祜族,只要把说理工作做细致了,都比较好办。

虽然工作时间也才两年多,还是体会到,做法医要许多知识才行。不过也会遇到有趣的事,最近我在下乡扶贫,我们是吃集体伙食,大家一起做,好几个佤族村落的人都不让我干活,打下手都不要,我知道,他们觉得干法医的会有点“脏”,还是有点忌讳。不过这样我还乐得清闲。倒也不是所有人,公安局同事好像我没感受到什么。

对于法医二代高德龙来说,自己对这个职业的适应似乎是没有太多的问题。时间虽然已经来到了今天,但是作为一名法医,在他们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偏见似乎依然没有完全消失。当然,难能可贵的是,高德龙在工作中已经特别注意到他的法医工作中会遇到文化差异的问题。

另外可以提及的是,在对2018级法医专业的新生的访谈中发现,依然有学生的家长、老师对这个职业有偏见。如昆明医科大学法医专业2018级同学罗正海在填报法医专业的时候,其高中班主任就多次要他慎重考虑。

结合对几代法医人的访谈,我们可以对中国的法医发展历程,法医工作者的贡献,他们的困惑,他们遇到的问题等有一个基本的认知。

总体而言,第一代法医从职业选择上讲基本是被动的。20世纪中期中国全面向苏联学习,苏联的医学院当时都设置了法医专业,我们也要设。国家为了建立法医专业,提出为了打击敌人,保护人民利益的目标。面临新中国急需法医人才的问题,一批从医科高校毕业的临床专业的学生都是在组织安排下匆匆入行。他们都是短期培训,然后自行摸索。当时条件非常差,书籍资料很少,都是林几、陈康颐等教授从国外翻译过来,然后再进行编印。《中医杂志》1956年8月还登了仲许写的《中国法医学史》。

因为刚刚投入新中国建设,这一批人热情高,发扬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懂就学,没有设备就自己做,自己想办法。他们都是尽最大努力好好学习,参加一些案件的鉴定,被称为“编外公安”。20世纪50—60年代,中国实际上没有正规招收法医学生,没有进行系统地培养。这一代人也不是专门从事法医工作,而是在医学基础病理专业进行教学,遇到案子就参与,日常工作是其他专业,不是专职法医。

这个时代主要从事的是法医病理检验(死亡鉴定)、法医人类学体质人类学),开展的检验门类很少。技术上能开展得很少,物证检验只有ABO血型检验,毒物检验也很少开展,主要靠个人技术,肉眼观察,机器很少。困难就是技术手段跟不上,许多鉴定检验做不了,检验结论也经常会受到质疑,压力也比较大。

1958年卫生部提出精简课程,法医这门课被精简了。由于从事的只是医学下的一个小部分,又非专门从事法医,当时社会上对法医更是知之甚少,法医检验工作很隐秘,报刊宣传很少。在大家都是为新中国建设,革命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观念下,热情高涨,没有自卑感,只是感到光荣。

第二代法医有专门学习法医学专业本科出来的,也有从临床专业转过来的,有自愿的,也有被安排的,还有是从中专进入公安法医队伍的,也有部队卫生队转业的。这个时代能成为一名有国家单位的人是很光荣的。当大学老师,或者是当公检法干警,都是很好的。也有一些人入行有了工作后,悄悄转行,比如做了行政管理,也有读硕士换专业的。这些都是一些选择。这个时代国家对法医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随着案件逐步增多(这也是开始重视后的结果),法医工作开始逐步进入百姓视野。由于是经过专门培训的,这批人大都得到了公检法机关的认可,他们也确实可以很好地胜任法医工作。

由于国家恢复了高考,各种职业、专业公布于世,大家有了比较,同样的分数,有的同学读了一个大家认为时髦的专业,有很体面的职业,当时在社会上受人羡慕的职业有商贸、医生、教师,而自己却是干法医的,觉得有差距,还是觉得难受,也有些人不愿意干。社会的认可度也不高。

从法医技术方面讲,水平比前期有所提高,但也不是很成熟。物证检验开始有红细胞酶型检验,亲子鉴定刚刚开始还不成熟,检验技术开始从形态走向微观,但教学收集标本很难,都是无偿地自己收集标本。到外面出差的交通条件差,很辛苦。在公检法一线的这一代法医,除了觉得从事法医这个具体工作不好外,作为干警的身份还是很牛的。

第三代法医的教育走上了正轨。攻读法医专业的人有自愿的,也有被迫的。当时也没有相关专业的细致的介绍,资讯、媒体还不发达,也基本不可能通过其他渠道对法医工作进行了解。大多数人是在不怎么了解法医的情况下就读的。这个时期依然有一部分人反感法医职业。社会上的人越来越了解法医,传闻也越来越多。这些传闻更多的是恐怖的。在社会上法医被议论、被关注的情况越来越多,法医自身更不愿被提及,这个年代大部分专业已经不包分配,法医专业的好处是100%包分配,还是穿制服,没有找工作的压力。

这一时期,法医鉴定逐步形成规范的国家检验标准。但在工作和生活中依然有低人一等的感觉。从内心来讲,大部分人都并不认为这是个好职业,但责任心普遍较强,组织要求完成的任务都能很好地完成。

2000年前后开始进入法医队伍的新一代,由于媒体中逐渐出现关于法医的正面形象,如神探李昌钰的事迹,对法医了解认识相对深入。当然,对法医工作的艰苦性等了解不多,也没有切身体会过社会对法医的偏见,有很多是主动报考法医专业的。愿意从事法医工作的人较多。对法医死亡鉴定的排斥感明显少了许多。许多人比较看重经济收入情况。

但是,一旦真正入行,也依然会有社会压力,逐渐体会到社会的偏见,也不愿意天天有现场。新的高科技设备不断引入,需要法医能够坚持不断地学习,但也有一些法医的工作态度消极,不会主动去掌握这些新技术,特别是一线工作的法医,由于工作忙,真正愿意花精力去学习新知识的不是非常多。此外,各种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工作压力比过去大许多。这一时期,鉴定技术有很大的提高,法医物证检验发展迅速,这些都是罪犯的克星,成为公检法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手段。

【注释】
(www.xing528.com)

[1]李冰:《略论我国古代司法鉴定制度》,《郑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

[2]王宏用:《中国明以前法医学著述考略》,《公安大学学报》,1990年第6期。

[3]沈臻懿:《中国近现代司法鉴定早期嬗变与演进研究》,《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

[4]李志强,刘明忠,王振刚:《我国法医鉴定史概述》,《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2014年。

[5]黄瑞婷,陈新山:《百年中国法医学》,《中国法医学杂志》,2005年第5期。

[6]沈臻懿,杜志淳:《中国近现代司法鉴定早期嬗变与演进研究》,《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

[7]贾静涛:《世界法医学史与发科学史》,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27页。

[8]黄瑞亭:《中国现代法医学发展史述评》,《福建法学》,1994年第2期。

[9]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厅:《实用法医学名词解释》,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1年。

[10]许保民,王彦杰:《现行法医鉴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中国法医学会法医临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2年。

[11]冯洪全,王晓磊:《对完善法医鉴定体制的思考》,《法医临床学理论与实践》,2009年第3期。

[1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第28-32页。

[13]何家弘:《论司法鉴定的规范化》,《中国司法鉴定》,2005年第4期。

[14]刘道暄:《我国司法鉴定现状及其对策》,《法医临床学理论与实践》,2008年第2期。

[15]冯洪全,王晓磊:《对完善法医鉴定体制的思考》,《法医临床学理论与实践》,2008年第2期。

[16]李景清,石东洋,刘新秀:《法医案件重复鉴定问题分析与建议》,《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17]参见李光和:《中国司法检验体制的近代化转型——以法医取代仵作为中心的历史考察》,载《历史档案》2011年第2期;刘鄂:《检验吏:连接仵作与法医之间》,载《历史教学》2012年第20期。

[18]参见吴冬:《仵作研究评述》,载《中国法医学杂志》2016年第3期。

[19]王明忠:《〈洗冤集录〉中仵作社会地位的分析》,《中国法医学杂志》,2009年第6期。

[20]王明忠:《仵作错位传承的研究——官衙中的仵作》,《法律与医学杂志》,2007年第1期。

[21]吴有祥:《〈重刊补注洗冤集录证〉与清代的刑律勘验制度》,《兰台世界》,2008年第20期。

[22]李光和:《中国司法检验体制的近代化转型——以法医取代仵作为中心的历史考察》,《历史档案》,2011年第2期。

[23]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775页。

[24]司法院编:《司法年鉴》,重庆:商务印书馆,1941年,第261-287页。

[25]司法院编:《司法年鉴》,重庆:商务印书馆,1941年,第261-287页。

[26]李光和:《中国司法检验体制的近代化转型——以法医取代仵作为中心的历史考察》,《历史档案》,2011年第2期。

[27]黄瑞婷,陈新山:《百年中国法医学》,《中国法医学杂志》,2005年第5期。

[28]陈康颐:《我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法医学杂志》,1986年第2期。

[29]李光和:《中国司法检验体制的近代化转型——以法医取代仵作为中心的历史考察》,《历史档案》,2011年第2期。

[30]《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31]宋健:《法庭专家证人制度的改革与实践》,人民法院报,2015-04-07,第二版。

[32]对赵以诚教授的访谈是在2012—2015期间分5次进行的。对其他法医的访谈在2013—2018年完成。

[33]2017年昆明医科大学的法医专业才取消公安类专业的类别,转入非公安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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