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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视角下高等教育投资制度绩效标准横向比较结果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的拨款机构是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是承担高等教育拨款事宜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印度也是由下设的拨款委员会具体操作拨款事宜。而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拨款相对公平和透明,资金的分配过程往往依靠对高校的评估情况等各项考核指标作为依据,以评估结果的事实来决定各个高校获取资金的多少。

行政法视角下高等教育投资制度绩效标准横向比较结果

1.拨款部门不同。我国中央部属高校获得拨款的途径是由财政部先向教育部拨款,然后由教育部直接向各个高校拨付资金。高校和教育部门之间没有过渡机构,整个操作程序都受制于政府的操控;拨款机构和人员都不具有中立性,受到人为干预的影响比较大。英国的拨款机构是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是承担高等教育拨款事宜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中介组织保证政府拨款可以有效到达各高校里面,使得高校不受政府的过度干预,政府与高校之间并不直接发生关系,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印度也是由下设的拨款委员会具体操作拨款事宜。

2.拨款效益不同。我国高等教育拨款的过程中,有“跑部钱进”的现象存在——重视资金取得,忽视资金使用效益。高校直接面对政府,评估的过程比较随意,靠关系、后台获取资金现象常见,导致教育效益越来越低、教育规模反而越来越大。而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拨款相对公平和透明,资金的分配过程往往依靠对高校的评估情况等各项考核指标作为依据,以评估结果的事实来决定各个高校获取资金的多少。这种模式有利于高校之间开展良性竞争,提高教学实力和科研水平,使得高等教育资金可以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和使用。(www.xing528.com)

3.拨款标准不同。我国高校获得拨款往往以培养成本的多少作为拨款的重要考虑因素,而对待培养质量和效益方面考虑得不够,仅仅是将其作为基本支出之外的补充支出。而且生均成本由于地域、专业、类别等不同的因素出现较大的差异性,我国目前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决定生均成本。而境外高等教育更加重视拨款的效率,主要考虑的是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以此作为依据的综合考核情况才是拨款的依据,其次才会考虑公平性。他们注重的主要是资金的使用效果,学校规模和培养人数是其次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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