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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会计监督职能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层会计的工作不仅在于会计核算,同时还要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真实性、合法性的监督。然而纵观目前多数基层部门,会计往往忽略了这一职责,只知会计核算,不知会计监督。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本案中韩某虽然不是公务员,但也是在地税部门工作,也应参照遵守《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在企业中兼职做账。

履行会计监督职能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基层会计的工作不仅在于会计核算,同时还要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真实性、合法性的监督。然而纵观目前多数基层部门,会计往往忽略了这一职责,只知会计核算,不知会计监督。

这其中,有两个问题尤为突出。

首先,基层会计仅仅审核发票上的金额,但对于这笔款项的使用是否合法、是否超出标准并不在意。

其次,仅仅按照出纳报来的财务资料进行就账做账,就账对账,缺乏对库存现金银行账户的审核。因为监督的失职,导致贪污问题出现,大大影响了基层部门的财务正常运转。

为什么,基层会计出现了监督职能明显不足的问题?

1.对待工作不能全身心投入

部分基层会计对待工作不够认真,仅仅将其认为是一个“饭碗”,忽视了会计工作对于廉政的意义。对待本职工作马虎了事,做不到敬岗爱业,因此甚至出现部分基层会计在外兼职等情况,自然难以认真对待工作,问题频发。

2015年3月13日,网易网报道:

这几天,微信圈里一则消息疯传。内容是宁波慈溪市地税局横河分局的一个工作人员,原本家境一般,可他靠着给多家企业兼职做会计,轻松赚进几十万,买新车、住别墅

记者了解到,确实有这么一个地税工作人员,兼职给企业做会计。而且,有业内人士透露,税务人员或他们的家属这么干的,不是个例。

律师表示,税务部门主管企业的税收,企业请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兼职做账,已涉嫌权钱交易了。

社会上这么多会计,企业为什么要偏偏请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做账?还不是看中了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

这位律师说,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私自接受企业委托兼职为企业做账是违法的。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本案中韩某虽然不是公务员,但也是在地税部门工作,也应参照遵守《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在企业中兼职做账。而且,一边在地税部门工作,一边又兼职为辖区内企业做账,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做法,势必会影响国家机关公平、公正的形象。

类似的事件,表明部分基层财税工作人员不能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中,导致本职工作出现巨大的漏洞,甚至产生权钱交易,影响了基层部门的形象。

2.难以诚实守信

俗话说,人无诚信而不立。部分基层部门会计没能抵御社会的不良风气,通过弄虚作假、偷税漏税等手段,严重影响了基层会计工作的正常展开,甚至中国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产生冲击。例如,近年来国内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重大案件频发,就说明了基层会计的责任心不足,不能诚实守信,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www.xing528.com)

3.不能做到办事公道

“重关系、轻规则”是部分中国人的老观念,尽管随着“依法治国”的理念得到不断深入,这种情形有了极大改观,但是对于部分经济落后的地区来说,不能公事公办的问题依然存在。在这种氛围下,部分基层单位的会计从业人员很难恰如其分地处理财务活动,往往以贫富亲疏、职位高低等标准来划分服务的档次。尤其是面对领导提出的意见,往往选择唯命是从,出现明显的工作漏洞。

4.不敢坚持准则

基层会计理应承担监督的职责,对于部门内部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尤其是重大财务问题。但是,部分基层会计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借机“浑水摸鱼”,甚至可以伪造、变造相关会计资料,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偷税漏税、私设小金库等。

2015年1月12日,《北京晨报》报道:

燕山石化动力事业部企管处会计田某,利用职务便利,把单位小金库内的近50万元用来购买个人理财产品。案发后,田某的家人将赃款全部退还。

1963年出生的田某案发前是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化公司)企管处的会计。燕化公司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12月,马某在任燕化公司动力事业部企管处副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燕化公司清理小金库之机,将企管处的账外资金136万余元截留,由时任企管处会计的田某保管。

2005年7月至2007年10月间,马某分三次向田某索要该笔账外资金中的90万元并侵吞。此后田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该笔账外资金剩余本金及利息共计49万余元侵吞。

日前,田某因犯贪污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类似的案件近年来频现,无一例外都说明了部分基层会计的职业操守丧失,不敢坚持准则,给国家带来了重大损失,更让自己沦为阶下囚。

同时,部分基层会计之所以知法犯法,就在于维护法律的决心不强,无形中让自己的权益也受到了伤害。例如,对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人员不敢提出质疑,或担心遭到打击报复,最终铤而走险,触碰法律的底线。

这类事件,暴露出基层会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律政策了解不足,不懂得借助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从而成为部分不法分子的棋子。

本节思考:

对于我们自身,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是否找到了有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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