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徽、钦二帝被俘直至逝世的这段历史,《宋史》《金史》等正史叙之甚简,而在不少野史中,又有不少戏说成分。那么,要如实还原当时的情景,究竟该甄选哪些有价值的史料呢?在一番比较之后,笔者主要选用稗史。稗史通常篇幅小,时间跨度小,它“和正史、野史的最重要、最突出的区别,还在于书中所记,大抵都是作者自己亲身经历或确闻之事”[17]。更重要的是,这些稗史对于同一事件,往往由亲历战争的双方主体—金人与宋人的视角下分别展开叙述。此外,如果该事件或人物在正史中也有记载,再将其与稗史相结合,适当加以援引。如此,方能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这段被复原的史实的可靠性。
接下来,我们从京城沦陷以后,城中的女人们所陷入的困境开始谈起。
宋朝的女人对于这群虎狼之师的诱惑力极大,尤其是赵宋皇室的诸位金枝玉叶,在金兵眼中可谓勾魂摄魄。金兵破城之初,就叫嚣着让宋廷将帝姬全部送往他们的营寨中。在众多帝姬之中,茂德帝姬的美貌尤为出众,已然名满天下。关于此女,下文还会继续讲述她的事迹。
破城以后,金军限宋朝于十日内缴纳黄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作为犒军之金。对于数额如此庞大的犒军费用,宋帝无计可施,除了向民间大肆搜括之外,不得不同意将包括自己亲生女儿在内的女眷,悉数卖与金人。卖妻鬻女从来都是贫苦人家的无奈之举,难以想象一国之君竟也被逼到如此绝境。宋帝贩卖女眷一事被载入《青城秘录》与《行营随笔》中:
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18]
这一真实无妄的耻辱事件也被记载在官方公文《开封府状》中:
……汰除不入寨者……用情统计: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www.xing528.com)
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二万五千五百锭。
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
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
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
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
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19]
当然,并非所有女子都能卖个好价钱,前文已言及两大前提,即“任听帅府选择”“汰除不入寨者”。换句话说,还有一部分女性可能由于相貌丑陋、身体缺陷、罹患疾病、年龄偏大等客观原因,并未入金兵的法眼,在任凭对方挑选的过程中被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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