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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及责任变更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债权让与在通知债务人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替代,在债权全部让与的场合,债权由原债权人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负有向受让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后甲与丙达成了该50万元债权的转让协议,并通知了乙。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承担原合同债务,原债务人不再承担原合同中的责任。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及责任变更

(一)债的移转的概念

债的移转,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由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债务人,而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制度。

习题3-4-1

下列关于债的移转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债的移转是债的主体发生变更

B.债的移转使债内容的统一性发生变化

C.债的移转包括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等类型

D.债的移转与债的变更不同,前者是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后者是债的内容发生变更

B正确。债的移转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由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债务人,而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法律制度。因此,选项B是正确答案。

(二)债权让与

1.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2.债权让与的要件。

(1)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

(3)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4)债权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3.债权让与的效力。

(1)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效力:从权利随之移转,但专属于原债权人的除外;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交付受让人,并告知受让人行使合同权利所必要的一切情况;让与人对其让与的债权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2)在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如果债权让与已经通知了债务人,债务人不得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而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则不构成债的清偿;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均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的,债务人仍然可以依法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习题3-4-2

甲对乙享有5万元的具有可转让性的合同债权。甲现将其债权转让与丙:( )。

A.如甲未通知乙,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

D.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C正确。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选项C是正确答案。

习题3-4-3

甲乙双方互负债务,其中:甲要向乙清偿10万元,而乙欠甲有20万元。后甲与丙在半年后签订合同将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但乙主张1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B.乙在甲与丙签订合同之日取得10万元的抵销权

C.丙可以就2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D.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清偿20万元债务的义务

ABD正确。债权让与合同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即受让人之间订立的,债权让与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生效,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立即发生债权让与的法律效果。债权让与在通知债务人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替代,在债权全部让与的场合,债权由原债权人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负有向受让人清偿债务的义务。另外《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同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让与人不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负担保责任。

案例3-4-4

2012年10月,甲出租房子给乙租住,租期为3年,租金每月2 000元,按季度支付。2014年1月甲外出时间较长,为了便于租金收取,甲将该租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乙。现丙欠乙6 000元并且已经到期。

1.如果甲没有将债权让与通知乙,债权让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

2.乙可否以租金抵销丙的金钱债权?

1.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为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2.可以。因为根据法定抵销的要件,双方互负的债务标的物为同种类及品质,并且给付的性质可以抵销,自动放弃债权期限利益的,可以抵销。

案例3-4-5

甲对乙享有50万元的债权,但乙一直未清偿。后甲与丙达成了该50万元债权的转让协议,并通知了乙。当丙向乙主张债权时,乙以该债权转让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予以拒绝。

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债权转让协议只需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意,并符合合同的其他有效条件即可生效,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甲转让债权于丙并通知债务人乙后,丙作为受让人参加到债的关系中来,成为乙新的债权人。

(三)债务承担

1.债务承担的概念。债务承担,亦即债务移转,指的是债务主体的变更,即在维持债的内容的同一性的前提下,原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地移转于新债务人承担的情形。

2.债务承担的种类。

(1)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加入到债务人一方)。

3.债务承担的要件。

(1)须有有效债务的存在。

(2)所移转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4.债务承担的效力。

(1)第三人作为债务人法律地位的产生。

(2)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3)抗辩权随之移转。

习题3-4-6

下列行为属于债务承担的有( )。

A.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的

B.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的(www.xing528.com)

C.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

D.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后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AD正确。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可以是全部转移,也可以是部分转移。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承担原合同债务,原债务人不再承担原合同中的责任。在部分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作为受让人加入原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选项AD是正确答案。

习题3-4-7

在债的移转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让与应取得债务人的同意才有效

B.债务转移应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有效

C.债权让与和债务转移只要通知对方有效

D.债权让与和债务转移均应取得对方的同意才有效

B正确。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让与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债务承担则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此,选项B是正确答案。

习 题3-4-8

甲对乙享有5万元债权,同时甲欠丙5万元,遂甲就将其欠丙的5万元的债务转让给乙,并取得丙同意。因乙到期向甲清偿全部债务,甲也受领。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甲与乙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乙应该向丙履行清偿义务

B.甲与乙的债务承担协议无效,因为甲事后受领了乙的5万元债权

C.甲与乙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乙虽向甲履行了债务但不免除其对丙5万元的债务承担

D.甲与乙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但乙因向甲履行了债务而免除对丙5万元的债务承担

BD正确。债务承担协议是否有效,不是以事后来确认的,而是以是否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为要件的。乙对丙的履行才是真正的债务履行,仍然对丙有5万元的承担义务。

习题3-4-9

乙欠甲1万元到期,同时丙欠乙1万元也到期,于是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位清偿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D.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BCD正确。甲、乙、丙之间的三方约定实际上是一个经过债权人甲同意的债务承担协议。《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同时,甲、乙、丙之间的三方约定也具有债权让与的性质,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脱离了该债的关系,如果受让人不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对债权人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选项BCD是正确答案。

案例3-4-10

甲欠乙5万,丙知晓后表示愿意替甲偿还,在征得乙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1.若丙没有向乙清偿,该如何处理?

2.若丙答应替甲还2万元,甲只将这一协议通知乙,而未取得乙同意,是否发生效力?

1.应当由丙承担责任。乙同意债务承担协议后,丙成为债务关系中的新债务人,原债务人甲退出债权债务关系,不再是债的当事人,因此无须再对原债务承担责任。债务承担生效后,债权人乙可以向债务承担人丙主张债权,如果债务承担人丙不履行债务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2.发生效力。丙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并存的债务人的地位,丙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原债务人甲不脱离债务关系,仍为债务人。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无须经过债权人乙的同意,只要债务人甲或者第三人丙通知乙,即可发生效力。

案例3-4-11

甲、乙签订棉布买卖合同,约定乙在15日内向甲交付符合质量规格的A型棉布300匹。但因乙内部发生生产事故,不能按期履行交付义务,遂把部分债务转让给丙,但未告知甲,也未经甲同意。后丙向甲交货,但所交棉布质量不符合甲乙的约定。

1.乙与丙之间的债务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2.丙是否应向甲承担责任?

3.乙是否要对甲承担责任?

1.乙与丙之间的债务转让行为无效。根据《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乙将其对甲的债务部分转让给丙未经甲同意,故该转让行为无效。

2.丙对甲不承担责任。因为乙与丙之间的债务承担协议无效,丙没有加入到甲、乙合同中成为与乙一起的债务承担人,故不用对甲承担任何责任。

3.乙要对甲承担违约责任。因为首先,乙与丙之间的债务承担协议无效,故乙仍然是惟一的债务人。其次,丙也不构成第三人的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丙的履行是未经甲、乙约定的,故不符合该规定。即使丙的履行构成第三人履行,但丙的履行不符合甲、乙的约定时,也应该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四)债的概括承受

1.债的概括承受的概念。

债的概括承受是指债的一方主体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于第三人。

2.合同承受。

(1)合同承受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地移转给该第三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该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享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2)合同承受的构成要件:必须是双务合同;合同已经生效且在履行之前;必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方达成协议;必须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3.企业合并。

(1)企业合并的概念:是指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的情形。

(2)企业合并的效力:企业合并之前的债权和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

习题3-4-12

甲乙双方签订水果买卖合同,现甲准备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须经乙同意方可进行

B.甲对乙仍须承担连带责任

C.丙有权主张甲对乙的抗辩

D.丙有权取得非专属于甲的、与主债务有关的从权利

ACD正确。本案的情况属于合同承受。合同承受以对方当事人同意为生效要件,由该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享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主债权转移从权利随之转移,抗辩权也随之转移。在债权债务全部转让的情况下,转让者退出合同,不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选项ACD是正确答案。

习题3-4-13

甲公司与乙公司吸收合并后仍称为甲公司,在合并中约定乙公司之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均由甲公司承受,这种现象在法律上被称为( )。

A.混同 B.债务移转

C.债权让与 D.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D正确。债的概括承受是指债的一方主体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于第三人。乙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甲公司正符合此定义。因此,选项D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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