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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爱人还是爱国?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比如在鉴赏《与狼共舞》的前一天,我上了这样一堂诗词鉴赏课。这类有三首诗,一首高适的《塞上闻笛》,一首岑参的《走马川行》,还有一首是李颀的《古从军行》。今天上课,我不是从第一首讲起,而是从第二首岑参的《走马川行》开始。于是,我们自然过渡到了第一首诗,高适的《塞上闻笛》:雪净胡天牧马还,月明羌笛戍楼间。闻道玉门犹被遮,应将性命逐轻车。

《与狼共舞》:爱人还是爱国?

要给一个民族定性,与其看它有些什么伟大人物,不如看它是以什么方式认定和推尊这些伟大人物的。

——尼采《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

你无法打败纯傻瓜

我相信,教育应该是一个完整有机的系统,对学生的浸染和影响应该贯穿教育教学的每一个方面。作为国子监四门博士,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够在这几门课中一起跟学生探讨相同的问题,关注相同的热点。所以,有时候电影鉴赏课的引子可能是在语文课上做的,也可能是在诗词鉴赏课上做的。比如在鉴赏《与狼共舞》的前一天,我上了这样一堂诗词鉴赏课。

高二唐宋诗词选修教材是按照主题分类的,整本书分为山水诗、边塞诗、送别诗等十多类,每类有三首诗词,后面还有同类诗词的拓展阅读。我觉得这种分类很好,有助于学生从内容上了解不同主题的诗词,更利于他们了解诗词背后厚重的历史背景,更好地理解作品。

半期考试之前我们讲了第一类山水诗,今天该讲第二类边塞诗了。这类有三首诗,一首高适的《塞上闻笛》,一首岑参的《走马川行》,还有一首是李颀的《古从军行》。从教材安排上,似乎前两首诗是重点,李颀的诗是次要的,不过我却有不同的看法。

前一天的课给孩子们播放了《唐之韵·边塞诗人》,让他们对盛唐边塞诗有了个大致的了解。今天上课,我不是从第一首讲起,而是从第二首岑参的《走马川行》开始。朗读之后我做了简单的讲解,然后谈到了昨天看的视频:“盛唐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在强盛的国力支持下,帝王开疆拓土,在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所以诗人们才有这样的高蹈豪迈,这样的不可一世。但是,这并不代表战争带给人们的就是美好,即使没有死亡,战争中亲人的分离与思念也永远是挥之不去的阴影,伴随着每一个与之相关的人。”于是,我们自然过渡到了第一首诗,高适的《塞上闻笛》:

雪净胡天牧马还,月明羌笛戍楼间。

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

我简单讲了一下这首诗,然后又联系李益的《夜上受降城闻笛》,讲了一下孤城、月光、笛声等意象构成的征人思乡意境。不过,我今天的重点并不在此:“战争给人民带来的总是深重的苦难,这种苦难不仅我们在承受,所谓的敌人也在承受。可是我发觉有一个很值得玩味的现象,当我们说到敌人的时候,我们经常用一个词来代替,你们知道是什么词吗?”

学生感觉有些突然,一下子回不过神来。

“鬼子,”我慢慢地说,“最常见的就是日本鬼子了,后来和美国打仗,我们就叫他们美国鬼子,后来和苏联打仗,我们也叫过苏修鬼子,之后与越南打仗,我们的媒体也叫他们越南鬼子。”

很多学生回忆起来了,开始点头。

“我觉得,‘鬼子’这个词其实暗含了一个前提,就是对方根本不是人,而是与动物或者魔鬼无异的非人类。我可以理解这是由于仇恨而形成的一种蔑视,但是我觉得值得警惕的是,当我们刻意非人化甚至妖魔化敌人的时候,可能带来一个结果:当我们屠杀他们、消灭他们的时候,我们不会有负罪感,相反,我们还会有一种崇高感和伟大感。我甚至想,当党卫军把犹太人成群地赶入毒气室的时候,他们应该也不会把他们当人,他们会觉得犹太人只是些猪狗,至少也是低贱的人,而他们所做的,是在为人类打扫垃圾。”

有学生在深思。

“所以,我觉得整个盛唐边塞诗成就最高的其实就是这两句……”

“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很多孩子异口同声地回答。

“是的,”我回答,深感欣慰,“李颀第一次提出,战争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给我们所谓的敌人也带来了灭顶之灾。他第一个提出,对阵的另一方不是鬼子,他们也是人,也会哭,也会笑,也会痛苦,也会死亡。”

早读的时候孩子们已经读过这首诗了,这时候,我让他们再朗读一遍《古从军行》:

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

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

野云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

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

闻道玉门犹被遮,应将性命逐轻车。

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

“关于这首诗,我不打算直接讲太多,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我在《唐诗的江山》里对这首诗的解读。”我打开电脑中的文档,开始为大家朗读相关的章节:

冉云飞先生在《像唐诗一样生活》中说:当异族侵略,国破家亡,不战即自行消灭,那么起来一战便是唯一的选择,这便是某些边塞诗存在的理由。但如果只是一味地歌颂铁血,那么这样的诗作即便可哄传一时,转瞬即会湮没无闻的,因为违反人性的东西,不管它表面看上去多么崇高,多么大言玄玄,终究会被弃若敝屣。

……

战争的本质就是反人性的,不管这战争披上的是什么外衣。在正常情况下,平民百姓是不愿意打仗的,在面临战争的时候,普通百姓感觉的往往是费解和茫然。

……

关于战争的起因,这些昨天还是教师、理发师或者铁匠的普通士兵当然更不知道,也许只是因为皇帝喜欢大宛的千里马,或者是想尝尝西域葡萄的滋味,于是,无数无辜的将士就要为之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无数的家庭也要饱尝失去亲人的痛苦。

这些秘密,当权者是不会告诉这些老百姓的。士兵们只会被告知:战壕那边的是敌人,是十恶不赦的恶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中的那些士兵们在学校的时候就被这样的观念不断洗脑,有人力图消灭他们头脑中敌人与人的任何联系,将生命模糊化,将敌人符号化,直至妖魔化。目的只有一个:消灭士兵们的人性,使其能更好地为反人性的战争卖命。《西线无战事》中,当士兵博伊在战壕里刺死了一个法国士兵的时候,他从垂死的士兵的衣袋里翻出了他与他家人的照片,对着慢慢咽气的敌人,博伊充满忏悔地说:

“从前,对我来说,你不过是一个抽象概念,一个活在我头脑里的逻辑联想……我刺向的,正是那个联想。可是现在,我才看到你是一个像我一样的人……为什么他们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说你们也和我们一样是一些可怜的人,你们的母亲也像我们的母亲一样在着急,我们都一样怕死,也一样会死,一样会痛苦。饶恕我吧,伙伴,你怎么会是我的敌人呢?”

博伊开始明白了,敌人原来也是人;李颀也明白了,战争不管对男人还是女人,对己方还是敌方都是残酷的,战场的这边,是“年年战骨埋荒外”,战场的那边,是“胡儿眼泪双双落”。这两句诗超越了唐代所有的边塞诗的高度,向着咬牙切齿的一片杀声中发出了微弱但是又尖锐的质问:“敌人不是人吗?”那些被当权者蓄意模糊化的生命开始清晰,人性的光辉开始在血泊中升起。可惜,他的质问被排山倒海的战鼓声湮没了,他的这首诗甚至也不为很多人重视,在一些评论家眼里,李颀成就最高的似乎还是那些游仙访道的诗。这不仅是李颀的悲哀,也是中国人的悲哀。

一个无法把敌人当人的民族,也不可能把自己的人当人,因为人一旦失去了人性,必将堕入魔道,万劫不复。而为了将反人性的战争合法化、正义化,敌人不但被符号化,更是被妖魔化,当权者总是高声叫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外族都被冠以“蛮夷”的称号,其实也就是在赤裸裸地宣布:敌人不是人,而是与猪狗无异的动物。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对待敌人,就应该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崇高的人性和伟大的生命关怀,在这里已经成为迂腐和不切实际,残暴和屠戮被披上了神圣的外衣供上神坛,外衣上绣着金色的字样,有“民族”,有“国家”,有“正义”,有“勇敢”,唯独没有“人性”。

文章读完,已经接近下课了。

“可是,我还有话想说。”我发觉我用的是鲁迅说过的话。

“前段时间‘钓鱼岛’事件,我看到了很多‘爱国者’的表演。尤其是那些声称要‘轰炸东京,核平日本’的人的表演。我们也看到了很多‘雷’死人不偿命的口号,什么‘宁肯华夏不长草,也要收复钓鱼岛’,以及‘宁肯神州遍地坟,也要杀光日本人’之类。”

有孩子在下面偷笑。

“有人动辄提到南京大屠杀侵华日军的暴行,但是我想问问,那些声称要灭绝日本人的人,如果真的给你们这个机会这样做,那么你跟南京大屠杀的那些屠夫又有什么区别呢?”

有孩子在点头。

“我前面说过,一个无法把敌人当人的民族,也不可能把自己的人当人。这次风潮我想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在这次风潮中,那些反日‘爱国者’们,只要发现谁和自己观点稍有不一样,马上把别人打成‘汉奸’,在网络上口诛笔伐。这还算轻的,之后就开始砸日本车了,之后又开始残暴地殴打身为中国人的日系车车主,我想问问,在所谓爱国主义的大旗下,他们都不把自己的同胞当人了,难道他们自己还可以被称作人吗?

“也许我们会奇怪,为什么有些人要鼓励我们不把敌人当作人?原因很简单,如果我们这样做了,就能激发出我们心中最原始的兽性,用最残忍最无底线的方式来对待那些人,我们杀戮他们,抢劫他们,烧毁他们的房子,奸淫他们的妻女,我们不会有任何道德上的负疚感,甚至不会有任何心理上的不适。恰恰相反,我们会觉得我们是在消灭我们祖国的敌人,是在惩罚这个星球上的败类,我们的杀戮是崇高的,我们的暴行更是伟大的。而这往往就是某些政客们一心想要我们成为的样子。”

下课铃响起了。我还得说完最后一句话:

“所以,当有人告诉你,某个外族是魔鬼的时候,他可能是两种人:第一,他可能是个鼓吹战争和仇恨的野心家,一心想鼓舞你去当炮灰;第二,他可能是一个脑袋已经被洗得发白的纯傻瓜。不管是哪种人,你最好都别理。因为我们一般都惹不起野心家,而纯傻瓜……”

有孩子大笑。

“你永远都无法打败一个纯傻瓜!下课!”

这样的课,我已经上过很多次了,我相信,在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之外,应该还有一个更加深广和宽厚的人文关怀。而给这群10多岁的孩子传达这种人文关怀,我相信也是我们教育者应尽的责任。不过这次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这堂课后不久,我们就将鉴赏“自由与尊严”板块的第三部电影:《与狼共舞》。

影片情节

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受伤的北军中尉邓巴为了避免被截肢的厄运,从战地医院里逃出来,策马冲向敌人的阵地。他原意是只求一死,却在阴错阳差中帮自己的部队打了胜仗。上将为了奖励他,派自己的医生为他治好了腿,并允许他退出战争,任意选择一个地点驻扎,邓巴选择了西部最偏远的要塞塞克威克。

邓巴来到要塞时,原来驻守的官兵都已逃散,于是他在这里过上了孤独而平静的生活。邓巴的到来引起了当地苏族印第安人的恐慌,他们不知道如何对待这个不速之客。邓巴决定亲自去跟苏族人联系。路上,他救了一个因丈夫去世而想自杀的苏族印第安女子“挥拳而立”的命,并把她交还给苏族人。邓巴的友好得到了回报,苏族人决定回访邓巴。在与苏族人的交流中,善良友好的苏族人逐渐接纳了邓巴。而邓巴也寻找机会为苏族人做事。当他知道野牛群来到本地时,飞马将这喜讯告诉苏族人,并参加了他们的捕猎活动。邓巴精准的枪法赢得了苏族人的尊重。在苏族人的宿敌帕尼族人趁苏族战士在外打仗而来袭击营地时,邓巴将要塞里储存的军械拿出来分给苏族人,并率领着营地里剩下的老弱妇孺歼灭了来犯者,再次成为苏族的英雄。而他也在苏族巫师“踢鸟”的撮合下,与“挥拳而立”结为夫妻。

邓巴彻底融入了苏族印第安人,正在他准备最后一次回到要塞取回自己的东西时,却被前来驻扎的美军当作印第安人俘获。美军认定邓巴是叛国者,对他进行了虐待和毒打,并派出一个小队押送邓巴到后方,准备将他处死。在路上,苏族印第安人袭击了押送队,救出了邓巴。

严冬来临,苏族人到深山山谷住下,而追踪邓巴的军队也即将到达这里。为了不连累苏族人,邓巴只好与苏族人告别,带着妻子离开了营地。13年后,苏族人被迫与美国政府签订合约,放弃了祖祖辈辈守护着的土地。

观影指南——影片的几个关键词

影片中的狼很显然是个重要的隐喻。狼本是群居动物,但是出现在要塞的那只狼却很罕见地落单了。相信看到这个镜头的观众都会由孤独的狼想到孤独的邓巴。这只狼仿佛就是自我放逐的邓巴自身命运的写照,同时也是他在绝对孤独中唯一的慰藉。而他与印第安人的交流被放置在与狼的交流之后,这种安排也颇有讽刺意味:有时候人与人的交流似乎比人与动物的交流还要困难。而最终,邓巴与印第安人和狼都成了好友,还拥有了“与狼共舞”这样一个传奇的名字。(www.xing528.com)

影片中邓巴和印第安人围猎野牛的壮观场面,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智商卓绝的狼群围捕猎物的场景。此时的邓巴已经不是一只孤狼,而是融入了一个血管里流淌着草原狂野奔放血液的狼群。他们为了自身的生存而搏杀,用自己的生命作为赌注去换取生存的空间,在外表的粗拙甚至野蛮下埋藏的是淳朴与善良。

而如潮水一般涌来的白人则更像鬣狗。这是一种狡猾残忍而猥琐的食腐动物。他们可以为了价格更高的牛舌而大量屠杀野牛,割去舌头之后把它们弃尸原野。他们没有对大自然的敬畏,更没有对生命的尊重。他们有的只是对利益的贪婪,与狼根本的不同是,他们将自己的贪婪用各种庄严而美好的面纱包裹起来,这些面纱上面有的写着“文明”,有的写着“国家”,有的写着“发展”,唯独没有写一个词——“人性”。从这个角度说,他们更像是鬣狗与狐狸的混合体,凶残而狡诈,文明掩盖下的野蛮,才是真正的野蛮。

迟到的感恩

2012年,为了迎接美国传统节日感恩节,美国驻上海领事馆计划于11月19日举办一场感恩节活动,并在微博上发布消息:

感恩节就要到了,你一定知道它和火鸡、和北美印第安人的故事,不过你了解整个故事吗?你知道美国人是怎么在感恩节装饰他们的家,准备感恩节晚餐,又如何度过这一节日的吗?

然而,让主办者没有料到的是,此条微博在中国网络上激起了不小的风波,转发者大多不是表达对美国感恩节的向往,而是表达了对美国殖民者屠杀印第安人的谴责:

“马克思是富二代”:印第安人给美国人送来了火鸡,美国人就送他们去见上帝。

“芋头公爵”:印第安人被屠杀光了,剩下的圈在保护区里培养成酗酒、吸毒的惯犯……你们真这么“感恩”吗?

1620年,“五月花”号轮船满载来自英国的清教徒来到美洲。到美洲的第一个冬天,由于不习惯新大陆的气候和环境,新移民大部分死亡。印第安人给这些移民送来了生活必需品,并教导他们狩猎捕鱼以及培植美洲农作物。次年,经过印第安人指导的移民获得大丰收,为了感谢印第安人,他们邀请印第安人参加庆祝活动。感恩节由此而来。

可是,曾经帮助移民的印第安部落后来却遭到了残酷的屠杀。部落酋长的长子被移民者毒死,次子的头被割下来挂在普利茅斯的旗杆上24年,妻女也被卖到西印度群岛当奴隶。

有资料显示,在19世纪,美国人屠杀的印第安人超过1000万。很多部落被灭族,幸存的也被圈养在狭小的保护区里,再无祖先纵马驰骋原野的风采。

在美国早期的西部片如《关山飞渡》中,印第安人大多也是以愚昧、残暴、野蛮的形象示人的,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衬托出牛仔的威猛,他们的死亡总是能激起观众阵阵叫好声。当时可能也很少有美国观众想到过,自己的祖先到别人的土地上屠杀这片土地的主人,这怎么会是一个值得夸耀的功绩?

从这个角度说,《与狼共舞》实质上是一部对美国西进运动的反思之作,也是用电影的方式表达对这块土地的原住民的一种感恩。虽然这感恩来得实在太晚。

事实上,《与狼共舞》在白人屠杀印第安人这个问题上的探讨仍然是有保留的。电影有意无意将双方的矛盾归咎于文化冲突,这其实是一种避重就轻的讨巧。比如在围猎野牛的路上,邓巴和印第安人发现了被白人猎人残杀的野牛。贪婪的猎人为了获利而屠杀野牛的行为固然令人愤怒,可是让邓巴和观众瞠目结舌的是,转过头印第安人就杀死了那些猎人,剥下他们的头皮,在篝火边歌舞庆祝自己的胜利。影片借邓巴的口谈到了白人与印第安人的文化差异。在猎获野牛胜利后,“风中散发”将只献给勇士的滴着血的生牛心递给邓巴要他吃下,也体现了这种文化差异。但是导致印第安人被屠杀的真正原因其实并不是文化差异,只是因为生存空间的争夺,来复枪使白人掌握了争夺的主动权。影片中邓巴带领部落妇孺打败敌对部落偷袭的桥段也揭示了白人能屠杀印第安人的真正原因。部落的战士们全部出征,剩下的全都是老弱妇孺,面对气势汹汹来袭的敌军,他们竟然能漂亮地全歼敌人,秘诀只有一个:邓巴从要塞运来的步枪。也正是这些步枪,使长矛和战斧成为历史,也再次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落后就要挨打。

胜利的白人理所当然地拥有了话语权,也拥有了对历史的解释权。这赋予了白人合法性,于是白人的劫掠和屠杀成了丰功伟绩,而印第安人的保家卫国则成了滥杀无辜,这种颠倒黑白的合法性是对真相和历史的最大的亵渎和嘲讽。

在几百年后,邓巴中尉从一群屠杀印第安人的牛仔英雄中突围出来,放下左轮手枪,第一次在银幕上与“食人生番”交流沟通甚至成为朋友,这其实也标志着美国人对此进行的反思,甚至是赎罪。可惜,一部电影无法改变人类贪婪暴力的本性,更无法改变已成为事实的历史。不过,如果它能够引发人们的一些思考,唤起人们的一些良知,那也就足够了。

爱国

有些话题,注定是很沉重的,比如说爱国。

作为军人,邓巴的所作所为无疑是违反军令的。他的任务本来是驻守要塞,防备印第安人的进攻。但是到后来他竟然跟敌人成了朋友,甚至协助敌人杀死自己的战友。从这个角度说,军方判他叛国罪可以说一点都不冤枉。可是,他真的就是个卖国者吗?

1944年7月20日,一枚炸弹在希特勒当天召开会议的“狼穴”爆炸。这是一次有预谋的暗杀行动,目的是要除掉希特勒。行动的策划者是一群德国军人,其中安放炸弹的是斯陶芬贝格上校。可是暗杀失败了,希特勒奇迹般地逃过一劫。事后,纳粹政府逮捕了7000多人,其中约5000人被处决,斯陶芬贝格也在其中。

斯陶芬贝格和邓巴中尉一样都是军人,但是他们都选择了拒绝执行军令,而站到了自己军队和政府的对立面。这无疑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当政府陷于不义的时候,对政府命令的拒绝是否可以视作叛国?也许,在这种状况下,反抗邪恶的政府,将整个国家从灾难中拯救出来的人,才是真正的爱国者。

在现实层面上,这个问题的确是很沉重的。因为对抗政府就意味着与整个国家暴力机器对抗,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真正的爱国,有时候是会被当作叛国看待的,如斯陶芬贝格就以叛国罪被处死。60年之后,2004年7月20日,德国总理施罗德发表演说“这是德国近代史最重要的一天”,“斯陶芬贝格是自由、民主与欧洲统一的先行者”,柏林市长也说刺杀希特勒是“良知促使的起义”。这多少让人感觉到一点安慰:历史毕竟给予了他公正的评价。

语言

《圣经》说,远古时,人类的语言是相通的,他们齐心协力想修建一座通天塔。上帝知道后,为了惩罚人类的狂妄,便变乱了人类的语言,人类无法交流,巴别塔只能半途而废。(《创世记》第十一章)

据说,在拍这部电影的时候,凯文·科斯特纳坚持要演员说印第安语,后期再加英文字幕,开始人们并不理解,可是当电影放映之后,大家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双方相互了解与沟通的艰难。

第一次真正的沟通是部落圣人“踢鸟”带族人与邓巴交流,在双方语言不通的情况下,邓巴趴在地上模仿水牛,用这个双方都熟悉的动物,他们互相学会了对方语言的第一个单词:水牛。而“挥拳而立”的出现则是双方交流的助推器。“挥拳而立”原来是白人女孩,家人被印第安人屠杀之后被苏族人收养,她还依稀记得一些英语,于是她成了邓巴与“踢鸟”之间的翻译。没有她,邓巴不可能如此快地融入印第安人的群体,后者也不可能如此自然地接纳他。语言之重要可见一斑。

邓巴后来被美军俘获,遭到虐待,当军官引诱他出卖印第安人时,他用印第安语而不是用英语说:“我是‘与狼共舞’,我跟你没什么可说的,我不屑于跟你说话!”这时候,语言已经不仅是一种交流工具,而是一种族群文化认同。邓巴大声对着自己的同胞战友说着“敌人”的语言,也就是在宣告自己与他们的决裂。此时邓巴已死,“与狼共舞”从语言中复活,傲岸而坚强。

值得注意的是影片末尾,为了避免连累部落,邓巴被迫带着妻子离开。在与“踢鸟”告别时,“踢鸟”说的却是英语,虽然还有些磕磕巴巴,但已经像模像样。这个桥段一方面固然是暗示双方待在一起的时间很长,另一方面似乎也在暗示印第安人与白人文化的融合,虽然这种融合代价未免太大。

音乐

音乐与电影结缘,甚至比台词与电影结缘还要早。在默片时代,就有一些电影院为了吸引观众,雇用了一些音乐家,让他们根据电影的情节变化谱写音乐并演奏,这可算是最早的电影配乐了。

而现在,很难想象一部电影没有音乐会怎么样。比如把《我心永恒》从《泰坦尼克号》中抽掉,很难说杰克和露丝的爱情故事是否还会那样迷倒众生,把雄壮的太空音乐从《星球大战》中抽掉,剩下的情节是否还会那样激动人心。有时候一首好的音乐甚至能挽救一部烂片,如《一切为你》之于《侠盗罗宾汉》,如约翰·巴里的唯美管弦乐之于《时光倒流七十年》。而好的电影遇上精彩的音乐,此时用“珠联璧合”似乎都不足以形容这种完满与美妙,如《天堂电影院》中永远萦绕耳边的手风琴,如《与狼共舞》中荡气回肠的配乐。

制作《与狼共舞》配乐的正是约翰·巴里,这个好莱坞大师级的音乐家曾为《走出非洲》《冬之狮》《时光倒流七十年》等电影配乐,并4次获得奥斯卡原创音乐奖,而《与狼共舞》的配乐也是他获奖的作品之一,也成为电影史上最经典的配乐之一。

《与狼共舞》配乐共有三大主旋律:The Love Theme(《爱的主题》)、The John Dunbar Theme(《约翰·邓巴的主题》)和The Wolf Theme(《狼的主题》)。约翰·巴里在配乐中展现了他后期作品以唯美管弦乐为主的特点。电影开始的一段配乐,小号沉着宁静地吹奏出《约翰·邓巴的主题》,这个主题以1、3、5三个音为主,旋律结构颇似军号,一方面勾勒出了南北战争的战场环境,另一方面也用音乐暗示了主人公的军人身份。这个主题前四个乐句就极富特点。第一个乐句以大调横跨三个八度,似黎明时军营的起床号,沉着而庄严;第二个乐句转为小调,在庄严中加入了一丝柔和,如晨曦微现,草木葱茏;第三个乐句是第一个乐句的重复,也是第四个乐句的过渡;第四个乐句将旋律送入高音区,激昂高亢,似乎策马原野,又像巨流奔腾。

在邓巴与印第安人追猎野牛的一段,作者使用了大型管弦乐队,细密的弦乐织出繁密的音乐之网,雄浑的铜管乐器渲染出追猎场面的原始与野性,排山倒海的配乐如横扫平原的野牛群席卷一切,音乐声与牛群的奔跑声、马蹄声、弓箭声、枪声以及猎人的呼啸声融为一体,合成了一曲无比雄壮让人血脉偾张的原野交响史诗。

影片链接

《战火浮生》

18世纪,西班牙传教士嘉比尔奉命深入南美丛林传教,他经历千难万险,取得了丛林深处的瓜拉尼族人的信任和喜爱,并在那里建立了教会。与此同时,残暴冷血的奴隶贩子罗多萨正带着俘获的土人“战利品”回家,当他回到家时发觉自己的情人爱上了自己的弟弟,因而大发雷霆,在打斗中失手杀死了自己一手带大的挚爱的弟弟。罗多萨因此深感内疚,而到教堂忏悔。嘉比尔要求他拖着自己的全副铠甲和刀剑跟着他到丛林深处新建的教区,以此赎罪。罗多萨答应了。在拖着沉重的装备终于到达目的地时,罗多萨发誓痛改前非,并将所有战具沉入了河底。从此,他开始和嘉比尔一起在瓜拉尼族人中传教。

正当他们的教区发展得欣欣向荣,土人也逐渐开始接受西方文明与生活的时候,葡萄牙与西班牙却因为殖民地划分而产生冲突。当局要求所有传教士撤出,想让已经皈依基督教的土人再次沦为奴隶。为了保护土人,嘉比尔和罗多萨选择了不同的方式,罗多萨打捞起了自己的装备,带领追随他的传教士和部分土人与入侵的白人展开激战,最后壮烈牺牲;身为传教士的嘉比尔不愿意使用暴力,在战火中带着剩下的土人举着十字架迎向殖民者的枪弹,也中弹身亡。

《战火浮生》和《与狼共舞》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是站在殖民者的角度对自己的同胞侵略、屠杀所谓“野蛮人”的深刻反思,这种反思揭开了所谓文明的画皮,直截了当地指出画皮下掩藏的不过是对土地与财富的贪婪,并对被欺凌与屠杀的土著人寄予了深深的同情,更表达了对邓巴、嘉比尔、罗多萨这样的心存良知的白人的敬意。

学生笔下的《与狼共舞》

在19世纪的美国,白人移民者与印第安人之间的冲突巨大,这使邓巴中尉处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残忍屠杀野牛只为获利的白种人的做法实在令人不齿,而另一方面与他相处融洽的印第安朋友为此而杀了猎杀者也让邓巴震惊。对于自己民族同胞做法的反对,对于印第安人的特殊感情,他最终选择遵从自己的内心。

在他被自己热爱的祖国以叛国罪逮捕时他一定充满愤懑,为何对错误的事实视而不见,不分青红皂白把别人当作敌人,为了自己的私欲不顾自然随意屠杀这才叫叛国。这时的邓巴还不知道,在不久的将来在欧洲大陆上会出现一个人,这个人想杀光所有的犹太人,只为光大自己的民族;他也不会知道,在美国的土地上将会出现一个人,这个人一生为黑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与地位,而最后被民族狂热分子暗杀。

(赵晓蓓)

什么才是真正的文明?什么才是真正的野蛮?这部电影给了我们一个启示。政府肆意屠杀草原上的生灵,侵占印第安人的土地,给他们的生存带来极大的威胁,使他们不得不迁徙,不得不躲避,流离失所,这就是所谓的政府,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文明吗?

(杨玉玲)

我们有时候在金钱或者强权的压迫下,不得不压抑自己的良知,一切遵从上级的命令,对他人做出伤害。可是我们是否想过当自己面对这一切时,是否能原谅对方的被压迫。

人的生命中总会干出许多指鹿为马的事情,因为总会有活着的这样那样的赵高使你这样做,而你也在附和他。你不愿像前一位牺牲的大臣一样,说出事实,献出生命。就像日本的许多老兵在回忆录中曾说过:侵略中国,我们都是不愿意的,杀害中国人民,这也不是我们的本意。我们的良心备受谴责。

(黄思敏)

那匹狼更代表一类表面上看似冷酷凶残、内心却善良单纯的人,就像那群“野人”,只想在自己家园里生活,与自己的家园共存亡,可是却不能被容下。那样一个落后的种族,能对白人造成什么威胁?那群白人,只是为了自己的私欲、自己的贪心来打破这片宁静罢了。

那匹狼是孤独的,正如主人公,正如这个种族。这部电影也让我明白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只有自己变得足够强大,才能去保护自己想要守住的东西,否则就会像主人公一样、像这个族群一样,失去最后的家园。

(许若云)

《贫民窟的百万富翁》(Slumdog Millionaire)

导演:丹尼·博伊尔(Danny Boyle)/洛芙琳·坦丹(Loveleen Tandan)

主演:戴夫·帕特尔(Dev Patel)

上映时间: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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