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与调整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与调整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决议公布后,全国迅速掀起了建立人民公社的浪潮。10月底,全国74万个农业合作社合并为28 500多个人民公社,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9%。人民公社的分配原则是,在优先满足公社全体人员的基本需求之后,实行按劳分配的定级工资制。在人民公社的制度安排下,农民几乎成了无产者,基本不存在对生产资料的私有产权。从1958年起,中央开始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与调整

1958年3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农业生产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1958年8月底,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决议公布后,全国迅速掀起了建立人民公社的浪潮。同年9月底,全国农村共建立了人民公社23 397个,参加人民公社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0.4%。10月底,全国74万个农业合作社合并为28 500多个人民公社,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9%。[20]在3个月内全国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原来打算在10-1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完成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短短五六年的时间内就完成了。

人民公社的制度特征主要是:第一,“一大二公”——生产规模大[21]、公有化程度高。所有生产资料由生产队统一经营管理,社员被统一安排劳动,对生产事务无自主安排的权利,农民家庭作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的地位被否认。第二,平均分配。人民公社的分配原则是,在优先满足公社全体人员的基本需求之后,实行按劳分配的定级工资制。但事实上,由于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的粮食在缴完公粮后勉强只够社员的口粮,基本上不存在富余的粮食以供按劳分配,因此按劳分配实质上变成了平均分配,这种平均主义的做法极大地伤害了社员劳动的积极性。[22]第三,政社合一。人民公社的管理机构是公社管理委员会,受县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的领导,不仅承担着调配生产、发展经济的职能,而且管理着公社中生产建设、粮食、财政、民政、文教、卫生等各个方面的事项,人民公社相当于当时我国农村地区的基层政权组织。(www.xing528.com)

在人民公社的制度安排下,农民几乎成了无产者,基本不存在对生产资料的私有产权。[23]人民公社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问题,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1958年起,中央开始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1962年,人民公社的组织结构调整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24],缩小了人民公社的规模,但是最终也未能改变人民公社制度失败的命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