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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揭秘:可疑笔迹鉴定关键步骤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迹特征比较的材料是受委托的两部分笔迹。这是笔迹特征比较研究的最重要的一步。

专家揭秘:可疑笔迹鉴定关键步骤

(一)比较研究法概述

比较是认识事物的重要途径,是人类认识和确定事物异同关系的最常用的方式、方法。比较研究法就是对物与物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似性或相异程度的研究与判断的方法。[9]

1.比较研究法的种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比较研究法可分为很多种。

首先,按比较的属性数量,比较研究可分为单一属性比较和综合属性比较。前者是按事物的某一种属性进行比较;后者是按事物的所有(或多种)属性进行比较。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因为只有综合比较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其次,按比较的时空区别,比较研究可分为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前者是对空间上同时并存的两个事物的既定形态进行比较;后者是比较同一事物在不同时期的形态。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事物,通常既需要进行横向比较,也需要进行纵向比较,才能获得全面认识。

再次,按比较的目标指向,比较研究可分为求同比较和求异比较。前者是通过比较,发现不同事物存在的共同属性,从而寻求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后者是通过比较,发现不同事物存在的异同属性,从而发现和证实事物发生、发展的特殊性。通过对事物进行“求同”、“求异”的分析和比较,可认识事物的多样性与统一性。

最后,按比较的对象性质,比较研究可分为定性比较与定量比较。前者是通过比较事物间的本质属性以确定事物的性质;后者是对事物成分进行量化比较以准确地判定事物的变化。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有机统一,在科学研究活动中既要把握事物的质,也要关注事物的量。

2.比较研究法的作用

作为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比较研究法贯穿于各领域科学研究的全过程。无论是在科学实验中,或是在理论研究中,比较研究法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方法,对科学研究活动而言意义非常重大。

首先,比较研究法有助于更好地认识事物内在本质和把握事物发展变化规律。常言道:“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比较产生鉴别,鉴别产生认识。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常常是借助于与其他事物的比较来实现的。

其次,比较研究法有助于更好地认识事物的状况。古人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借助于与他事物现状的比较,我们能更好地认清所关注事物的状况。尤其是通过跨地区、跨国度、跨领域,对同时并存的两个事物进行横向比较,可以发现其间存的共同属性和特殊属性,因而能更清晰地认识所关注事物的发展现状。

最后,比较研究法有助于我们发现事物存在问题的原因,为解决问题提供对策。通过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外在表现和内在属性进行比较,并以因果关系为指导,能发现该事物存在问题的原因,同时经进一步比较研究,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和处理对策。(www.xing528.com)

(二)笔迹特征比较法

笔迹特征比较法是通过对两部分笔迹进行仔细分析,找出两者之间存在的符合特征和差异特征,然后予以全面比较和综合评断,最后判定两者是否能反映出同一人书写习惯的方法。

1.笔迹特征比较法的操作步骤

笔迹特征比较法操作一般可分为四个步骤:

首先,确定比较的材料。笔迹特征比较的材料是受委托的两部分笔迹。所谓两部分笔迹,在法庭科学检验实践中,既可能是可疑笔迹(即检材)与嫌疑人书写笔迹(即样本),也可能是需要并案的几起案件中的多份可疑笔迹,还可能是一份可疑笔迹物证上的几部分笔迹等。

其次,制定比较的标准。没有标准就无法进行比较。比较的标准可依据实际情况来制定,但要求明确化、具体化,且具有可操作性。笔迹特征比较标准的制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特征确定的标准,通常以语言文字书写规范为标准,进而判断笔迹的哪些表现是个体特征,哪些表现是种属特征;二是特征分类的标准,通常以笔迹的组成成分、书写习惯体系的组成成分、笔迹的可视范围、笔迹的动态与静态表现等为标准,可对笔迹特征进行多维分类;三是特征价值的标准,通常以特征的出现率、精细程度、复杂程度、稳定程度等为标准来判断特征价值的高低;四是特征性质的标准,通常以是否为书写人书写习惯的反映为标准,将特征分为本质性特征和非本质性特征。

再次,选择比较的特征。通过仔细观察,并在一定仪器设备的帮助下,发现和选择一切可供比较的笔迹特征。然后利用规范的符号对特征进行标识和予以详细的文字描述。

最后,比较分析,得出意见。这是笔迹特征比较研究的最重要的一步。在这个阶段要对选择的笔迹特征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认真比较,分析符合和差异产生的原因,客观评断其性质,最终得出鉴定意见。

2.笔迹特征比较法的应用现状

经过几十年的法庭科学实践活动,笔迹特征比较法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目前已成为广泛使用的可疑笔迹检验方法。

这种方法的入门其实并不难,但若求精通可不易。对于字数较多、书写正常的笔迹,初学者也可作出准确鉴别,但字数较少或伪装严重、变化较大的笔迹,则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度的认识能力才能作出正确判断。因此,还需要对笔迹特征比较法开展更深入的研究,主要是精细化、具体化各种比较的标准,进一步改善可操作性,为鉴定人的分析判断提供一系列客观的参照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个人实践经验、认识能力的差异而产生鉴定意见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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