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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提高管理有效性的关键—职能职权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为了提高管理的有效性,主管人员就把原属于自己的部分直线职权通过授权的形式,下授给参谋人员或部门,这就产生了职能职权。例如,经过总经理授权,作为参谋部门的劳动人事部门拟定劳动定额、劳动组织、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让其直接向直线组织发布指示,分厂或车间等下一级直线组织必须严格执行,这些都是职能职权的具体体现。职能职权是组织职权的一个特例,可以认为它介于直线职权和参谋职权之间。

管理学:提高管理有效性的关键—职能职权

职能职权(Functional Authority)是指参谋人员或某部门的主管人员所拥有的原属直线主管的那部分权力。它是经由直线主管的授权而产生的。具体来说,它是由直线主管向参谋机构和人员授权,允许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在一定职能范围内做出规定,向下一级直线部门和人员发布指示、提出要求的权力。在纯粹参谋情况下,参谋人员所具有的仅仅是辅助性职权,但随着管理活动的复杂化,主管人员能力再强,也很难精通各种业务,只依靠参谋的建议往往还不能实施有效的管理。于是,为了提高管理的有效性,主管人员就把原属于自己的部分直线职权通过授权的形式,下授给参谋人员或部门,这就产生了职能职权。

职能职权大部分是由业务或参谋部门的负责人来行使的,这些部门一般都是由一些职能管理专家所组成。例如,经过总经理授权,作为参谋部门的劳动人事部门拟定劳动定额、劳动组织、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让其直接向直线组织发布指示,分厂或车间等下一级直线组织必须严格执行,这些都是职能职权的具体体现。职能职权是组织职权的一个特例,可以认为它介于直线职权和参谋职权之间。

职能职权具有以下特点:参谋机构和人员发布指示的权力是在一定条件下才具有的,即由直线组织的上级主管人员授权,并要按一定的制度和程序行使;职能职权的范围是有限的,仅限于参谋机构和人员的某些业务活动,而不是全部,否则参谋机构和人员的性质就会改变为直线机构和人员了。直线与参谋的职权关系见图7-8。(www.xing528.com)

图7-8 直线与参谋的职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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