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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金融史料摘编:发展与机构设置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九三五年成立中华苏维埃银行西北分行,一九三七年改组为陕甘宁边区银行。一九四七年为了支持战争,统一陕甘宁、晋绥两解放区的货币,边区银行即又改称西北农民银行总行。陕甘宁边区银行直接受边区政府领导。为了配合大规模的联合作战,最后消灭国民党蒋介石军队,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成立,并发行了全国统一的人民币。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成立后,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五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北行亦正式成立。

边区金融史料摘编:发展与机构设置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即设有陕甘晋银行。一九三五年成立中华苏维埃银行西北分行,一九三七年改组为陕甘宁边区银行。一九四七年为了支持战争,统一陕甘宁、晋绥两解放区的货币,边区银行即又改称西北农民银行总行。由于解放战争的迅速发展,为便宜于配合大规模联合作战和统一领导全国金融工作,一九四八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成立。次年三月西北农民银行总行即又改为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

自一九三五年至一边四〇年,边区银行为边区政府的货币、金银的出纳管理机关,维护法币的流通,发行少量辅币,解决市场找零之用,便利交易往来之需,别无其他作用。一九四〇年以后,国民党背信弃义,对日妥协投降,对边区实行军事进攻和经济封锁,党中央即提出了“自力更生,自己动手,生产自给”的号召,从此,边区银行任务即为调剂财政,投资生产,扶助公私经济,周转贸易,稳定物价,代理金库,经理公债,支持抗日和解放战争。本着独立自主的货币政策和“吞吐发行”的金融方针,采取严格控制外汇和管理金银的措施,直至一九四九年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为止。虽历经改组,但其任务基本上是一致的。

陕甘宁边区银行直接受边区政府领导。但它的最高立法机关为边区银行委员会,一九四三年以后,由西北财经办事处兼任,因此,它是双重领导关系。有关业务方针的拟定与监督、发行数量的确定与检查、资金的增减、分支行的废立、大量投资与贷款、存放款利率的修订、收益的分配与处理,须经西北财经办事处通知决定。内部组织机构为:(1)总理处下设货币管理发行、业务指导、金库稽核等科,主管银行实际业务及指导光华商店与分支行工作。(2)业务处主管延安市业务。(3)秘书室:主管秘书、文印及其行政事务工作。

西北农民银行受边区政府及西北财经办事处之领导与监督,其内部组织机构在经理下设:

(1)业务科:主管主贷、城市储蓄、存取、资金的调拨与统计。

(2)人事科:主管干部的调配与教育

(3)出纳科:关于库房实物的保管,现金的收付与提存。

(4)会计科:主管银行的记账与审核。

(5)秘书室:主管银行内部秘书、文印及其行政事务工作。

(陕北省档案局:《陕甘宁边区银行历史沿革及档案整理简况》,1953年)

由于解放战争的迅速进展,各个解放区已相继连成一片。为了配合大规模的联合作战,最后消灭国民党蒋介石军队,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成立,并发行了全国统一的人民币。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成立后,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五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北行亦正式成立。自此陕甘宁边区的金融工作即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在西北局、总行与西北财委的领导下,配合有关方面,继续为大西北的完全解放而奋斗。

(西北区行:《陕甘宁边区金融简史》,1954年)

由于营业科与出纳科在日常工作上是极端密切的,因此往往易于发生一些误会,为避免影响工作之进行,为此特明确规定如下:

1.营业科与出纳科在组织机构上是平行的,各科科长直接向处长负责。

2.在工作职掌上两科各执行其规定范围内之事项,唯两科科长必须随时商量,以免发生误会。

3.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因此事实上营业科比较主动,出纳科比较被动;营业科执行本处除生产贷款外之各项业务;出纳科则必须保证在出纳事项上配合完成。

4.门市法币兑换、货币买卖、金银买卖等,按照牌价与方针,原则上统一归出纳科直接办理。但是除门市外的市场活动(如黄金、货币之买卖等)统一由营业科处理,出纳科完成此项交易之出纳事宜。

5.出纳科金银、货币之库存与营业科金银、货币之账目,每逢星期六下午,必须核对一次。如发生不符,立即协同查清,随时纠正。(www.xing528.com)

(边区银行:《关于营业科、出纳科工作关系之规定》,1947年2月5日)

一九四七年二月五日处务会议批准:

1.办公时间不许迟到早退,有特别事情,得临时报告。

2.出纳人员(包括收款、付款、兑换、记账、检票等)每日须完成当天任务,不得拖延。

3.收款时须会同顾客当面点清大数,然后再分别详查细数。

4.努力精通业务,做到动作迅速,手续清楚,管库整齐,账目清楚,不遗失传票,传票与账目不符立即查清。

5.办公时态度严肃,互相监督,少开玩笑,外出请假,对顾客态度和气、冷静、耐心,不吵嘴。

6.内务整齐,爱护公物,坚持原则,不耍私情。有怀疑的问题,请示科长解决。

7.密切与营业科的联系,遇事互相商量,双方手续清楚,制度严密,收付传票按规定原则办理(如盖章等)。

8.领导同志确实领导,切实检查,按时查库,解决问题迅速。

(边区银行:《出纳工作公约》,1947年2月5日)

出纳、会计、保管等问题:

1.出纳问题:我处的出纳工作,在分支据点说来,均未发生过什么大的问题,一般还能遵照制度执行。但由于出纳人员的缺乏以及在工作中不够细心,即造成有个别的差错与不整齐的现象。例:分行于今年十月间多付出农币五百万元(后经多次追查,仅在专署查出二十万元,下余四百八十万均未查出,现该款已转报损失)。又如各支司据点屡次给分司送回之票子有部分总是混乱不堪,封捆随便,票面不能统一,并有时所送回之票子由于数目太多,而分司点票员缺乏,故在验收时未做到随捆点张,即是按捆的封证验收,结果付出后取款者反映有个别微小张数的短少。再例:在收付手续上,按制度是应当先做传票后收付,但有时有些客观原因,即对此原则不能严肃执行。以上所举之例子,均说明了我们在工作当中存在着的粗枝大叶与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值得我们今后加以克服与努力改进。

2.会计问题:我处会计方面在今年所存在的缺点,例:(1)账过错了有个别的不打红线,在传票上、表报上、账本上有个别的不填名盖章。(2)不能做到及时复核,故有时差错了不易随时发觉。(3)账簿还不够整齐清洁。(4)对支司据点在会计方面的联系不够。(5)缺乏改进与创造性。以上所有缺点,均系工作中对执行制度不够严肃,但十一月份学习时已进行了深刻的检讨,现正在克服与改进中。总之,我处的会计工作,由公司到支司据点,虽未大的改进,但一般在制度与技术上还未发生其他大的偏差,唯盼今后总司会计科应与我们取得密切联系;各方面应多加指导与帮助,使我们的会计工作能进一步改进。

3.借款手续制度在分行来说,已做到了批准制,即不经负责人批准,一般不准向外借款,但个别支公司还执行不力。例如:青阳岔支公司没有任何手续,借给供给部黄维垣同志农币三百万元,至今尚未收回;又靖支营业员张德魁同志借去本币三百万元;靖支张家畔据点双无任何手续,赊给张德魁同志卡其布一丈二尺,以致发生该人化妆便衣逃跑的情形(借去之款在张德魁第一次逃跑时已全部扣下)。虽未受到损失,但说明我们的制度是不严密的,无政府、无组织的状态十分严重,分行已下了通知,严肃指出,加以纠正。

4.保管制度在大的方面还未发生过什么问题,只是靖边张家畔据点由于保管制度不健全,致使丢失土产五十件(一包),找不出下落;青阳岔支司被贼打开窗子,偷去农币一千二百余万、雁塔布一尺,虽已将小偷捉住,限期归还,可能不受损失。但这两件事也说明了我们保管制度是不健全的。总之,我们整个制度仍未达到正常的要求,游击性的作风还是浓厚,今后应力求克服。发生以上制度不严的原因在哪里呢?(1)由于我们处于游击环境,情况经常变化,一切正规制度易被受影响。(2)主观上的努力与制度坚持性不够,在思想上存有游击习气。(3)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还严重存在。

(三边分行:《一九四八年书面总结报告》,19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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