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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的雇佣习惯:以H村为例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村中劳务市场就业的农民工有300人左右,约略占总数的15%,此部分农民工的就业年龄在40岁至60岁之间。由于劳动就业的乡镇企业遵循一定的国家劳动规范,因此雇佣就业中所涉及的习惯法更为浓郁,下文就以榨油作坊中的习惯法和劳务市场中的习惯法为例对当代乡村社会中的雇佣习惯法进行描述和分析。

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的雇佣习惯:以H村为例

与其他地区相类似,L雇佣社区内部主要存在两种就业形式,一是雇佣就业,二是劳动就业,两种就业形式的不同在于:一是两者所签订的合同不同,分别是雇佣合同(口头合同形式)和劳动合同(多为书面合同形式);二是调节两者的法律不同,分别是《合同法》和《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当然,此种不同主要是站在国家法律的角度而言的,对于L雇佣社区中的雇工而言,二者没有差别,都是给人打工挣钱。

L雇佣社区中劳动就业主要是在诸多乡镇企业中打工,如耐火材料厂、瓦厂、电子管厂、织布厂、印染厂、造纸机械厂和碳素厂等等。这些企业之所以是劳动就业,主要在于招工人数众多、管理较为规范等。笔者调研的L雇佣社区中的6个村落[6],共有31家乡镇企业,总雇工人数在1200余人。6个村落中在乡镇企业中就业的农民工有700人左右,约占6村中农民工总数的35%,他们的年龄多处于20岁至40岁之间,其中男性占到60%。L雇佣社区主要是在个体工商户和劳务市场中用工,个体工商户的类型众多,如笔者调研的榨油作坊、吊粉皮坊、豆腐坊、养鸡场、养猪场、冰糕厂、装修队、各类店铺、洗煤厂、沙发厂、电焊厂和运输队等等。以笔者的调研,6村中在个体工商户中就业的农民工有1000人左右,约占总数的50%,他们年龄不拘,有初中毕业即打工的青年人,也有70多岁仍在工作的老年人。在劳务市场中就业的农民工数量不定,若是经济形式好,劳务市场中就业的农民工就少,此时农民工多在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打工,间或自己做小生意;若是经济形势不好,人数就会较多。6村中劳务市场就业的农民工有300人左右,约略占总数的15%,此部分农民工的就业年龄在40岁至60岁之间。(www.xing528.com)

由于劳动就业的乡镇企业遵循一定的国家劳动规范,因此雇佣就业中所涉及的习惯法更为浓郁,下文就以榨油作坊中的习惯法和劳务市场中的习惯法为例对当代乡村社会中的雇佣习惯法进行描述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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