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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价值概述及其实践意义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说来,民事诉讼价值关系就是在诉讼价值主体的诉讼活动中,诉讼价值客体本身的存在、特性,具有与诉讼价值主体的需要和诉讼目的相一致、相符合的性质。(三)研究民事诉讼价值的实践意义我国正在进行的审判方式改革虽然已经取得了极大的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深化。程序公正、程序公开、程序效益,正是民事诉讼程序价值所包含的内容。

民事诉讼价值概述及其实践意义

(一)价值概述

尽管对于价值的概念尚未达成共识,但可以肯定的是,学者们对于价值基本问题的回答仍存在相似之处:首先,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永远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故须确定相应的价值主体和客体,没有主体就无法对价值作出判断。同样,如果没有客体,主体就失去了价值评价的对象。正是由于主客体的这种关系,才构成了价值这一范畴的统一。其次,价值兼具一元性和多元性。价值多元性是指同一客体对不同主体,或对不同时空条件下的同一主体,或对同一主体的不同方面,其价值是不同的;价值一元性则是指同一客体对同一历史条件下的社会主体,或对一定时空条件下某一具体主体及某一具体主体的某一方面,其价值是确定的。

(二)民事诉讼价值的概念

民事诉讼价值是哲学上价值概念在法律领域的引申,是民事诉讼的客体对诉讼主体主观需求满足的程度,以及民事诉讼程序功能具体实现的程度。具体说来,民事诉讼价值关系就是在诉讼价值主体的诉讼活动中,诉讼价值客体本身的存在、特性,具有与诉讼价值主体的需要和诉讼目的相一致、相符合的性质。在程序价值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程序价值主体把自己的诉讼需求外化为客观存在的事物,法院权力及其行为程序则把自己的属性和功能内化为程序价值主体享用的事物,从而形成一种特定的需要与满足的关系。由此,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内容可以分为:①程序自身的属性和功能——程序的内在价值;②满足程序价值主体诉讼需求的价值——程序的外在价值;③程序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评价——程序价值评价。(www.xing528.com)

(三)研究民事诉讼价值的实践意义

我国正在进行的审判方式改革虽然已经取得了极大的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目标是适应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要求,建立一套公正、公开、民主、高效的审判程序制度,使原有的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转化。因此,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包括强化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的主体权利和作用,弱化法官的职权和强势,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减少法官依职权所从事的调查取证活动等内容。程序公正、程序公开、程序效益,正是民事诉讼程序价值所包含的内容。在构建新型审判程序制度过程中,应把程序价值理念渗透到具体审判程序原则、规则中,通过对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理论的研究,树立民事诉讼程序自身独特的价值。实体公正需要程序公正作为保障,应当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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