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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中的法院裁判特征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院裁判,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或在案件审理程序终结之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争议、程序事项或者其他各种问题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法院裁判,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的规定,对民事案件代表国家作出的,是行使审判权的具体体现。法院裁判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在当事人不履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以国家赋予的权力强制执行。在各种民事争议的解决方式中,人民法院的裁判程序是最为规范和严密的。

民事诉讼法学中的法院裁判特征

法院裁判,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或在案件审理程序终结之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争议、程序事项或者其他各种问题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人民法院对实体争议作出的判定是判决;对程序争议作出的判定是裁定;对在诉讼中产生的其他各种问题所作出的判定是决定。裁判的表现形式分为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具有以下特征:

1.体现国家意志性。法院裁判,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的规定,对民事案件代表国家作出的,是行使审判权的具体体现。法院裁判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在当事人不履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以国家赋予的权力强制执行。因此,法院裁判体现了国家意志性。

2.具有是非明断性。“非黑即白”“一刀两断”这类词语常被用来概括裁判在明断是非方面的特性。当事人之间发生民事争议后,虽然可以通过自行和解、人民调解等方式予以解决,但这两种解决方式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并不要求必须明断是非,体现以和为贵的理念。另外,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妥协、退让是这两种解决方式的根本动力。而法院裁判的作出,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具有明断是非的特征。(www.xing528.com)

3.具有高度程序保障性。在各种民事争议的解决方式中,人民法院的裁判程序是最为规范和严密的。从当事人的起诉、案件受理、审前准备、庭审辩论、合议到裁判的作出,《民事诉讼法》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体现了对当事人的程序具有高度保障性。

4.具有终结性。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法院裁判对于民事争议的解决,具有终结性。法院裁判生效后,除个别裁判通过再审等救济途径加以改变外,都具有解决民事争议的永久终结性。正因为法院裁判具有终结性,对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才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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