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支付令申请受理程序及要求|民事诉讼法学第6版

支付令申请受理程序及要求|民事诉讼法学第6版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提出的支付令申请后,由一名审判员进行形式审查:①申请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对于符合条件的支付令申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通知债权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本节“引例”所举案例中,张某可以向王某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申请受理程序及要求|民事诉讼法学第6版

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提出的支付令申请后,由一名审判员进行形式审查:①申请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②债权人的申请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如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是否到期、数额是否确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是否能够实际送达等。③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申请是否应由本院管辖、申请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书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对于符合条件的支付令申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通知债权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后的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日内通知不予受理。根据《民诉法解释》第429条的规定,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支付令申请,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5日内通知债权人:①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②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清偿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③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④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⑤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⑥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⑦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根据处分原则,在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前,申请人有权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本节“引例”所举案例中,张某可以向王某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www.xing528.com)

【背景资料】

督促程序案件的管辖,各国立法规定有所不同。在德国,督促程序案件专属于申请人的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初级法院管辖;在法国,督促程序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初审法院或者商事法院管辖;在日本,督促程序案件由债务人的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简易法院管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