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现代营养学:公共营养学的历史

现代营养学:公共营养学的历史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3年10月19日在江苏南京召开了首届公共营养专题讨论会,并成立了公共营养专业组。

现代营养学:公共营养学的历史

1.1.2.1 世界公共营养学发展的历史

一个多世纪以来,作为营养学的一部分,公共营养学的发生、发展有其历史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上即开始研究宏观营养,营养工作的社会性不断得到加强;随后在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粮农组织的努力下,加强了全球营养工作的宏观调控性质,于是,公共营养学应运而生,并进一步发展了公共营养事业。

早在19世纪中叶,就有不少营养学专家先后用平衡法、生长法、饱和法、试验治疗法等提出了人体对蛋白质、必需氨基酸、无机盐和各种维生素的需要量。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政府为了保障士兵不患营养缺乏病而建立起来的战时食物配给制度、调整食物结构政策,以及战时预防营养缺乏的社会性措施等都为公共营养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43年,美国首次提出的各社会人群的膳食营养素供给量建议,成为人群合理营养的科学依据。到20世纪50年代,基本完成了包括膳食调查、人体测量、临床检查和用生化技术检测人体营养水平的营养调查。战后几十年间,公共营养学得到了很大发展,其涉及的范围有人群营养调查与监测、营养素供给量标准的制定、膳食结构调整、营养性疾病的预防、营养教育与宣传咨询及营养立法等。60年代末期,美国营养指导机构倡议应以多样化、平衡和适度的膳食结构代替长期以来的高能量、高脂肪、高蛋白的“三高”膳食结构。

近年来,国外改善公共食物营养状况,主要是通过开发利用植物蛋白质资源、食品的营养强化,以及利用遗传工程改造食用动、植物来进行的。为了在全社会推行公共营养的保证、监督与管理措施,除了营养科学研究成果的反馈外,许多国家制定了营养指导方针,采取营养立法手段,建立国家监督管理机构,推行农业经济政策、社会食品经济政策等,使现代公共营养学更富于宏观性和社会实践性。

1996年,John Mason等学者的一封信首次提出了“公共营养学”的学科界定、概念框架问题,他们详细说明了对公共营养学的理解,其所提出的展望为我们从事的工作赋予了目的和意义,这无疑极大地推动了公共营养的发展。

1.1.2.2 我国公共营养的历史

我国公共营养的历史是与中国营养科学的发展史密切相关的。健康长寿人类自古以来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在人类追求长寿的生活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逐步形成了具有一定民族性、传统性和连续性的古代养生观。“养生”一词,最早见于距今2300多年前道家庄周的著作《庄子·内篇·养生主》:“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养生即指保养、调养、颐养生命,并以调阴阳、和血气、保精神为原则,运用调神、导引吐纳、四时调摄、食养、药养、节欲等多种方法,以期达到健康、长寿的目的。古代养生强调合理的生活方式、良好的饮食习惯、适宜的体力活动、稳定的思想情绪、优雅的卫生环境和谐的社会生活,同时也积极寻求抗衰老的药物、食物等。在遥远的古代,我国著名的中医论著《黄帝内经·素问篇》就曾提出“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的膳食理论,这应该是世界上最早的膳食平衡理论。这些基本的古代养生观在我国营养发展过程中一直得到很好的继承与发展,其严密的科学性、深刻的内涵已逐步为现代科学所证实。

20世纪初,我国开始建立现代营养学,可以认为中国营养学发展主要有两个脉络:一是基于以中医药为基础的传统理论与实践,直至目前这一宝库仍在发掘、整理、应用和提高;二是现代营养学的引进、研究和发展。中国现代营养学发展大致可分为以下4个阶段。

1.第一阶段 1913~1924年为中国近代营养学发展的萌芽时期。我国营养研究最早开始于医学院及医院,如早期的济南共和医道学堂(即山东医学院的前身)、北京的老协和学校(即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的前身)。1913年前后首见我国的营养状况调查报告,1917年前后,许多医学院校曾开展膳食调查等研究工作。

2.第二阶段 1927~1937年为营养学的成长时期,国内各门科学都有很大发展,生化与营养学也随之发达,公共营养的教学与科研亦有较大发展。

3.第三阶段 1937~1949年由于日军入侵,我国各学术机关纷纷西迁,处于动荡中,中国营养科学的研究在内忧外患中艰苦地发展,但由于营养科学工作者的艰苦奋斗,亦取得许多营养学研究成果。例如,我国老一辈营养科学工作者仍然对当时的一般市民、学生、工人、农民等的营养状况作了许多调查研究工作,并编著一本当时仅有的《实用营养学》。1939年中华医学会提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营养素供给量——中国人最低营养需要量的建议。1941年、1945年中央卫生实验院先后召开全国第一次、第二次营养会议,商讨决定许多基本营养问题,且于第一次全国营养会议上酝酿成立中国营养学会,并于1945年正式成立。(www.xing528.com)

4.第四阶段 1949年全国解放后中国现代营养学开始进入稳定快速的发展时期,从事营养学科学研究工作的机构得以扩大和加强。我国公共营养事业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快速发展起来的。1983年10月19日在江苏南京召开了首届公共营养专题讨论会,并成立了公共营养专业组。1984年正式成立了中国营养学会公共营养委员会,同年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首次创建了我国第一个公共营养研究室,继而发展和拓宽了公共营养学的研究。

20年来,积极组织和开展了多项全国性的公共营养工作,通过与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卫生部门的积极合作,在营养调查、营养监测、营养教育、营养改善以及制定我国居民膳食指南等方面开展了全国性的研究工作,发展和拓宽了我国的公共营养事业,同时,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时期,以宏观营养的观点追踪和研究社会经济等综合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今天的公共营养事业正在蓬勃发展,并在国际相关领域中倍受瞩目。在建立专业机构队伍、进行科学研究、防治营养缺乏病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1.2.3 我国公共营养的主要工作内容

1.全国营养调查 1959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包括26个省、市、自治区)作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营养调查,为国家当时制定粮食定量分配政策和粮食加工质量指标提供了科学依据。1982年、1992年、2002年分别进行了我国第二、三、四次全国营养调查,旨在了解我国各类人群膳食营养状况、发展趋势,研究当前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政策干预及消费导向提供依据。

2.中国居民膳食结构、质量及人群营养状况的追踪研究 新中国成立后,营养工作者在全国及各地区开展了许多有关居民膳食结构与人群营养状况的研究。在联合国行政直辖市委员会/营养分委会(ACC/SCN)的食物与营养监测合作规划(IFNS)及联合国基金会的支持下,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和国家统计局于1985~1992年、1998年和2000年实施了食物与营养监测,其目的是对食物保障及其对健康与营养问题不间断地向政府各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1989~2004年在中国9省、区(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河南、湖南、湖北、广西、贵州)进行了营养状况与经济发展的纵向追踪调查,研究我国居民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的营养状况与人口结构、职业、教育、社区服务条件等因素的关系,其研究结果为国家食物与营养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

3.食物成分分析研究 食物营养成分是营养工作不可缺少的基本资料,要了解和改善一个地区人民的营养状况,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要知道当地居民所吃食物的各种营养素含量。1952年我国出版了第一部《食物成分表》,先后经过3次修订,内容不断得到补充。

4.营养状况改善与学生生长发育研究 我国人民营养状况比以前大有改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儿童营养状况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卫生与教育部门对学生生长发育与营养状况进行了10年动态调查,并采取了卓有成效的营养干预措施。卫生部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了“较贫困农村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监测与改善”项目,1985~1989年(第一期合作)在我国7个省18个农村点开展了营养监测与改善工作,1990~1993年扩大到全国27个省101个县,1990~1995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研究我国生活条件较差的农村儿童的营养状况和改善措施。近年来,通过开展营养教育、贫血和佝偻病防治,以及扩大家庭家园、家禽家畜养殖、稻田养鱼等多项改善措施,使儿童的营养状况有了明显改观,也为有关部门提供了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的信息和经验。

5.膳食指南与平衡膳食宝塔的制定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制定了《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标准》,后来于1955年、1962年和1988年逐步修订了此标准,并改名为《推荐的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简称RDA(recommended eietary allowance),它可用于指导健康人通过摄入多样化的食物来满足营养需要而保持健康。然而,由于RDA对于一般大众不易理解和应用,因此中国营养学会于1996年开始组织并首次制定《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且于1997年正式公布;为了便于群众在生活中参照实行,结合中国膳食结构特点还设计了《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2000年又公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为给居民提供最根本、准确的健康膳食信息,指导居民合理营养、保持健康,中国营养学会受卫生部委托于2006年成立了《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修订专家委员会,对中国营养学会1997年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进行全面修订。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并广泛征求相关领域专家、机构和企业的意见,最终形成了《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以下简称“指南”),于2007年9月由中国营养学会理事会扩大会议通过。为了帮助一般人群在日常生活中实践《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主要内容,专家委员会对1997年的《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进行了修订,直观展示了每日应摄入的食物种类、合理数量及适宜的身体活动量。膳食宝塔的使用说明中还增加了食物同类互换的品种,以及各类食物量化的图片,为居民合理调配膳食提供了可操作性指导。

6.组织启动《中国营养法》草案以迎接营养法制时代的到来 从20世纪80年代,部分营养学家和社会人士认识到营养立法的必要性,开始呼吁营养立法工作。1985年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临床营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营养工作在临床医疗中的地位,对医院营养科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作了规定。1988年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营养工作的通知》,同时,在卫生部的领导下,有营养专业人员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养管理条例”,就营养调查、国民营养改善及营养管理机构等作出了规定,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条例未出台。1997年为了落实《90年代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卫生部委托中国营养学会组织收集了《营养师法》的资料,经过1年多的工作,收集了大量资料,并初步形成了《营养师法》草案。2001年,中国营养学会组织营养立法提案的启动工作。2001年部分人大、政协代表向全国人大和政协提交了营养立法提案,营养立法的呼声在社会上逐渐展开。2002年底,中国营养学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营养工作机构、营养人力资源及营养工作开展现状的调查”。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46位院士及营养专家的营养立法呼吁信上作出批示,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卫生部法监司、疾控司听取了十几位营养专家的汇报,并经过3个月调查后建议先从制定条例入手。2005~2007年进行营养改善条例的起草、征求意见以及国内外调研。2007年11月《营养改善条例》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并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国民营养与健康状况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卫生保健水平和人口素质的重要标志,国民营养状况也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国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也影响到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党的“十七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奋斗目标,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因此,全面提升国民素质是今后国家发展的关键环节,营养与全民健康、国民素质密切相关,只有做好营养工作,才能保障全民健康与国民素质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因此,公共营养事业可谓任重而道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