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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学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食品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其中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含有毒性元素或者对人体有害的元素而不能作为食品配料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物质。在对本罪进行认定时,应当注意本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之间的界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学研究》成果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食品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2)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为故意。(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其中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含有毒性元素或者对人体有害的元素而不能作为食品配料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物质。(4)本罪侵犯的客体为不特定多人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法规。

在对本罪进行认定时,应当注意本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之间的界限。两者的犯罪对象都是食品,但前者的犯罪对象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有毒、有害食品,而后者的犯罪对象则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前者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行为即可,而后者则要求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的食源性疾病。(www.xing528.com)

根据《刑法》第144条和第1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141条的规定处罚,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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