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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在《刑法学研究》中的探讨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刺探,是指行为人对于掌握或知悉国家秘密的人,采取各种手段探听、侦察、了解国家秘密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只要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秘密而非法获取即构成本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在《刑法学研究》中的探讨

(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其构成特征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我国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确立了我国的保密制度,将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无论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取前述三种国家秘密中的哪一种,都构成本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取了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采取秘密的方式,暗中盗窃国家秘密或者作为国家秘密载体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行为。所谓刺探,是指行为人对于掌握或知悉国家秘密的人,采取各种手段探听、侦察、了解国家秘密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以金钱、物质、色情以及其他利益为诱饵,向掌握国家秘密的人交换国家秘密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只要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秘密而非法获取即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是出于何种目的或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界限(www.xing528.com)

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行为人都实施了“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的行为,两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二者的区别在于:第一,侵犯的客体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第二,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国家秘密,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侵犯的对象不限于国家秘密,还包括国家情报。如果行为人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是为了提供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则应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论处,否则,以本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282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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