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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对中国法理学的巨大贡献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梅汝璈这一正义举动,引起了自然法学派的复兴,在法理学说史上是一个巨大的贡献。

梅汝璈对中国法理学的巨大贡献

梅汝璈(1904—1973),字亚轩,江西南昌人,留学美国,先后就读于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在清华大学读本科期间,面对“科学救国”“教育救国”的思潮,提出了“政治救国”的主张。抗战胜利后,梅汝璈作为审判日本战犯的远东军事法庭(东京审判)的法官,高举正义旗帜,弘扬法律权威,不仅惩办了日本战犯的滔天罪行,为中国人民争了口气,而且维护了世界和平,为人类正义事业作出了贡献。其主要法学思想有:

1.为中国人民争得审判日本战争罪犯的法官席位

东京审判由亚洲参战并取得胜利的国家,各派出一名法官组成。开庭前一天,进行预演。当庭长韦伯宣布各国法官的席位“美、英、中、苏、法……”时,只见梅先生立即脱下黑色法袍,大声说“我抗议”,并拒绝登台彩排,说中国人民在抗战中付出了巨大的牺牲,被法西斯杀害了数千万人,使无数人民流离失所,强烈要求按联合国签字顺序排列法官的席位,这样中国法官就排在了第二位。梅先生为中国人民争得了应有的席位,为中国人民在抗战中的艰苦卓绝斗争赢得了应有的法律尊重。

2.坚持日本战争罪犯应对犯罪行为负法律责任,确定了“恶法非法”的法律原则

在审判过程中,日本战犯拒不认罪,说他们是遵照本国法律去参加战争的,而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因此,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梅汝璈等法官严厉批判了这种“恶法亦法”的分析法观点,明确指出:军国主义颁布的法律是违背人道的,杀害他国人民,犯了反人道罪、战争罪,他们颁布的法律是恶法,“恶法非法”,战争罪犯应对其罪行负责。梅汝璈这一正义举动,引起了自然法学派的复兴,在法理学说史上是一个巨大的贡献。(www.xing528.com)

3.坚持维护正义、打击邪恶的原则,弘扬法治精神

梅汝璈坚持判处罪大恶极的战争罪犯死刑,经过他们的努力,争取到多数法官的支持,终于7名战犯被判处绞刑,其他多名战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使日本战争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梅汝璈从事法学教育多年,先后受聘为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等大学的法学教授,著有《现代法学》《法律哲学概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人民走向宪治》等,还撰写了《中国与法治》等论文

当然,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还有不少知名的法学家如法理学家王传壁、王宠惠、王培先以及国际法学家周鲠生。而民法学家李祖荫对法学的含义有独到的见解,并对中外关于法的定义作了详细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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