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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研究:特别刑法及经济刑法分析和讨论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町晋也从与德国等的性犯罪规定的比较法的角度出发,就日本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的构造、儿童福祉法的儿童淫行罪中“淫行”等的意义、条例上淫行罪的情况进行了讨论,同时还讨论了新设的监护人性交等罪的成立要件,指出有必要对此进行限定解释。[79]关于经济刑法,芝原邦尔等在专著中对处于不断变化中的日本经济刑法的最新状况进行描述和分析,兼具实务性、理论性和程序性。

日本法研究:特别刑法及经济刑法分析和讨论

关于《有关因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伤行为等处罚的法律》,《刑事法杂志》以“驾驶机动车致死伤行为等处罚法的动向”为主题进行了组稿,围绕该单行刑法的理论和实务的各个课题,星周一郎、川本哲郎和城祐一郎撰文进行了讨论。[76]关于危险驾驶致死伤罪(该法第2条、第3条)的成立要件,桥爪隆讨论了危险驾驶行为与死伤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另外,在预见了服用危险药物会陷入“难以进行正常驾驶的状态”而驾驶机动车,并陷入了“难以进行正常驾驶的状态”,但在陷入该状态的阶段无法认定对该状态具有认识的场合,就能否肯定该法第2条第1项之罪的成立,以及危险驾驶致死伤罪能否成立共谋共同正犯,作者也进行了讨论。[77]谷川伸彦认为,相较于单纯过失,业务上过失加重处罚的根据并不在于注意义务程度的差异,而是在于基于行为类型性的危险性的政策性目的,并以此为基础考察了机动车驾驶过失的加重根据,将其加重的根据理解为唤起对驾驶机动车行为所具有的危险性的注意的紧要性这一政策性目的。[78]

关于性犯罪,高良幸哉就儿童色情指出,虽然在现行法律下,这仅限定于对现实存在的儿童样态的描写,但是今后也有必要对假想色情进行规制,而其可罚性可以从对市场的影响的观点来进行论证。深町晋也从与德国等的性犯罪规定的比较法的角度出发,就日本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的构造、儿童福祉法的儿童淫行罪中“淫行”等的意义、条例上淫行罪的情况进行了讨论,同时还讨论了新设的监护人性交等罪的成立要件,指出有必要对此进行限定解释。[79]

关于经济刑法,芝原邦尔等在专著中对处于不断变化中的日本经济刑法的最新状况进行描述和分析,兼具实务性、理论性和程序性。川崎友巳就操纵市场罪中的引诱目的和变动交易的意义以及存在与否的判断进行了讨论。神例康博以金融商品交易法(金融商品取引法)中的操纵市场罪、内幕交易罪和填补损失罪为素材,对制度性法益的刑法保护进行了探讨。佐川友佳子参考了英国、美国对国际行贿行为的规制状况,对日本的向外国公务员行贿罪(《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内容和课题进行了讨论。[80](www.xing528.com)

关于医事刑法,只木诚就医疗过失的应对考察了依据刑事法场合的课题和依据刑事法以外场合的应有状态。奥村正雄则讨论了安乐死不可罚的场合的法律构成,以及尊严死场合下有关治疗义务界限的法律构成。[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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