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的实务操作

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的实务操作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劳动合同期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形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受到了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了。《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出现上述例外情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的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期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形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受到了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了。《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出现上述例外情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对此,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劳动合同期满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续延至检查结束之日;

2.劳动合同期满时,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续延至诊断或医学观察期结束之日;

3.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医疗期届满之日;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 354 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1)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 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4 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4.劳动合同期满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日;如果女职工流产的,应当续延至流产假结束之日;

5.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续延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

6.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处理:

(1)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应续延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

(2)劳动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经劳动者本人提出,其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劳动者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2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 354 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

二、该通知第22 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 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 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实务应用主要文书范本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证明书

编号:

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______条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项之约定,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终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月发给,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www.xing528.com)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盖   章              签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   章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本证明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实务应用主要文书范本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编号合同书编号

由方提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月  日解除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关问题按下述办法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本证明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