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西方银行理论对中国近代银行制度思想的影响

西方银行理论对中国近代银行制度思想的影响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40年鸦片战争后,伴随着西方银行的侵入和“西学东渐”思潮的兴盛,西方的银行理论与制度也随之传入中国,对近代中国的金融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三部著作均对西方银行理论及制度进行了大量的系统论述,其中以《财政四纲》最具代表性。特别是对于中央银行的介绍,在近代中国尚属首次。这表明了货币发行应为中央银行之职能,其他任何商业银行均不能发行货币。

西方银行理论对中国近代银行制度思想的影响

1840年鸦片战争后,伴随着西方银行的侵入和“西学东渐”思潮的兴盛,西方的银行理论与制度也随之传入中国,对近代中国的金融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些先进的银行理论不仅使国人开始认识并了解现代银行制度,更直接催生了近代中国建立自己的现代银行的要求,并促成了近代中国银行制度思想的产生。

(一)西方银行理论的传入

最早将西方银行理论介绍给国人的是魏源,他在1846年出版的《海国图志》中介绍了英国的银行制度,内容包括英国债券、银行券、汇兑和存放款等银行业务,并简要介绍了英格兰银行和一般商业银行的设立及资本情况。[20]对于英格兰银行设立的原因,魏源认为是由于英法百年战争后,亏欠商业银行本息巨甚,政府为偿还债务之便利而设立了英格兰银行[21],这基本上是准确的。此外,他对英国银行的评价也符合事实,认为英国银行在各国银行中办理最善、信誉最著。[22]但是,魏源也仅仅是介绍了英国银行的制度,并且其内容十分简单、不成系统。他在《海国图志》中也未将“bank”翻译为“银行”,而是译作“银局”。

19世纪60至80年代,一批早期的留学人员和外交官开始将更多西方的货币与银行理论引入中国,但鉴于当时的历史背景,此时期他们更多关注的是货币制度理论,而对于银行理论则过于简单和不成系统。1894年,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较详细地介绍了西方的银行制度理论。他在书中专列银行上、下篇,详细介绍了银行的职能和作用、银行业务与收益、银行的资金来源,以及银行券的发行等现代银行制度的主要方面,并附录《英国国家总银行考》。1896年,容闳为建立国家银行,将美国1857年制定的《国家银行法》译成中文,他是最早将外国国家银行法引入中国的人。该法全文共分四节,内容包括银行的创立、事权、制用钞票、生意条例和结账开收,对于晚清时期国人了解美国国家银行制度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后被上海昌言报馆收入《财政丛书·银行类》。1897年,英国人詹姆斯·布拉德(James Platt)所著的《金钱论》(Money),由英国人傅兰雅(John Fryer,1839-1928)口译、徐家宝笔述,以《保富述要》为书名出版,这是第一部汉译货币银行学著作。全书加序言和总论共19章,分货币、银行、货币信用经济关系三部分,内容包括货币原理、货币历史,银行的设立、业务、管理,货币、资本、银行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对当时英国经济、货币政策的批评和建议等。该书的银行部分共分6章:第一章为“论银行股份”,主要介绍股份责任有限制和股份责任无限制,股本、收益与风险的关系,以及银行总管在股份管理上的责任等内容;第二章为“论银行办法”,以英国的银行法规为例,介绍了有关银行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并叙述了银行总办的职责与应具备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基本的管理办法;第三章为“论汇银之事”,内容主要为对汇兑制度和汇兑办法的介绍,以及对国际汇兑与国际贸易关系的论述;第四章为“论利息”,主要介绍了欧洲古代禁止贷放取息及近代这一思想的演变,并指出愿意存款的人存款多少和商家借款的多少决定了利息的高低;第五章为“论本钱”,论述了商工两家的本钱与从银行借贷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第六章为“论银行抄挤”,介绍了银行抄挤(即挤兑)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尽管《保富述要》是近代最早对西方银行理论及制度进行详细介绍的汉译货币银行学著作,但其对银行的种类及中央银行的论述存在一定缺陷,也使得其在近代西方银行监管思想传播中的作用大打折扣。

进入20世纪,国人对西方银行理论和制度的引入及介绍更加详细和系统,先后出版了大量相关著作。1901年,严复出版了《原富》,钱恂出版了《财政四纲》,作新社编译了《政法类典·银行论》。这三部著作均对西方银行理论及制度进行了大量的系统论述,其中以《财政四纲》最具代表性。全书按“四纲”分为租税、货币、银行、国债四卷,其中银行卷又分为银行之源起改革、银行之种类、银行之业务、银行纸币及发行法、恐慌之原因及救治对策五节。这也是中国人自己编写的第一部系统介绍西方银行制度的著作。钱恂在《财政四纲·银行》的绪论中明确叙述了银行的职能作用及其对一国经济的重要性,他指出:“银行者,一国财源盈虚消息之机关,于农工商实业社会上之盛衰大有关系。实业社会之盛衰,更关系国家强弱。譬之人身,银行如血管,凡一国血液皆借其流转。一旦塞滞,则实业社会即罹于厄,而国家亦受其病。反之而银行整理得宜,通用圆滑,实业上借以发达,而国家亦受其福。”在该卷的“银行之种类”一节中,钱恂初步介绍了中央银行、农业银行、储蓄银行和庶民银行的主要职能,并将中央银行置于该节之首。特别是对于中央银行的介绍,在近代中国尚属首次。他首先介绍了中央银行的三大职能:(1)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为“中央政府所立,为国家理财之机关,所以计通货之伸缩,金利之平准者也。其营业虽为贷借存金等事,其专注之要策,则与普通银行不同,同普通银行专与人民为借贷存金之业,而中央银行者,则转对各银行为贷借者也……诚以中央银行者,立于各银行之上,所谓银行之银行,而称为世界银行之母也”。(2)发行的银行之职能。在介绍中央银行的发行职能时,钱恂指出:“中央银行独有之特权,得发行纸币是也……此固特别之责任,而普通银行之断不可争者也。”这表明了货币发行应为中央银行之职能,其他任何商业银行均不能发行货币。(3)国家的银行之职能。钱恂在论述中央银行的职能时指出,中央银行在一般责任之外的“别有义务”,主要包括“国库金之支办,掌募集公债,或付公债之利金,或引受大藏省之证券,抑或为恐慌之镇定等是也”。此外,钱恂还以英格兰银行为例,简单介绍了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业务和集中保管存款准备金职能,并对比了英格兰银行与日本中央银行职能的不同,还对英国、日本和德国的中央银行制度及条例进行了介绍。对于农业银行的职能,钱恂指出其主要经营以土地为抵押的贷款,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支持。农业银行与其他银行不同,其特点在于借款的利息低、期限长,其还款通常也采取分期偿还的方式。农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则主要依靠发行债券。储蓄银行则主要吸收国民的储蓄存款,并将吸收的资金用于“借贷,或买入公债证券株券(即股票)等,又或别营安全之事业,以收各种利益”。储蓄银行因其自身业务之特点有如下之规定:一是不得限制储存最少金额;二是储存的最高金额须有限制;三是其资本皆多数细民存储而来。对于储蓄银行的重要作用,钱恂指出:“一以养勤俭之风,一以备缓急之需,于一国之社会实有莫大利益。”因此,一国必须设立储蓄银行。最后,所谓的庶民银行,主要以便民为目的,以助工农百业之兴。庶民银行的合资者即该银行职员,由职员组合而成,利益归组合人所得。庶民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为小本细民,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在职员加入时一次缴清或按每月份额缴纳的资金,或是向其他大银行的贷款。对于银行的业务内容,钱恂则主要介绍了预金(即存款)、贷付(即放款)、割付(即贴现)、贷越(即透支)四种。钱恂在介绍完银行的职能及积极作用后,还专列一节来论述金融恐慌。所谓金融恐慌,是指“某银行亏空过巨,不能支持,而一时破绽倒闭”,进而引发“甲迫于乙、乙促于丙,商况激变,彼此逼迫因而之倒产”。对于引发金融恐慌的原因,钱恂认为有三个:一是“射利心盛,以致生产过度”造成;二是“流动资本变为固定,以致货币减少”;三是“货物之顿塞或障害,以致激变”。同时,钱恂提出了两条救治金融恐慌的对策,即银行增发贷款投放和提高利率。《财政四纲·银行》可以说是最早的国人按照西方货币银行学体系系统论述银行问题的著作,较详细地介绍了现代银行的职能及分类,并对中央银行的性质、职能、作用,以及英、日、德等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制度及条例进行了介绍。这对当时国人了解中央银行制度以及推动近代中国建立自己的中央银行,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该书的内容仍过于简单,不够全面和系统,如在银行分类中未包含商业银行,更有甚者,有的内容及表述是错误的,如将中央银行视为政府的理财机关等。

1911年4月,由中国留学生谢霖、李澂编撰的《银行制度论》出版,该书是第一部由国人自撰的专论银行的著作。该书是由谢霖、李澂二人参考日本佐野善作、崛江归一的银行理论,以及野口宏毅、村田俊秀郎等人的银行论著编著而成。全书共分三编十二章,对银行的定义、效用、组织形式与分类以及银行的辅助机关等问题均作了详细、系统的论述,其对西方银行理论及制度的介绍较《财政四纲》也更加详细、准确。首先,该书详细介绍了银行的四种组织形式,即个人组织、共同组织、独占组织和分立组织。同时,对于每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该书均作了详细介绍。其次,该书更加详细地介绍了中央银行制度。该书认为,一个银行,有独占国内发行纸币权,有运用国币、枢纽财政并为国库代理者之权,这个银行就可以称为中央银行,这两项特权也即中央银行的特征。同时,该书还对中央银行“不经营商业银行业务,不与商业银行争利,而应保护商业银行”的特点进行了介绍。对于中央银行的重要性,该书则主要从中央银行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两方面进行了阐述。关于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该书概括为两种:一种是官督制度,主要针对股份制中央银行。具体的办法有两种:一是对业务不干涉,只对纸币发行进行规定;二是不限制纸币发行,政府主要对经营者的选任进行干预。另一种是国有制度,即一切事务均由设官而理。该书认为国有制度有三弊二利[23],且只有瑞典和俄罗斯采用,说明此法不适用,主张中央银行为一独立机关。除了对中央银行进行详细介绍外,该书还对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商业银行和工业银行均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并以比较大的篇幅对商业银行和工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及业务种类进行了介绍。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该书首次向国内介绍了银行票据交换所与征信所等银行体系中的辅助机关。

至1911年辛亥革命前,除了上述主要几部介绍国外银行学的著作外,还有以下几部著作均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西方的银行理论、制度及业务情况。它们是1908年出版的刘鹤年译自日本水岛铁也著的《银行及外国为替》,1911年4月出版的王建祖、吴忠焘译自美国哈佛大学博士顿巴(C.F.Dunbar)著的《银行学原理》,1911年4月出版的李澂、谢霖编撰的《银行经营论》以及同年6月出版的谢霖著的《银行论》。(www.xing528.com)

从晚清介绍西方银行理论及制度的著作可以看出,对于西方银行理论及制度在晚清时期中国的传播,经历了一个从零星粗浅地介绍到系统全面地论述的逐步发展的过程。这一时期西方银行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可以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世纪末期,该时期西方银行理论及制度在中国的传播主要侧重于介绍某一国家(主要为英国和美国)的银行制度以及对银行的职能、作用、组织形式、业务和经营管理的一般性介绍,对西方银行制度的了解也比较粗浅,其介绍的目的主要是同在近代中国建立银行制度的要求相结合。这一阶段的西方银行理论主要是通过留学或出使欧美的近代知识分子与外交官及传教士传入中国,因此这一时期的思想家在提出自办银行的建议时,多主张模仿英美的银行制度。第二阶段为20世纪初,该阶段更多地注重介绍各类银行(特别是中央银行)的职能作用及其组织形式,内容几乎涉及当时西方银行理论及制度的所有方面,并且理解和把握均较前一阶段更加准确。这一阶段西方银行理论主要是通过留学日本的学生和出使日本的官员介绍到中国,因而此阶段的思想家多要求效仿日本的银行制度来创办我国的银行制度。晚清时期的知识分子对西方银行理论的介绍,主要通过翻译外国原著和自己著述两种形式,而所谓的自己著述也主要是参考外国著作所进行的编译性质的著作,尚不能提出自己的观点。尽管如此,西方银行理论及制度在晚清时期中国的传播,使得国人对银行的职能、作用、组织形式和业务等问题的了解日益充分,激发了他们要求在中国建立银行制度的愿望与热情,并为他们探讨中国银行制度的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参考资料。特别地,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的建立和1905年户部银行的建立,以及西方银行理论和中央银行理论及制度的传入,为它们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二)近代中国银行制度思想的产生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先后在中国开设银行,这些外国银行通过垄断中国的国际汇兑业务和对清政府的大量贷款,控制了中国的金融市场和中国的经济。外国银行对中国金融市场的侵略和控制,使得国人开始认识到自办银行的重要性,纷纷提出自办银行的主张。清政府为偿付大量的战争费用和巨额赔款,以海关盐税等作抵押向外国银行的大量借款,不但丧失了财政主权,也使得一部分官员产生了兴办银行的想法。此外,从19世纪60年代洋务运动的兴起,中国新式工商业也有了初步发展,这些“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的企业对资本的需求日益强烈。但中国传统的以钱庄和票号为主的旧式金融业,由于其规模狭小和经营目的之局限,已不能满足近代中国新式工商业的融资需求。而当时的外国银行也都不向华资企业提供贷款,以限制近代中国新式工商业的发展。基于对资金融通的需要,一些新式企业的创办人和为推动近代产业发展的维新思想家,纷纷提出创办银行的要求和建议。基于以上的历史背景,加上西方银行理论和制度在近代中国的大量传播,从1859年至1911年,社会各方面人士从不同的阶级立场出发,先后提出在中国建立银行的主张。这一时期关于建立银行制度的思想可以分为四个阶段[24]:第一阶段为1859年至1860年,洪仁玕和容闳率先提出在中国建立新式银行,并试图通过太平天国的政权加以实现。但由于太平天国运动的失败,使得这一计划未能实现,也未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第二阶段为1876年至1886年,为了解决洋务企业的融资困难及发展国际贸易业务,一些以幕僚身份出现的知识分子鼓动洋务派官员建立现代银行制度,但这一阶段各种建立银行的计划和活动也因各种原因和外资银行的阻碍而归于失败。第三阶段为1895年前后,为振兴民族经济、救国图强,一批以政治家或改革者姿态出现的知识分子,通过报纸杂志、著作等提出建立新式银行的要求,为近代中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信用服务和资金支持。另外,一部分洋务派官员如盛宣怀等,也积极要求建立银行,以解决洋务企业的资金问题。基于这些人的要求和努力,近代中国第一家自办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由此产生。第四阶段为1897年以后,一些政府官员为整齐币值、维持财政之需要,提出创办国家银行的要求,并最终建立了户部银行(后改名大清银行)。此外,一部分省政府官员为其地方财政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创办省地方银行的要求,而江苏和浙江籍的部分富商为推动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和方便小额储蓄的需要,提出建立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的要求。这些要求最终促成一些省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设立。

本时期的银行制度建设思想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于近代中国建立银行必要性的探讨;二是对近代中国银行建立的种类、方法和组织形式的讨论;三是对近代中国银行监管制度建设的提出。这里主要就前两个方面的内容做一简要论述,有关银行监管制度建设思想是本书的主要研究对象,将在后面的章节做详细论述。[25]

晚清时期的思想家有关近代中国建立银行必要性的探讨,共提出了四条中国必须创办新式银行的理由。第一条理由是,银行是国民经济的枢纽,近代中国要发展工商业,就必须创办新式银行。这也是晚清思想家普遍坚持的一种观点。最早提出兴办银行的洪仁玕就是从银行发行纸币易于商业发展的角度论述兴办银行的必要性,但其论述只限于“商”而未论及“工”。陈炽进一步指出,“银行以兴商务”[26],实“通商惠工之真源,怀远招携之实效”,是发展生产、扩大流通、开展商业的必要条件。郑观应强调银行是国民经济的总枢纽,通过融通资金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资金的需要,以维持生产、流通的顺利进行和市场的稳定。他认为,“洋务之兴莫要于商务,商务之本莫切于银行。泰西各国多设银行,以维持商务,长袖善舞,为百业之总枢,以浚财源,以维大局”[27],并列举了银行利国利民的十大好处[28]。盛宣怀认为,银行在社会经济中处于枢纽地位,具有重要的“信用中介”职能。同时,他还认为银行比钱庄、票号组织完善、规模大,更能满足为工商业筹集资金的需要,起到“汇通工商”的作用,中国要发展工商业,就必须创办银行。梁启超则从设立银行、发行公债有利于振兴经济的角度,论述了近代中国建立银行的必要性。综上所述,这些清末思想家均将促进近代中国工商业的发展作为建立银行的重要理由,这既符合晚清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银行制度理论上也具有其合理性。第二条理由是,设立银行是保证政府开支、筹措军费的必要条件。晚清时期主张设立银行的思想家及政府官员大多持有此观点。陈炽就曾说道:“中国既无银行,又不思急行创立,故上欲筹饷则人易我难,下欲经商则人通我塞。”[29]郑观应认为,设立银行以代理国库,可以避免国家财政收入由官吏保管时受官吏侵抑之弊;而通过银行发行钞券,还可以获取利润,增加财政收入,减少财政支出,缓解政府的财政危机。[30]这种将银行视为政府财政来源之一的观点,依据现代银行理论来看显然是不恰当的,但在晚清时期的中国,则有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鸦片战争后,晚清政府的财政危机越发严重,如何解决该问题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重要方面。银行作为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必然成为人们借以解决财政危机的重要工具,这也成为近代中国银行成立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即便是从西方银行的发展历史看,其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常常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除了当时的现实历史条件外,也有其思想渊源,即此种观点的产生与晚清时期西方银行理论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对银行具有辅助财政功能的认识有很大关系。如魏源就认为英格兰银行的设立是为了“内收税饷,出银票以敷所用”。钱恂也认为银行在国家的地位“总务之统于中央政府”,“实具财政妙用之机”。第三条理由是,设立银行是抵制外国银行实行经济侵略的重要手段。郑观应认为,外国在华银行通过任意发行钞票,获得了巨额利润,疯狂剥削了中国人民;他指出,外国银行招收华股,却不替华商办事,不与华商往来,是“西商操其权,而华商失其利;华商助以资,而西商受其益”[31]。盛宣怀认为,“英、法、德、俄、日本之银行,乃推行来华,攘我大利”,“中国亟宜仿办,毋任洋人银行专我大利”,只有中国自设银行,才能“通华商气脉,杜洋商挟持”。晚清时期的思想家把抵制外国银行侵略作为兴办中国银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近代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和对外国银行侵略本性的深刻认识决定的,体现了晚清思想家的爱国之情。第四条理由是,设立银行也是整齐币制和推行银币的需要。将设立银行作为整齐币制的需要,是由晚清时期货币制度发展的客观要求决定的。自光绪以来,国际银价不断下跌,导致“金贵银贱”,对中国长期实行的银两和制钱两种货币平行的制度造成了冲击,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经济生活。为改变这一状况,有人提出改革币制,行用金币,但国家积金甚少,于是决定先实行银币。为使银币畅行无阻,则必须设立国家银行为之操纵维持。因而就有人以整齐币制、推行银币为由,提出设立户部银行。光绪三十年户部奏《拟由部试办银行推行银币以维财政而浚利源折》,提出:“现当整齐币制之际,亟赖设有银行为推行枢纽”,“迅即试办银行以为财币流转总汇之所”。次年,钱能训在《户部银行应推行银币片》中再次指出:“户部银行之设,为推行银币之枢纽,亦整齐银价之权舆。”综上所述,晚清时期社会各界在论述中国建立银行的必要性时,主要是基于社会经济实际之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们对当时中国社会特殊性的正确把握,但也使他们对银行的功能作用的理解更偏向于政府财政功能的发挥。

晚清时期的思想家除对中国建立自己银行的必要性进行全面论述外,还对中国建立银行的种类、方法和组织形式等也进行了探讨。晚清时期的思想家主要提出建立中外合资银行、商业银行、国家银行、专业银行和省地方银行五种类型的银行,并针对不同种类的银行提出了不同的建立方法。建立中外合资银行的思想主张是由李鸿章提出来的,他在光绪三十一年(1886年)拟设官银行节略中说:“若由户部及外省委员开设,恐信从者少,资本尤缺,须纠合中外众商之力,着实办理,可期经久。”[32]同时,他还附呈英国怡和银行商人克锡格·密克关于在北京设立合办银行的章程和计划。该章程和计划提出:“银行应有权利,须令大小各户之银尽存于内”;“国家库存现银亦可交存行内,设有需用,即由银行领取”;“国家无庸收发现款,凡遇进出各皆由银行经办。即以银纸成交,俾免国家劳心”;“中国常有与外洋各处交涉银款之事,亦即可令为经理。即后欲借巨款,更不须令别家银行承办”。李鸿章创办中外合资银行的主张,从理论上讲是引进外资的便利渠道和国家实现金融国际化的途径,但其允许合资银行发行纸币、代理国库、垄断政府借款及分享在华各种特权,实际上侵犯了中国经济的自主权,引起了当时国人的强烈反对,并最终导致其主张的失败。晚清时期最早提出并获得较多人赞同的是建立商业银行的思想主张,如最早提出兴办银行的洪仁玕即主张“兴银行……或三四富民共设立,或一人设立,均无不可”。1896年10月,盛宣怀上《条陈自强大计疏》并附《请设银行片》,提出通过招商方式创办股份制通商银行。他在《请设银行片》中指出:“银行者,商家之事,商不信则力不合,力不合则事不成。拟请简派大臣,遴选各省公正殷实之绅商,举为总董,号召华商,召集股本五百万两,现在京都、上海设立中国银行,其余各省会、各口岸,以次添设分行,照泰西商例,悉由商董自行经理。”[33]需要指出的是,盛宣怀创办商业银行的主张完全照搬外国银行之做法,其经营方针和业务管理均要求“悉照西例”,“以汇丰为准”,未能从中国实际出发,建立适合中国自身特点的银行制度和管理模式,体现其思想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此外,他在主张建立商办银行的同时又要求政府代为维持,并要求通商银行享有国家银行之待遇,使其要求建立的银行又带有国家银行的性质。最早提出建立国家银行的是钟天纬,他在《中国创设铁路利弊论》[34]一文中提出,“若能国家自开银行,自借国债,则天下之官利渐轻”,即要求由国家开设银行以解决国家造铁路需借外债、利息负担重的问题。1894年,郑观应提出“由国家出资筹办官银行于京师,由户部派堂官督理,在各省设分行,由藩司督理,建立国家银行”的建议。官银行的资本由国家拨四成洋税抵充,待银行创办后,再集商股。对于银行的用人,主张“宜仿西法,凡银行所用之人皆由公举,不得私荐,责成官绅及诸股董各就所知保荐才能廉洁之士。荐而作弊,举主坐之,倘有亏蚀,荐主罚赔。以众人之耳目为耳目,以天下之是非为是非”。郑观应认为,官银行的业务应为发行纸币、代理国库及办理存放款。1896年,容闳提出了更为详细的建立国家银行的计划。容闳在其奏折《请创办银行章程》[35]中认为,中国应仿效美国银行章程设立国家银行,并对我国建立国家银行作了详细计划,内容涉及统一铸币、有准备的发行、代户部筹款等,并明确其建立的银行为国家银行。与此同时,晚清政府的一些官员也从国家财政的角度出发,积极要求设立国家银行。1895年,广西按察使胡橘棻上奏,要求在京城设立官银行归户部督理,省会分行归藩司管理,并要求以银行为枢纽推行钞币,以钞币来完纳租赋税厘、军饷、俸银。1898年,盛京将军依克唐阿要求由户部筹款在京师设立总银行,外省提用库银于省垣各设分银行,各处口岸则由关道筹款设立通商银行,仍由部印造钞票,妥定章程。1904年3月,户部尚书鹿传霖上奏光绪皇帝,提出试办户部银行,并指出试办户部银行既要博采各国银行之长,又要适合中国国情。他参照英格兰银行和日本银行的做法,草拟了试办户部银行章程三十二条。鹿传霖试办户部银行的章程得到晚清政府的批准,并于1905年8月正式成立户部银行。1908年,户部银行改名为大清银行,并制定了《大清银行则例》二十四条。该则例明确赋予大清银行代国家发行纸币、代理国库及经理国债和国家存款以及代国家发行新铸币三项特权,表明晚清政府欲将大清银行办成中央银行的思想。1909年大清银行第一次股东会议,总办张允言号召全体股东,研究如何改良大清银行经营管理之方法,以便将大清银行办成中国的中央银行。1910年,盛宣怀提出将大清银行办成中央银行,并规定了它的职责权限为统一币制、代理国库,并强调大清银行成为中央银行后不应再办理一般存放款业务。1911年3月,出任大清银行正监督的叶景揆主张,大清银行应缩减其一般商业银行业务,扩大中央银行业务,并专以“维持币值,活动金融”为己任。从上述将大清银行办成中央银行的建议看,盛宣怀、叶景揆对中央银行职能的理解同当时在近代中国传播的中央银行理论内容是一致的,也表明中央银行理论在晚清时期的中国已开始了如何付诸实践的探寻。对于建立专业银行的思想主张,最早的是马建忠在1886年主张创立一个以开发台湾为目的、提供专项资金贷放的股份制合资银行。1902年,严复在《原富》中提出设立储蓄银行的思想,他认为设立储蓄银行能够富国富民,改变社会风气。[36]1905年,无锡富商兼商部三等顾问官候选道周廷弼向商部提议,参酌日本银行章程,在沪创设信成储蓄银行。他的呈文被商部批准后,于同年冬,东渡日本考察银行办法。后再次上奏商部,要求将信成储蓄银行改为信成商业储蓄银行,兼营普通商业和储蓄银行业务,并再次获准。1906年,信成商业储蓄银行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储蓄银行。1910年,梁启超在《外债平议》中除主张设立储蓄银行外,出于国计民生和对外政策的原因提出设立移民银行,出于改良农业提出举办农业银行。此外,晚清政府也鼓励创办各类专业银行,并于光绪三十四年参照日本制定和颁布了《储蓄银行则例》和《殖业银行则例》。此时期关于设立专业银行的思想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专业银行的思想只有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两类,这与当时中国的社会发展需要是相适应的;二是这两类银行的建立均参照日本的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当时人们多认为日本的这两类银行制度比较完善,足以借鉴和仿效。晚清时期思想家提出建立的最后一种银行类型为省地方银行,该思想最早是由钟天纬在其1889年的《中国铁路如何取道为便论》中提出的。[37]1901年,著名实业家张謇在《变法平议》一文中,从推行钞币的角度论及设立官办省地方银行。[38]晚清时期设立省地方银行的主张主要是由省地方政府提出的。[39]设立省地方银行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维持地方财政,发展地方经济。省银行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既受西方银行制度的影响,又吸收了票号的诸多有益做法,其所用管理和办事人员也多系经营过票号的人员,这与前几类银行是不同的。纵观晚清有关中国建立银行的种类、方法和组织形式的探讨,具体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晚清时期尚未有人明确提及中国应建立怎样的银行制度及体系,更未有人对银行体系中银行的种类及各银行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关系进行讨论;第二,晚清时期的思想家多主张模仿西方的银行制度来建立中国自己的银行制度;第三,对于中国的商业银行多主张商办,对于国家银行、地方银行和专业银行多主张官办或官商合办,在具体的组织形式上都主张股份制;第四,晚清思想家在主张建立银行时,没有人提出将钱庄改组为银行,但有人主张将票号改组为银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