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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被害预防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技术防范,是指个体借助一定的技术或者手段实现被害预防。综上可知,借助型技术防范主要是个体购买专业型保安服务,即个体可以通过自身的不同需要购买不同类型的保安服务实现被害预防。事实上,公安机关提供的各种类型的安保措施,如驻点保护、日常巡逻等能够很好震慑犯罪分子以实现被害预防。

个体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被害预防

技术防范,是指个体借助一定的技术或者手段实现被害预防。技术防范是对个体自我防卫不足的补充,是独立于人防之外的客观防卫手段。作为个体行为被害预防的一种弥补手段,本书将技术防范细分为自助型技术防范和借助型技术防范。

1.自助型技术防范

所谓自助型技术防范,是指个体通过自身制造或者购买一定的防卫器具进行防卫。个体在对自身的被害可能性以及易感性具有较为清晰的认识情况下,可以购买一定的防卫器具预防被害。个体可以通过不同的需要和情况选择不同的防卫工具。例如,单身女性可以购买防狼喷雾剂、防狼报警器防身电击棍、防身辣椒水、LED防狼灯防范不法侵害。家长可以给孩子购买儿童专用的防走失GPS手表、书包等产品。这类产品都带有全球定位跟踪系统,家长通过定位信息终端可以随时查看孩子所在的具体位置、行动路线。若遇紧急情况,家长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解除危机。出租车公司在车内安装包厢式防护网和GPS设备,能够很好地起到预防抢劫或者盗窃犯罪的作用。为了避免成为入室盗窃犯罪的被害人,居民家中安装性能好的防盗锁,在阳台和窗户安装防盗报警器或者防盗网就是很好的对策。为了防止汽车被盗,车主可以安装方向盘锁、车轮锁、汽车防盗器等装置。自助型技术防范的特征在于,个体主要根据自身安全防范的需要有针对性选择防卫器具,由于个体的不同,因而其具有个别性和多样性特征。由于个体能力的限制以及获得工具的有限,导致自助型技术防范的预防能力和预防效果有限,这为借助型技术防范提供了存在的理由。

2.借助型技术防范

所谓借助型技术防范,是指个体在自助型技术防范仍然难以实现有效预防的情况下,借助专业的防卫机构实现被害预防。社会的高度发展带来了物质财富的增加,与此同时各种犯罪行为也不断推陈出新,个体可能面临的各种侵害难以通过个体自我防卫实现,这使得专业的防卫机构得以出现,如各种保安公司、私人保镖公司等。专业的防卫机构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防卫机关(如公安机关)防卫能力的不足,更为重要的是,它为目标人群提供了更为全面、专业以及全天候的个性化防卫服务。在各国,不只有政界人物才担心自己被暗杀或者被绑架,一些亿万富翁、知名人士、国际巨星都会担心自己的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会想尽办法确保自己的平安,所以花钱购买私人保镖服务已成为他们预防被害的不二之选。而银行金融机构为了保证资金运输及存放的安全,往往会购买保安公司的专业服务。这些专业的保安公司在防卫装置、防卫技能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能有效地增强客户单位的安全防范能力。

针对一些小区入室盗窃案件高发的态势,小区或者街道可以尝试向专业的安防公司购买犬防工程,可以有效降低发案率。如,武汉市某辖区内,有多个小区都是城中村改造形成,由于多种原因,很多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或者物业管理跟不上,安防设施不到位,导致刑事案件的发案率高,特别是入户盗窃案高发不止,占所有警情的1/3还要多。虽然社区民警和安保人员日夜加强巡逻,但由于警力有限,情势依然不容乐观。如何才能更好地遏制入户盗窃案件的多发?该社区的负责人想到了犬防工程,通过招标与武汉一家专业的安防公司签下了3个月的试巡合同,引进了10条德国牧羊犬,民警和职业训导员一起经过专门的训练,组成10个犬巡组,对多个高发案小区从2016年1月起开始试点巡逻,试运行犬巡一个月,入室盗窃警情大幅度下降53.2%。[59]

更有甚者,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公司或者个人,则需要雇佣具有国际性质、更为专业和强大的保安机构。最近几年,在索马里附近航行的货船常常受到海盗的袭击。虽然美国、中国、印度的海军都已经在索马里水域附近开展护航任务,但是由于护航舰艇的有限性、护航路线的固定性以及护航范围的局限性等原因,导致护航效果不尽如人意。事实上,通过该水域的货船多达两万艘,仅靠非常态的护航远远不能满足货船对安全的需求。目前,启用海上防海盗的私人保安公司已是国际趋势。这些专业的保安公司都配备有枪支、弹药等武器装备,而海盗在面对有武力的商船时,也不敢轻举妄动,冒险登船。事实是,拥有武装防卫队保护的商船还未有被海盗挟持的纪录。[60]有数据显示:15%~30%的商船在经过索马里、亚丁湾海域时依赖私营保安公司,到2011年底,该数字接近50%。[61]对于很多船主来说,这虽然费用很高,但对于船舶财产以及人员安全而言仍然是必需的。综上可知,借助型技术防范主要是个体购买专业型保安服务,即个体可以通过自身的不同需要购买不同类型的保安服务实现被害预防。与自助型防卫相比,借助型防卫更为专业,保护能力更强,能更好地实现被害预防,但为此支出的费用也更高。

综上所述,个体心理预防以及行为预防是由个体自身决定、支配和实现的被害预防措施,这与政府(或社会)所提供的被害预防是不同层面的被害预防。从政府层面而言,能够提供被害预防的主要是各级公安机关。事实上,公安机关提供的各种类型的安保措施,如驻点保护、日常巡逻等能够很好震慑犯罪分子以实现被害预防。然而,公安机关所提供的被害预防是针对社会全体成员的,它无法为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人群提供更为细致的被害保护。因此,在公安部门提供整体意义上的被害预防基础之上,个体通过改变自己的行为、购买一定工具甚至购买专业的保安服务,对其实现被害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1][美]安德鲁·卡曼著:《犯罪被害人学导论》,李伟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4~55页。

[2]张智辉、徐名娟编译:《犯罪被害者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38页。

[3]郭建安:《犯罪被害人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4页。

[4]许春金、陈玉书、王佩玲:《暴力犯罪被害者个人特性与日常活动形态之实证研究》,载《警政学报》第19期。

[5][美]安德鲁.卡曼著:《犯罪被害人学导论》,李伟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7页。

[6]陈柏峰:《代际关系变动与老年人自杀——对湖北京山的实证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

[7]胡洋:《农村地区老年人虐待流行状况及危险因素分析》,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

[8]李伟:《犯罪被害人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6页。

[9]张平吾:《不同犯罪类型被害风险之探讨》,载《警政学报》第28期。

[10]《关注性别平等:性别对于很多拉美女性是致命的危险》,http://news.163.com/15/1127/16/B9EK6ETC00014JB6.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5年11月30日。

[11]参见:《男性夜闯果园性侵守园大爷》,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150802/020491.htm,最后访问时间,2015年10月31日。

[12][英]乌圭尔等著:《牛津犯罪学指南》,刘仁文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83页。

[13][美]安德鲁·卡曼著:《犯罪被害人学导论》,李伟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80页。

[14]《“杀医血案”令人心寒 医生为何成了仇视对象?》,http://health.sohu.com/20120327/n339010118.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5年11月19日。

[15][美]安德鲁·卡曼:《犯罪被害人学导论》,李伟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09页。

[16]《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369页。

[17]张平吾:《简介被害者学之发展及其两个相关理论》,载《警政学报》第16期。

[18]张平吾:《简介被害者学之发展及其两个相关理论》,载《警政学报》第16期。

[19]许春金、陈玉书、王佩玲:《暴力犯罪被害者个人特性与日常活动形态之实证研究》,载《警政学报》第19期。

[20]李川:《三次被害理论视野下我国被害人研究之反思》,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21]付超:《被害人责任制度的构建》,载《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22]胡盛楠:《被害人责任法定化初探》,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23]胡盛楠:《被害人责任法定化初探》,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24][德]约阿希姆·赫尔曼著:《被害人保护在德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的发展——永无止境的发展史》,黄河译,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0年第二辑。

[25]卢建平、王丽华:《日本的被害人保护制度及其启示》,载《理论探索》2007年第5期。

[26]金昌俊:《韩国新的犯罪被害人保护制度及其启示——以实质性保护犯罪被害人为视角》,载《河北法学》2011年第11期。

[27]庄建南、朱世洪:《台湾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借鉴》,载《台湾研究》2013年第3期。(www.xing528.com)

[28]麻国安:《青少年被害人援助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29]麻国安:《被害人援助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30]郑功成:《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合理定位与改革取向》,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31]陈元武、李宁:《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理论障碍分析》,载《海峡科学》2007年第9期。

[32]严军兴:《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论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73页。

[33]张汉昌:《刑事被害人法律制度之完善》,载《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7期。

[34]王道春:《论我国刑事被害人的社会援助制度的构建》,载《时代法学》2006年第6期。

[35]田思源:《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82页。

[36][美]安德鲁·卡曼:《犯罪被害人学导论》,李伟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96页。

[37]大谷实、齐藤正治:《犯罪被害给付制度》,日本有斐阁1982年版,第51~53页。

[38]许福生:《刑事政策学》,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339~440页。

[39]李伟:《犯罪被害人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32页。

[40]田思源:《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95页。

[41]程滔著:《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及其救济》,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243页。

[42]R.Park.Human Ecology.Amerci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36,42(1).pp.1-15.

[43]孙峰华、魏晓:《犯罪地理学研究的新进展》,载《人文地理》2004年第5期。

[44]刘甜芳、杨莉萍:《心理预防概念的更新及对实践的指导意义》,载《心理科学》2012年第6期。

[45]李晖、罗大华:《犯罪心理学研究方法论再探》,载《心理科学》2008年第6期。

[46][美]安德鲁·卡曼著:《犯罪被害人学导论》,李伟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3页。

[47]《工程师40天被骗1127万 骗术太高还是智商太低》,http://entertainment.dbw.cn/system/2015/06/03/056552418.shtml,最 后 访 问 时 间:2015年6月9日。

[48]《6人团伙专抢男性财物12天内持刀抢劫12起》,http://hn.qq.com/a/20130118/000234.htm,最后访问时间:2014年12月15日。

[49]《大胆男劫匪只找男性“单挑”四天抢劫13起》,http://roll.sohu.com/20140305/n396090759.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4年12月15日。

[50]闫书广:《素质教育实施的路径之——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载《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年第2期。

[51]林山田、林东茂:《犯罪学》,台湾三民书局1990年版,第210页。

[52]麻国安:《青少年被害人援助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5页。

[53]Victims of Crime:The Dimensions of Risk,Michael R Gottfredson,pp.14-15。

[54][美]斯蒂芬·E.巴坎:《犯罪学:社会学的理解》,秦晨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23页。

[55]《六成强奸犯是熟人 女网友、醉酒女最易受侵害》,http://legal.people.com.cn/n/2014/1118/c42510-26043322.html,最后 访 问时 间,2015年12月8日。

[56]《温州火锅先生”上演悲剧》,http://news.66wz.com/system/2015/08/27/104555502.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5年9月10日。

[57][美]安德鲁·卡曼著:《犯罪被害人学导论》,李伟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5页。

[58][美]斯蒂芬·E.巴坎:《犯罪学:社会学的理解》,秦晨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24~129页。

[59]《政府“请”19条护卫犬帮居民看家 入室盗窃案降一半》,http://info.wuhan.net.cn/pub/2016/0205/1575100.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2月8日。

[60]《伦敦海上保安公司主席:武装对抗海盗最有效》,http://news.sol.com.cn/html/2012-03-01/A56C4DEC857DD3953.shtml,最 后 访 问 时 间:2015年6月19日。

[61]《海上丝绸之路如何防范海盗》,http://opinion.caixin.com/2015-07-14/100828738.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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