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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尊严不容侵犯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第三款规定,公开发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予以开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点上,党内法规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领导尊严不容侵犯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的最高政治原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公职人员不敢理直气壮讲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党的领导语焉不详甚至有意散布有损党的领导的言论,造成了不良影响。《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第三款规定,公开发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予以开除。

首先要强调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得出的基本结论。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着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这两大历史任务。百年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为实现两大历史任务不懈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充分证明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正确的抉择。从浴血奋斗闯出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之路,到自力更生铺就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之路,再到矢志创新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鲜明地写在高高飘扬的党旗上。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党的领导直接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根本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变色、不变质。之所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最大优势”,可以从西方之乱和中国之治的鲜明对比中找到答案。我们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效防止了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我们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有效防止了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我们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有效防止了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一直以来,总有人竭力鼓吹西方模式,主张照抄照搬别国制度,妄图削弱乃至动摇党的领导。但我们保持政治定力,牢牢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用“风景这边独好”的中国奇迹宣告了“历史终结论”的破产。这就是为什么在谈到新的历史条件下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时,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首要的一条,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果断提出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大政治要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增强了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www.xing528.com)

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章和宪法明文规定的,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要求,是决定党和国家命运的重大政治原则,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点上,党内法规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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