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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评价改革方案:课程目标和设置的评价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课程改革必然涉及到课程目标的调整与改革。教育理论工作者把它称为培养和课程目标设计的“四客观”原则。课程目标总和超过了培养目标意味着人们拔高了培养目标。在我国,课程目标总和覆盖培养目标的冗余度过高是一较为普遍的现象,在我们评价课程计划目标时,对这一问题要给予特别的关注。课程设置的评价包括课程设置与课程目标一致性的评价、课程结构合理性以及课时安排合理性的判断。

新课程评价改革方案:课程目标和设置的评价

课程改革必然涉及到课程目标的调整与改革。课程目标是课程及其教学活动的蓝图,是教育工作的指南,也是衡量课程最终质量的准绳。一定的课程目标是一定的教育价值观的体现,是一定的教育思想的反映。因此,在课程编制指导思想评价之后,从逻辑上说,人们就进入了对课程目标的评价。

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学校教育要反映社会的客观需要,要考虑学校教育的客观基础,要具有客观条件的支持,要符合教育的客观规律。教育理论工作者把它称为培养和课程目标设计的“四客观”原则。毫无疑问,我们必须遵循四客观的原则设计课程目标。这是众所周知的,为此,这里我们就不再展开。

在涉及课程计划的技术层面上来说,课程目标的评价更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课程目标总和与培养目标的一致性

教育实践告诉我们,任何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总是要通过课程来实现的。课程目标是否覆盖了学校培养目标,这对于培养目标能否落实有重要影响。

在课程计划评价中,课程目标总和与培养目标的一致性又可从两个方面来加以考察:

其一是课程目标总和覆盖培养目标的全面性。课程目标总和覆盖培养目标的全面性首先要求培养目标的全面性。全面发展的教育需要全面性的培养目标,目标不全面就很难造就全面发展的人才,这是培养目标必须全面的原因之一。此外,培养目标之间相互支持的特点也决定了培养目标必须是全面的。在培养目标的系统中,有些子目标就其自身的价值来说可能并不高。但从教育过程的观点来看,缺少这些子目标,目标系统就不完备,或者更准确地说,有些较重要的子目标的实现是以较不重要的子目标的实现为前提的。如果在我们的目标系统中由于某些较不重要的子目标得不到充分的实现,而使另一些较重要的子目标的实现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我们则称这个目标系统是不全面的。

然而,培养目标总是要通过一定的课程来加以实现的。如果培养目标的体系或目标体系中的一部分目标没有一定的课程来加以实现的话,这个目标体系或其中部分目标就很可能是名义的目标。因而,培养目标的全面落实需要课程目标在总体上全面覆盖,而不能有一部分培养目标游离在课程目标之外。(www.xing528.com)

其二是课程目标总和覆盖培养目标的冗余度。与此相反的另一种情况是课程目标总和超过了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建立在学生现有水平和发展规律的研究基础上的。课程目标总和超过了培养目标意味着人们拔高了培养目标。随意拔高培养目标,在教育时间中,往往是造成学生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它结果对大部分学生身心发展并不是有利的。“过犹不及”就是这一道理。在我国,课程目标总和覆盖培养目标的冗余度过高是一较为普遍的现象,在我们评价课程计划目标时,对这一问题要给予特别的关注。

2.课程目标实现的可行性

一个目标的建立,不仅要研究它的必要性,而且还必须考虑它的现实可行性。所谓现实可行性就是说它在学校教学教育活动中是现实可行的,是符合学校的客观基础、具有客观条件保证,是能为教职员工所理解、接受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的。

同时,课程目标也必须是充分考虑学生在该领域发展的实际水平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如果一课程体系在一门或多门课程上,其目标超出了学生现有的基础,脱离了学生发展的实际水平,或者,违反了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就可以说,这一课程目标或这一目标体系是不具有可行性的。

3.课程目标表述的准确性

以前,我们已经讨论了教育目标设计的4个技术要求,违反了这4个要求,我们认为,这一课程目标或这一目标体系的表述是不准确的。课程目标表述不准确的情况在实践中大量存在,为此,在课程计划评价中,我们对此也要认真地加以注意。

课程设置的评价包括课程设置与课程目标一致性的评价、课程结构合理性以及课时安排合理性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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