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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热点问题研究:房屋质量普遍不合格原因分析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无论垮塌的是楼房还是其他建筑,其“死亡”时都是“幼年”或者“青少年”。[14]也就是说,我国房屋等建筑质量普遍性不合格。建筑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有很多分析,下面列举有代表性的四种观点并予以简要评述。

房地产法热点问题研究:房屋质量普遍不合格原因分析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然而,无论垮塌的是楼房还是其他建筑,其“死亡”时都是“幼年”或者“青少年”。2010年,住建部的一位负责人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说:“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14]也就是说,我国房屋等建筑质量普遍性不合格。

建筑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有很多分析,下面列举有代表性的四种观点并予以简要评述。

1.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有五个方面的原因:前期决策阶段不全面、中期施工建设监管不力、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后期竣工验收阶段把关不严、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完善。[15]

2.豆腐渣工程之所以屡现,其根源有三:一是反科学抢工;二是资金不到位;三是盲目求发展。[16](www.xing528.com)

3.腐败是豆腐渣工程的根源,贪官不倒,豆腐渣工程就会层出不穷,腐败不除,豆腐渣工程难灭![17]

4.除腐败导致的豆腐渣工程外,使用不当是问题工程更普遍的原因。[18]

笔者认为,以上观点仅仅是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揭示了我国出现问题工程的表层原因,却并未能深入思考其内在根源,尤其是第四种观点提出使用不当是更普遍性原因,更有为相关主体推脱责任的嫌疑。以上观点提出的一些原因如决策不全面、施工监管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竣工验收把关不严、政策法规还不完善等等,深究起来,其实仍然是表现出来的一些现象,仍然需要追问个中原因。我们研究社会问题的解决,当然首先要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最终找出问题的解决路径。如果把问题工程当做一个痼疾的话,治疗时要讲究标本兼治,不但要消除表面病征,而且更重要的是根除引发疾病的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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