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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银行倒闭:原因与评析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发前的巴林银行资产逾94亿美元,所管理的资产高达460亿美元。其次,巴林银行中间管理层频繁变动,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联系,导致监控系统严重失灵。在里森事件发生之前,就已有很多警告信号传到巴林银行总部。

巴林银行倒闭:原因与评析

1995年2月26日,巴林银行因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金融衍生品投机失败而宣告破产。巴林银行在1994年的税前盈利仍达2亿多美元,但为什么在短短的几个月之后,却在新加坡遭遇“滑铁卢”。

1.巴林银行简况

巴林银行是18世纪欧洲第一富商英国人巴林的两个儿子于1762年在当时的世界金融中心阿姆斯特丹创立的。在其233年的历史里,巴林银行在世界银行界享有较高的声誉,是世界著名的银行。其主要客户中有英国女王和王子,因而巴林银行又被称为“女王的银行”。

巴林银行集团主要包括四大部分:一是巴林兄弟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公司融资银行业务和国际资本交易;二是巴林证券公司;三是巴林资产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以资产管理及代管个人资产为目标;四是控制美国一家投资银行47%的股份。

事发前的巴林银行资产逾94亿美元,所管理的资产高达460亿美元。1994年,巴林银行集团税前利润高达2亿美元,经营业绩甚佳。

2.巴林银行破产事件始末

1967年,尼克·里森出生于英国南部的沃特福德,中学毕业后进入摩根士丹利金融衍生品部。1989年,里森转而投入巴林银行旗下。1992年4月,他以交易结算员的身份被派往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担任交易员。据有关资料披露,里森在1992年4月升任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交易员后的第一年,其交易活动为巴林银行赚取了160万美元,而在1994年的头7个月里就为巴林银行赚取了3000万美元。很快,里森被提升为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的总经理,并逐渐集交易、结算和监管大权于一身。除30万美元的年薪外,据说里森1994年的花红收入超过100万美元。(www.xing528.com)

里森在新加坡被授权从事的工作,主要是在大阪证券交易所和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进行日常的日本经济平均指数(即日经225指数)期货套利(arbitraging)活动。所谓期货套利,即利用同一品种在不同交易所之间或相近品种在同一交易所内的价格差异,低买高卖,赚取其中的差价。但由于里森集交易、结算和监管大权于一身,为追求其交易的“经营业绩”,他选择了投机交易,在交易活动中,他超越了自己的权限,不受制约地进行投机交易,最终酿成大祸。里森投机的主要对象是日经225指数期权和期货。在日经225指数期权投机中选择了等价对敲卖出期权策略,即在同一个市场上以相同或相近的价格同时卖出具有相同履约价格及有效期间的日经225指数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以期收取可观的期权金。该策略成功的基本前提是期权价格在期权的有效期间内能够维持较平稳或小幅波动的态势。基于对日本经济恢复的信心,里森预测日经指数会大幅度上扬,因此他大量购入日经指数期货,但是日本经济并没有走出低谷,从1995年1月份起,里森大量建仓,到2月中旬,按等价对敲策略沽空的期权合约共达19120份。1995年1月16日的阪神大地震,彻底打破了里森的美梦。震后复市第一天日经225指数猛跌147.57点,在其后一段时间内,日经225指数和日经225期货指数持续下跌。里森未能吸取教训,不仅没有及时止损,反而大量买入日经225指数期货合约。到2月17日,净多头超过20000张,但是大市仍然未能触底反弹,而是继续下挫,2月22日日经225期指滑过18000点,在期权和期货上的亏损已达近6亿美元。1995年2月,巴林银行期债和期货高级计算员托尼·霍尔顿到新加坡上任后,里森的问题很快暴露,里森及其在同一公司任职的妻子同时从新加坡消失。

里森共越权进行了200亿美元的日本利率期债,以及70亿美元的日经指数期权和期货交易并且亏损日趋扩大。1995年2月26日,巴林银行宣告破产,一个具有200多年历史的金融帝国就这样被无情地画上了句号。3月2日,在日经225股票指数及日经225期货指数反弹300多点的情况下,巴林银行所有未平仓的期货合约全部平仓,亏损高达9.16亿英镑,约合14多亿美元。

3.巴林银行百年基业毁于一旦的内部原因

首先,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在组织机构上存在严重的缺陷。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作为巴林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直属主管国际业务的巴林兄弟公司,里森直接向兄弟公司负责,但该部门的财务管理和业务监控却是由巴林证券公司负责,给风险监控造成了困难。内部的管理缺陷更为严重。里森以总经理的身份统管全面,同时兼做交易和结算,根本无人监督控制,处于监管真空下的里森在投机失败时,隐瞒亏损,伪造虚假客户,销毁交易文件,以至于窟窿越捅越大。

其次,巴林银行中间管理层频繁变动,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联系,导致监控系统严重失灵。管理人员的频繁变动,甚至把一些原来对金融衍生品并不熟悉的人安排在了监管者的位置上。例如,里森的顶头上司贝克斯是一名金融分析师,其在金融分析方面的口碑不错,但对于股票指数期权和期货套利的运作却知之甚少,导致里森的越权行为未能被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

最后,巴林银行高层管理人员中也存在着诸如经营原则等方面的问题。在里森事件发生之前,就已有很多警告信号传到巴林银行总部。例如,在1994年8月就有报告指出,在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中里森的权力过于集中,里森既是经理又是交易员,容易存在交易违规和欺诈的风险,并建议将这种过分集中的权力分开,使它们相互制约。但直到事发前,这些建议也未能得到落实。又如,里森在88888号账户建立数十亿美元的未平仓的合约需要巨额保证金时,巴林兄弟公司为其提供了高达8亿英镑的贷款安排而未提出任何询问,说明巴林高层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复杂性和风险性的认识不足,也说明巴林高层在经营方面实际上已经偏离了其一贯奉行的稳健原则,而偏向了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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