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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法律实务教程及其重要性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案例教学法是与传统教学法相对而言的。此后,案例教学法逐步在高等教育中被广泛接受。由于案例教学法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准备,加之教学案例选择的局限性和现实空间、条件发生变化,我们并不能把案例教学法作为主要的教学方式。所以,案例教学法的最终目的不是让学生记住案例,而是理解、掌握法律理论和法律规定。

案例教学法:法律实务教程及其重要性

案例教学法是与传统教学法相对而言的。在旧中国,启蒙教育是从背诵《三字经》《百家姓》 《增广贤文》等开始的,死记硬背是传统教育的主要表现。现代教育兴起以后,教育学成为一门科学,人们对教育方式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一般认为,案例教学法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所倡导,选取商业管理的真实情境或事件,让学生结合理论进行分析,最终归纳出基本结论。通过此种方式,有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的积极性,效果非常好。1986年美国卡内基小组(Carnegie Task Force)提出《准备就绪的国家:21世纪的教师》(A Nation Prepared:Teachers for the 2lst Century)的报告书中特别推荐案例教学法在师资培育课程中的价值,并将其视为一种相当有效的教学模式。此后,案例教学法逐步在高等教育中被广泛接受。

案例教学法的案例来源于真实的生活,每个案例都可能发生在学生身边,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参与讨论和交流的积极性;教师与学生交叉提问和发表意见,密切了师生关系,保证了教学效果。除了理论法学,如《法学导论》《法学基础理论》 《法制史》等课程以外,案例教学法在其他部门法学课程教学中被广泛使用,如在2018年以后,每个讲授刑法的老师,在介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区别时,大多举山东的于欢案[4]与昆山龙哥案[5]的例子作比较。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把案件起因、过程讲透,把司法文书和专家意见陈列其间。通过比较,学生会对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构成条件、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标准有形象生动的理解和记忆。在其他部门法学习中,都能找到案例教学法的影子。在法学考试中,案例分析几乎是每次必考的题型。(www.xing528.com)

由于案例教学法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准备,加之教学案例选择的局限性和现实空间、条件发生变化,我们并不能把案例教学法作为主要的教学方式。以《刑法总论》《刑法分论》为例,每章节理论学习需要占据3/4以上的学时,甚至更多。一门48学时的课程,最终能进行案例分析的时间只有4~6学时。几十个制度,几百个罪名,老师必须把主要时间用在介绍法律规定上。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案例教学法不是告诉我们案例多么生动有趣,而是要思考现实中随便一个案例涉及哪些法律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法律后果是什么。所以,案例教学法的最终目的不是让学生记住案例,而是理解、掌握法律理论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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