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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简介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是在1995年我国第一部《人民警察法》中,还是在2012年修正后的法律中,有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等内容没有多大的变化。在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第59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第62条继续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业纪律及不得从事的行为。此外,中央政法委及公安部也多次通过红头文件、部门规章等方式丰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简介

无论是在1995年我国第一部《人民警察法》中,还是在2012年修正后的法律中,有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等内容没有多大的变化。 《人民警察法》第20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①秉公执法,办事公道;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③礼貌待人,文明执勤;④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第22条规定: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②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③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④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⑤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⑥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⑦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⑧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⑨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⑩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⑪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⑫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在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中,第59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该条规定,人民警察应当恪守忠诚可靠、竭诚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不畏艰险、团结协作的职业道德。第62条继续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业纪律及不得从事的行为。

2011年9月,公安部重新修订印发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内容为:①忠诚可靠:听党指挥,热爱人民,忠于法律;②秉公执法:事实为据,秉持公正,惩恶扬善;③英勇善战:坚韧不拔,机智果敢,崇尚荣誉;④热诚服务:情系民生,服务社会,热情周到;⑤文明理性:理性平和,文明礼貌,诚信友善;⑥严守纪律:遵章守纪,保守秘密,令行禁止;⑦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学善思,精益求精;⑧甘于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献身使命;⑨清正廉洁:艰苦朴素,情趣健康,克己奉公;⑩团结协作:精诚合作,勇于担当,积极向上。(www.xing528.com)

此外,中央政法委及公安部也多次通过红头文件、部门规章等方式丰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1994年12月21日,中央政法委发布“四条禁令”,具体内容是:①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②绝对禁止对告诉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③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④绝对禁止政法干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五条禁令”,具体内容是:①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②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③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④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⑤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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