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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探索:保护优先,科学措施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搞乡村振兴,不是说都大拆大建,而是要把这些别具风格的传统村落改造好”。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针对我省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首先确立了“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保护优先”,政府应当发挥引领作用。坚持“保护优先”,需要把科学保护的理念落实到保护措施上。

山西探索:保护优先,科学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搞乡村振兴,不是说都大拆大建,而是要把这些别具风格的传统村落改造好”。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针对我省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首先确立了“保护优先”的原则。对于传统村落承载的历史文化遗产,无论是建筑等物质遗产,还是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坚持“保护优先”,这是底线不能失守。

坚持“保护优先”,政府应当发挥引领作用。山西古村落资源丰富,因其文化独特性、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方面的差异,现实和潜在价值不同,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当前与长远,科学划定保护范围。条例规定实行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制度,中国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规划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山西省传统村落申报认定办法、规划编制要求,由省政府制定。规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当提出保护范围、保护对象、保护措施、产业布局、活化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居环境改善等内容。规定规划应当符合传统村落实际,兼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需要,与文物保护规划、文化旅游规划等相协调。(www.xing528.com)

坚持“保护优先”,需要把科学保护的理念落实到保护措施上。传统村落融自然山水、道德传统、民俗民风、建筑美学于一体,实现有效保护、推动活态传承,应当保持其整体性真实性,维护好村居民合法权益。条例规定,传统村落应当实施整体保护,保护传统村落各个历史时期的代表性建筑、街巷、公共空间、古树名木、遗址遗迹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文化遗产形态、内涵和村民生生活的真实性,保持传统文化、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的延续性。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完善传统村落道路、供水供暖、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通讯、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改善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提高村居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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