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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潜艇风波:中欧关系恶化及其影响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是到1981年,又因荷兰批准向台湾出售两艘潜艇,两国关系发生严重倒退,又从大使级降格到代办级。与此同时,我们还从多种渠道得知,荷兰鹿特丹造船厂同台湾方面有关出售潜艇的商业谈判正在进行或可能已完成谈判,但尚未签合同。主张向台湾出售潜艇的力量有所上升,天平正向主张出售的方向倾斜。考虑到新闻界关于荷兰可能卷入向台湾出售和提供潜艇的报道所产生的混乱,荷方认为,应派魏南茨先生向中国当局澄清事实。

荷兰潜艇风波:中欧关系恶化及其影响

1991年5月上旬,我去荷兰海牙同荷兰外交部举行政治磋商,同荷兰外交部政治总司长范·瓦尔索姆举行会谈,并会见了荷兰外交大臣范·登布鲁克等人,双方除在人权问题上发生争论外,在其他问题上都谈得不错。荷方特别强调,希望改善同中国的关系。范·登布鲁克向我表示,荷兰正寻求怎样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同中国的关系,使荷中两国关系得到稳步的发展。他认为,荷中关系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范·登布鲁克的这次调子积极的谈话音犹在耳,可是在我结束对荷兰等国的访问回到北京后不久,我们却得到一个令人意外的消息,给中荷关系的发展前景罩上一道浓重的阴影。

据5月19日的荷兰周报《星期天报》报道,荷兰鹿特丹造船厂正与法国等有关船厂一起同台湾商谈为台湾建造潜艇。时隔三个多月,9月4日的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海军已派人赴荷洽购潜艇。这些报道立即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荷兰虽然国土面积不大,只有4.1万平方公里,但人口不少,有1445万,经济相当发达,历史上是个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现在是欧共体的重要成员。

中荷两国自1954年11月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后,直到1972年5月才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可是到1981年,又因荷兰批准向台湾出售两艘潜艇,两国关系发生严重倒退,又从大使级降格到代办级。后来中荷双方经过谈判,荷方向中方承诺今后不再批准向台湾出售武器,并明确将这一承诺写进了联合公报和内部换文,中荷两国才于1984年2月重新恢复了大使级外交关系。

现在仅时隔7年,难道荷方会如此健忘,又故态复萌,要重蹈80年代初的覆辙?为了寻找答案,我们首先要把情况弄清楚。于是,我们千方百计从多方面了解情况,密切追踪和分析研究事态的发展。

根据荷兰新闻媒体透露的消息和我们从其他渠道了解的信息,荷兰售台武器交易的大体轮廓逐渐浮出水面。荷兰同台湾确实在洽商潜艇交易,涉及向台出售两艘“海象”级潜艇,包括武器装备和零部件,并向台转让技术在台建造四艘同类潜艇,总金额约15亿美元。

从最初看到有关报道起,我国驻荷兰大使馆就多次要求荷兰政府对此做出澄清。荷方官员一方面不否认荷兰造船厂商同台湾方面进行接触,另一方面又声称荷兰政府尚未收到厂商的申请,并重申荷方不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不变。

10月上旬,我国驻荷兰大使王庆余约见荷兰外交部亚大司司长范·托伦,要求荷方就此做出进一步的澄清。范·托伦表示,据他迄今所知,这些报道没有根据,目前可以明确地说,荷兰政府关于不向台湾出售军品、设计图纸及技术的政策没有改变。

我们注意到,范·托伦回答中虽然明确说“这些报道没有根据”,但他加了一个限制性的短语:“据他迄今所知”。他虽肯定说“荷兰政府关于不向台湾出售军品、设计图纸及技术的政策没有改变”,但他加了一个时间限制词:“目前”。显然,这种表态似乎有意为今后可能发生的变化预埋伏笔。

更加令人担心的是荷兰首相吕贝尔斯就此所做的表态。

吕贝尔斯是荷兰老资格的领导人,1973年他刚34岁时就出任荷兰经济大臣,1978年担任基民盟在荷兰二院的议会党团主席,1982年11月起出任荷兰首相,1989年11月又连任至今。他曾以首相身份于1987年访华,主张同中国发展友好关系。

10月18日,荷兰首相吕贝尔斯在例行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关于荷台潜艇交易一事时表示,经济部和外交部正在同鹿特丹造船厂商讨此事,但拒绝做进一步说明。我们特别注意到,荷兰首相这次没有重申荷兰不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不变,这里面可能隐含着文章。

与此同时,我们还从多种渠道得知,荷兰鹿特丹造船厂同台湾方面有关出售潜艇的商业谈判正在进行或可能已完成谈判,但尚未签合同。而荷兰议会中,主要政党都持赞同态度。基民盟和自由党当时是执政党,这两个党在二院150个议席中占76席,这两个党在议会二院不反对这笔交易,作为最大反对党的工党原先持反对立场,现在工党的态度也出现后退。荷最大工会组织荷兰工会联合会亦赞同这些交易。主张向台湾出售潜艇的力量有所上升,天平正向主张出售的方向倾斜。

我国外交部西欧司负责人召见荷兰驻华大使杨乐兰,提出交涉,再次向荷方表明中方对此事的严重关切,重申我国政府坚决反对荷兰向台湾出售任何种类的武器、军事装备和转让技术,不管这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以整体还是零部件的方式进行。杨乐兰除再次重申荷忠实执行1984年决定,这次又增加了新的说法,称目前还有一些困难。荷兰议会和政党中有人主张售台武器而议会对政府决策有最后决定权。荷兰大使的说明表明事态又有新的发展。

在这期间,荷外交大臣范·登布鲁克在同我国驻荷兰使馆临时代办的谈话中,一方面重申荷兰将遵守1984年荷中两国联合公报中关于荷不会批准售台武器的承诺,另一方面又提出中荷将来有必要保持良好接触,以避免双方对该公报的性质做出不同的解释或出现误判,并进一步说,不想出现使中方认为我们违反了1984年联合公报而我们不这样认为的事情。显然,荷方试图对1984年联合公报做新的解释。

果然,1992年1月中旬,荷方向我方提出,荷兰外交大臣已决定派魏南茨作为特使访问中国。考虑到新闻界关于荷兰可能卷入向台湾出售和提供潜艇的报道所产生的混乱,荷方认为,应派魏南茨先生向中国当局澄清事实。我方急需了解荷方的真实态度,对荷方拟派特使来华的建议,很快就答复同意。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荷两国谈判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的中方代表是时任副外长的周南,而荷方代表正是魏南茨先生。魏南茨是荷兰资深外交官,1987年任荷兰外交部政治总司长,1989年起任荷兰驻法国大使。

1992年1月下旬,魏南茨特使来北京。他抵京的当天下午,我就在钓鱼台国宾馆同他举行会谈,会谈持续了好几个小时。

魏南茨单刀直入地说,中方允许法国向台湾出售不装备武器的护卫舰体使荷方感到,中方的对台政策特别是对台军售政策出现了一些新的内容,荷兰不能处于低人一等的境地。荷兰政府严格遵守1984年达成的协议,但法方与中方磋商后于1991年9月27日做出的安排使形势发生了变化。荷方期望本着友好的精神,与中方协商讨论,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

很明显,法国售台护卫舰对其他国家产生了消极影响。荷方以为我国对建交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发生变化,这当然是误判。中方一直是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向台湾出售武器的。荷方向我们提出这个问题,看来是想试探我方。

我逐一批驳了魏南茨的上述说法,指出:中国反对任何与我国建交国向台湾出售任何种类武器的立场没有改变。魏南茨先生关于中方改变政策使荷方面临困难的说法很不恰当。我们反对法国向台湾出售军舰舰体,并已向法国政府提出严正交涉和抗议,法方的这一行动损害了两国关系。荷兰应遵守1984年关于不再向台湾出售武器的庄严承诺,以任何借口违背这些诺言都是没有道理,也是站不住脚的。现在的问题不是荷兰受到低于他国的待遇,而是荷兰不应采取损害中国主权的行为,不应违背两国1984年达成的协议。

我还有意识地向对方介绍了我国政治经济形势,谈了中荷两国的经贸关系,指出,我国正实施“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决定了我国同西欧国家的经贸关系将会有更大的发展。中荷两国如政治关系较好,将有利于经贸关系的发展;如政治关系不好,就不能不使正常的经贸关系受到消极的影响,这一点请荷方慎重权衡。

双方就原则问题进行交锋后,魏南茨试探性地亮出荷方的初步具体方案。他提出,荷方完全可以接受法国去年9月27日公布的模式,即荷方向台湾出售不带武器的潜艇,发表一个公报,指出这是商业交易,荷方注意到中方对安全和主权的关注,愿重申1972年中荷建交公报原则,还可加进法国声明中没有的内容,例如荷可以保证不同台湾建立官方关系等。具体措辞双方还可讨论。

荷方提出这一具体方案,表明它想仿效法国。荷方过去同中方有正式协议,荷方就今后不再向台湾出售武器,向中方做过庄严的承诺。如果允许荷方撕毁协议,这将不仅严重损害中荷关系,而且会给其他国家带来恶劣的影响,造成严重的后果。(www.xing528.com)

对魏南茨提出的这一方案,中方断然不能接受。我严肃地指出,看来,魏南茨先生这次来华不是荷方所称的“澄清误解和混乱”,而是借口所谓形势出现了新的因素而要求推翻1984年中荷双方达成的协议。对此,我们不能不感到非常惊讶。荷方的主张意味着荷方想采取损害中国主权的行动,这是中国决不能接受的。借口所谓形势变化推翻自己的诺言,不是一个严肃和负责的政府所应该做的。我特别严正警告荷方,如荷方坚持售台潜艇,势必严重损害两国关系,包括两国的经贸关系。我们希望荷方重新考虑和慎重处理这一影响两国关系的重大问题,避免两国关系再次出现波折。

会谈后的当晚,魏南茨对我方官员说,中方的立场十分强硬,荷方希望获得大致同法国相同的待遇看来很难。他又想了一个新方案,即荷方可否向台湾仅出售分段的零部件而且不含任何武器,这不能算作向台湾出售潜艇,他希望就这一方案明天再同姜恩柱副外长商谈。

我们随即进行了研究。我如果第二天继续同魏南茨讨论,会给荷方一个错误信号。中方的立场必须坚定而明确,不能有丝毫的含糊。为了不给荷方以任何幻想,对魏南茨同我讨论新方案的建议,我们明确予以拒绝。第二天我没有同魏南茨会晤。

吴学谦副总理按原定计划会见了魏南茨,我在场作陪。魏南茨又大致重复同我谈过的内容,称法方的决定使荷面临困难,荷政府受到来自企业界的压力等等。吴学谦副总理严肃指出,荷兰打算售台潜艇,这是一个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来说非常敏感的问题,这等于支持台湾岛内主张搞“两个中国”的势力。请转告荷兰政府,这是我们绝不能接受的,希望荷兰政府认真慎重加以考虑。吴副总理还明确告诉魏南茨,我们已经就法国售台不带武器的护卫舰舰体向法国政府提出严正交涉和抗议,法国这样做,势必影响和损害两国关系。

吴学谦副总理是魏南茨这次来华会见的中国政府最高级别的领导人。吴学谦副总理代表中国政府高层所表明的立场,这是荷方不能不认真掂量的。

魏南茨表示,吴学谦副总理的谈话非常重要,他将认真研究。

魏南茨离京回国前,对中方官员表示,他认为,此事发展的结局将是悲观成分要多于乐观成分。他这样说,明显是企图进一步向中方施压。

看来,魏南茨这次来,是一次带有摸底性质的访问。荷方的意图是试探参照法国模式向台出售不带武器的潜艇舰体或者以向台转让技术和提供零部件在台建造的方式进行。我方将它坚决顶了回去,让荷方了解中方明确而坚定的立场,同时也给对方一个清楚的信息,这就是,如荷方能妥善处理售台潜艇,严格遵守1984年协议,将有利于两国关系,包括经贸关系的发展,中方会在可能的范围内为推动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做出新的努力。否则,中荷关系将会受到严重损害。80年代初,荷方因售台武器导致两国关系大倒退的教训是荷方不能不慎重考虑的。

魏南茨特使访京回国半个多月后,荷兰最大报纸《电视报》在头版透露,魏南茨访问了北京,称此行结果是“空手而归”。

在此期间,我们静观荷兰政府如何下决心。不久,我们得到两个信息:一是荷兰驻华大使杨乐兰向我递交荷兰外交大臣范·登布鲁克致钱其琛外长的信,另一个是关于荷兰首相吕贝尔斯对记者的谈话。

2月中旬,我应约会见了荷兰驻华大使杨乐兰。杨乐兰向我递交范·登布鲁克外交大臣致钱其琛外长的亲笔信。信中埋怨中方在售台武器问题上对不同国家采取不同标准,埋怨荷中1984年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以来两国经贸关系没有多少发展,荷兰1991年对华出口较1983年没有明显的增加。对荷兰外交大臣的来信,我答应将尽快向钱外长报告。接着,对荷方的上述指责,我逐一进行了批驳。我特别强调指出,如果荷售台潜艇,中方将不得不做出强烈反应,此事关系重大,请荷方慎重处理。关于两国经贸关系,我说,荷方关于1984年以来两国经贸关系没有多少发展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1991年两国贸易额达15亿美元,比1983年的2.7亿美元增长了四倍多。荷兰对华出口1991年为4.3亿美元,比1983年的9000万美元,也增长了四倍多。而且,目前我们正在为加强同荷兰的经贸合作继续做出重大努力。

看来,荷兰外交大臣来信的调子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其侧重点似乎是要敦促我方在发展经贸关系上继续做出努力。

汉斯·范·登布鲁克外交大臣曾任律师,1976年当选为荷兰二院议员,1981年9月任荷兰外交部国务秘书,1982年11月起任荷兰外交大臣。他曾于1985年和1987年两次访华,主张以务实的态度发展同中国的关系。

就在荷兰外交大臣致函钱其琛外长的同时,荷兰首相吕贝尔斯在回答有关提问时的调子也有变化。他在回答记者关于荷中两国1984年协议时说,协议就是协议,违背协议只会给自己在道义上和其他方面造成损失。他这次答记者问的倾向也很清楚,是要维护和遵守原来的协议。

荷兰政府的信息已经逐渐清晰。为了争取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转化,我们正如在同魏南茨会谈中所说的那样,正加紧为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做出新的努力。当时中荷企业之间正在商谈几个大项目,特别是购买荷兰福克飞机。福克飞机公司隶属荷兰一个大财团,这个财团在荷兰很有影响。我国民航部门同荷兰福克公司谈判购买福克–100型飞机,谈判已进行两年多。双方商务谈判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我国有关部门加快了谈判的节奏,并于2月14日清晨同荷方正式签署了合同。中方购买7架福克–100型飞机,价值1.58亿美元,加上相关备份器材和地面设备,总共约2亿美元。

2月14日中午,荷兰外交部亚大司司长范·托伦通知我国驻荷兰大使王庆余,当天上午,荷兰内阁在经过非常困难的权衡后决定,不批准售台潜艇、不带武器的舰体或潜艇零部件。

2月15日,我应约会见了荷兰驻华大使杨乐兰。杨乐兰大使奉命递交荷兰外交大臣范·登布鲁克和经济部国务秘书范·罗依两人联合致荷兰二院议长的信。此信表面上是对议长1991年10月29日来信转达议会议员质询的答复,实际上是将荷兰政府在售台潜艇问题上态度变化的过程和最后决定通知议会,寻求议会的支持。荷方以这种形式将荷兰政府的决定通报中方,看来也是经过周密考虑的。

信中提到,“政府就荷兰可能向台湾出售不装备武器的潜艇同中国政府进行了接触”,接触表明,“荷兰进行这种交易将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并将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荷兰的政治经济关系带来严重后果”,“荷兰十分重视继续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持平稳的关系并遵守1984年联合公报”,“正因为如此,尽管有法国先例,政府仍将不批准向台湾出口在荷兰建造的不装备武器的潜艇舰体或其零部件”。杨乐兰大使在递交信件后做了补充说明,希望两国经贸关系有新的实质性的进展。

我对荷兰政府的最后决定表示赞赏,指出这一决定有利于中荷在各个领域关系的进一步改善和发展。中方也希望加强同荷兰的经贸合作。我还告诉荷兰驻华大使,我方今日已转达外经贸部长李岚清对荷经济大臣的访华邀请,购买福克飞机的合同已于昨天签署,中方有关部门正积极考虑购买荷兰的挖泥船。此后不久,我有关公司同荷企业签署了购买第一批荷挖泥船的合同,价值约1亿美元。

在荷兰内阁做出决定后,荷兰议会就此举行了为期两天的激烈辩论,最后以89票对50票有条件地通过了政府的决定。

这一结果不仅避免了中荷关系又一次出现灾难性的倒退,维护了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而且对挫败台湾对西欧推行实质外交和遏制法国等一些西欧国家向台出售武器也具有积极意义。

2月17日,钱其琛外长复信荷兰外交大臣,对荷兰的决定表示欢迎和赞赏,告诉对方,为推动两国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中方最近做出新的重大努力,并欢迎荷兰外交大臣年内访华。后来,范·登布鲁克外交大臣于当年10月下旬对我国进行了访问。

荷兰售台潜艇风波到此基本得到了平息。在处理这场风波的过程中,荷兰首相吕贝尔斯和外交大臣范·登布鲁克的政治决断起了重要作用。他们两人在80年代初曾反对荷兰向台湾出售潜艇。后来正是在他们的主持下,荷兰政府向中方做出今后不批准售台武器的承诺,使两国大使级外交关系得以恢复。这次他们又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不为一时的小利而损害荷兰的长远利益,做出正确的选择,信守过去的承诺,维护了中荷两国关系的平稳发展。

在荷兰政府做出这一明智决定之后的很长时间里,主张售台潜艇的有关势力仍不死心,依然与台湾联系,并又以美国售台武器为由,向荷兰政府施压,但荷兰政府都不为所动。吕贝尔斯首相明确表示,美国在售台武器问题上有着与其他国家所没有的特殊情况,荷兰与中国有“君子协议”,荷兰不能与美国相比。吕贝尔斯首相信守承诺的严肃态度是值得称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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