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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核心概念,导致中国文化近代转型偏离实际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一旦概念失范,社会形态发展的序列便陷入混乱,成为非但无益,甚或有害的框架。故将秦汉至明清两千余年称为“封建社会”,是一种概念滥用的封建观,与史实相违,于学理不合。而究其原由,“封建”等史学核心概念未能厘清是病根之一。故仅就中国历史分期一端而言,厘清核心概念便是当务之急,是合理运用唯物史观及其社会形态学说的不可回避之要务。

忽视核心概念,导致中国文化近代转型偏离实际

马克思、恩格斯论史,并不回避在唯物史观体系内建立关于社会形态发展的序列(当然他们也反对将其模式化,四处硬套)。自认信奉唯物史观的社会史论战参论者乐于采用这些序列,却常常忘却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属性——十分讲究社会形态基本概念(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准确性与自律性,严格拒斥概念的滥用。而一旦概念失范,社会形态发展的序列便陷入混乱,成为非但无益,甚或有害的框架。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社会史论战的主要参论者为社会形态设定名目时不同程度地失去自律性,陷入运用术语失范的泥淖。这种做法,究其远因,可追溯到秦汉以下排斥“名辩之学”的积习,将厘清概念的努力贬为“屠龙之术”(汉代经师语),视术语之辨“很无意义”(陶希圣语);寻其近因,则是迷信西欧历史模式,为着套用此种模式,不惜在名实关系上“削足适履”。

比如,以陶希圣为代表的“古典封建论”一派对泛化封建观有所批评,大体主张:西周为封建社会,封建制在秦代已经瓦解,此后进入以士大夫阶级为中坚的“官僚政治时期”(参见陶希圣1929年《中国封建社会史》)。但陶希圣论著自相矛盾的说法甚多,其所著《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说:“秦汉以后的中国,还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又进而说明:“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的封建社会。”同书又说:“中国社会,从最下层的农户起到最上层的军阀止,是一个宗法封建社会……可以叫中国社会做封建社会。”这种对中国社会的界定,又与陶希圣批评的泛化封建观别无二致,陶本人的论述则陷入自乱阵脚。

同书还说:“如果照确定的封建制度来寻求中国可以说从没有封建制度存在。”此说又站到泛化封建观的对立面。

在同一本著作中对秦汉以后的中国社会有“前资本主义时期”“宗法封建社会”“从没有封建制度存在”三种彼此对立的说法。

陶氏的《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的表述为:“此二千五百年的中国,由封建制度而言是后封建制度时期;由资本主义言,是前资本主义社会。”

陶氏还有不少直接矛盾的两说,这里仅举一组为例:

中国自此时(指战国——引者)以后没有完整的封建制度。

中国自战国迄今,才是封建制度。

陶希圣何以出现如此互相抵牾的说法?原因之一在于,不重视厘清概念。陶氏在讨论“封建社会”时声称:“名词之争,是很无意义的。”又说:“本书的题名,便是包含歧异涵义而饶有争议的名词。”他表示不参加概念之争,却又不得不使用新概念,“所以漠然的仍用这多争多辩的不幸的名词”,[39]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对于概念的轻率而又无可奈何的态度,其结果则是,所论“封建社会”内涵混淆不清,外延随意扩缩,前后矛盾。王宜昌将陶希圣的这种概念紊乱状况称为“一塌糊涂之封建制度论”[40],此一批评并不过分。陶希圣1929年前后认定秦以后的中国仍为“非封建”的社会,然而,他于1935年发表的《为什么否认现在的中国》一文,称赞胡适“在过去与封建主义争斗的光荣”[41],将胡适等发起的白话文运动称之“与封建主义争斗”,这显然是把近代中国纳入“封建主义”,可见陶氏的“封建”概念何其混乱,因而引起胡适的反驳[42],胡适在《今日思想界的一大弊病》中对陶希圣及当时学界普遍存在的滥用“封建”等术语的现象给予了尖锐批评。[43](www.xing528.com)

陶氏概念混乱又与他迷恋欧洲模式有关。陶氏说:“中国社会发达过程与欧洲大同小异。由氏族的生产到家长经济、奴隶经济、封建的生产,城市手工业即先资本主义。”[44]可见,陶氏也以西欧社会形态为标尺衡量中国历史,对自己关于秦以后是“非封建社会”的论断并无自信,因为那不符合“欧式模型”,于是百般变换名目,试图将中国史的叙述,纳入一个与西欧模型相靠近的据说是普世性的历史框架之中。

总之,在陶氏那里,概念的不稳定以至自相矛盾,与史观上的弃己以从人互为因果;而照套西方公式,必然与中国历史实际相错置,于是变换核心术语包蕴的内涵去顺应外来公式,遂由概念的紊乱,导致历史叙事的紊乱。

新名“封建”所含概念失准,也是“新思潮”一派左翼学者的通病。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称周秦以降两千多年为封建社会,把废封建、立郡县的秦始皇(前259—前210)称为中国第一个“封建帝王”,所用“封建”一词,概念泛化,既违背古义,也不符合西义,同时有悖于马克思的封建论。马克思的《古代社会史笔记》作出两个明确的判断:

土地可以让渡的非贵族式土地所有制与封建主义不相兼容;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政治制度与封建主义不相兼容。[45]

封建社会的基本特性,是领主经济与贵族政治,而中国自晚周以降土地的自由买卖渐成风尚,领主经济向地主经济转化;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君主集权的专制主义愈演愈烈,其社会形态的主流明显地与封建主义不相兼容。故将秦汉至明清两千余年称为“封建社会”,是一种概念滥用的封建观,与史实相违,于学理不合。把“废封建”“立郡县”的秦始皇称为“封建帝王”,实在是不通之论,秦始皇的恰当名号是废封建的“专制帝王”。

“封建”等史学核心概念的失准与游移,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便是中国历史分期的聚讼不决,仅以封建社会起点,便有“殷周封建说”“西周封建说”“春秋封建说”“战国封建说”“秦统一封建说”“秦汉封建说”“西汉封建说”“魏晋封建说”“东晋封建说”“北宋封建说”,等等,时间相距一千余年至两千余年。关于封建社会的终点,则有“西周末”“春秋战国”“战国”“秦”“唐末五代”“清末”“鸦片战争”“最近”,等等。诸论者(甚至同一论者在不同场合)关于封建社会起讫时间分歧之巨大,实在匪夷所思。而究其原由,“封建”等史学核心概念未能厘清是病根之一。

范文澜主张“西周封建说”,因其所论“封建”指封土建国,当然定位在西周;而郭沫若主张“战国封建说”,因其所论“封建”指土地私有化、政治专制化,当然定位在周秦之际。这样的概念不统一的历史分期论战再进行一百年,也无法取得共识。故仅就中国历史分期一端而言,厘清核心概念便是当务之急,是合理运用唯物史观及其社会形态学说的不可回避之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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