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维)修管理制度
(1)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 根据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状况或改进需要,由工程部主任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含设备、材料、费用计划),每年12月5日前报管理处主任审核后,报公司审批执行。
(2)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 工程部维修领班根据所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于每月20日编制下月度检修计划,经工程部主任审核后,报管理处主任批准、执行。
(3)临时检修工作管理 临时检修分为紧急检修、临时出现的缺陷和用户投诉三种情况。
1)如属非常紧急的检修项目,按先组织抢修,修后补报项目的原则处理。
2)如属一般临时缺陷,由各班组负责处理。
3)如属用户投诉项目,根据物业部通知,工程部立即通知有关班组人员组织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物业部,并存档备案。
(4)检修情况总结 各班组领班每月应将上月的检修情况写出总结,上报工程部主任审查。
(5)检修工作申请 班组安排检修工作时要填写检修工作票,经工程部主任批准后实施。
(6)检修质量管理 工程检修质量管理实行三级负责制,既自检、班长初步验收、工程部主任验收,如属重要检修工程,除履行上述程序外,尚需报管理处主任组织验收。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精心检修,保证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1)自检。参加检修的人员,应根据有关检修质量标准执行自检。如果没有国家统一标准,由工程部拟定质量标准,如属一般缺陷处理,检修工作完毕,检修人员应认真进行自检,并签字确认。(www.xing528.com)
2)初步验收。对于重要缺陷的检修,检修工自检完毕后,班长或主管应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3)属于重大缺陷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在自检、初步验收完毕后,由工程部主任做最后验收,特大项目需报管理处主任(公司)会同验收。
2.土建类项目管理制度
为保证建筑物及构筑物和其他土建类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功能的正常发挥,加强相关修缮及养护工作的项目管理,应制定此制度。由工程主任负责相关项目的综合管理,日常项目巡查、修缮、养护由相关工程领班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落实工作。
1)工程部的项目人员必须熟悉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布局及完好情况,并加强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
2)建立房屋及设备修缮技术档案,建立完善的定期巡查、修缮、养护计划,优化项目管理。
3)建筑物及构筑物需每天进行巡查,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并由班长交工程部存档。
4)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对于维修工程量较大的项目,应及时通知、上报维修班长,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维修。对建筑物或构筑物检查鉴定后,编制修缮方案,确定修缮范围及项目内容。
5)建筑物进行中、大修时,必须安排专人跟进,按照施工程序进行逐项检验,对隐蔽工程要做好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6)该制度由工程主任组织实施,并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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