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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城市商品水价调整规划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结合泰安市情况,调整城市商品水价格应遵循的基本原则:①有利于供水事业的发展,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②有利于节水减污;③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理顺城市供水价格,并分步实施;④有利于规范供水价格,健全供水企业成本约束机制。

泰安市城市商品水价调整规划

结合泰安市情况,调整城市商品水价格应遵循的基本原则:①有利于供水事业的发展,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②有利于节水减污;③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理顺城市供水价格,并分步实施;④有利于规范供水价格,健全供水企业成本约束机制。

因受水价改革状况和资料条件限制,水权、排水权在水务市场中交易所引起的水价变动作用,没能得到反映,此处调整城市供水水价仅考虑由上述水资源费、工程水价和污水处理费构成,则其基本水价见表7.14。

表7.14 泰安市城市商品水价调整规划表 单位:元/m3

表7.14中出现的商品水价分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种水价,若城市供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单一水源,则商品水价应对应取值;若城市集中供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种水源,则城市商品水价应按水源构成,运用式(7.3)征收加权平均水价。(www.xing528.com)

式中 P——向用水户征收的商品水水价,元/m3

Ps、Pg——分别为向某类用水户征收的以地表水、地下水为水源的商品水水价,元/m3

Vfs、Vfg——城市供水取的地表水量、地下水量,Vf=Vfs+Vfg,万m3/a。

上述确定水价的要求,与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第二十六条 “城市中有水厂独立经营或管网独立经营的,允许不同供水企业执行不同上网水价,但对同类用户,必须执行同一价格。”是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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