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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金葬:客家文化中的二次葬习俗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捡金”,即“捡骨”,是一种二次葬习俗。“捡金”习俗,虽不同于第一次下葬时的大张旗鼓,但其仪式也很繁缛讲究。首先,客家人在进行“捡金”时,会提前请风水师查看详情,定时间和二次安葬的墓地。“捡金”仪式主要包括祈祷告坟、捡骨、装坛、重新埋葬等。“捡金”当月主人家不能办喜事,且不能去参加别人家的喜事;也忌讳修建房屋,需待来年立春之后,才不受相应的限制。“捡金”是整个仪式中的重要环节。

捡金葬:客家文化中的二次葬习俗

自古以来,客家人都有“捡金葬”的习俗,这一习俗沿袭自上古时期的中原地区。所谓“捡金”,即“捡骨”,是一种二次葬习俗。他们采用土葬的方式,将去世之人进行埋葬,也称之为“血葬”;待死者的皮肉内脏等软组织腐烂以后,再开棺由专业的捡骨师将其骨头收拾起来,进行二次下葬。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墨子·节葬》中曾说:“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楚之南,有炎人国,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据考古研究表明,在我国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二次葬很盛行。北起黑龙江,南讫广东、广西,西至云南以及黄河流域、长江中下游地区都有二次葬的遗存。[1]客家人从晋朝时期就开始进行大型迁徙,其对中原故土的思念由来已久,望着不可复归的故土,将先人的遗骸随之带走,就成为他们坚定不移的精神寄托。

明末清初“湖广填四川”时,众多客家人将长辈的遗骨一同带入四川,并作为上川始祖进行第二次埋葬。这不仅体现出了当时客家人迁徙四川的坚定信念,也体现出他们追本溯源的情怀。

在客家人《严氏族谱》中就曾有记载:

我族自闽迁蜀,世居嘉应州长乐县。清雍正时十世祖国寅公字子敬,国宁公字子康,国宝公字子玉,国宽公字子章,同胞四人赤手入川。越数季置产,乃回粤迎八世祖君相公黄祖妣,九世祖天瑞公江祖妣两代金骸,奉安川省,此不忘本根,昭示后人。君相公葬新华侨老宅左上一齿,想因粤族留葬,乃因生前脱齿,殁时附葬者分葬传中,各遂瞻依也。[2]

龙潭寺《熊氏族谱》中也有记载:

振公四子,清康熙九年岁次庚戌四月十三日丑时,生于广东惠州府连平州田席约枫树塘,卒于雍正三年乙巳岁下一月十二日戌时。享年五十有六,葬连平州。嗣公之子连海,昆季入川,迁葬成都府华阳县古龙潭寺马鞍山老屋后,癸山丁向。[3]

由此可见,当年“湖广填四川”时迁徙到成华地区的客家人中,“捡金”习俗已经成为众多客家人的一种信念。然而,当年的客家人并非第一次入川时就将“金骨”带来,大多是根据自家的情况酌情处理。现归纳起来大概有两种:一种是上川前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和决心,然后将长辈的“金骨”掘出,一起背着进入四川。这种情况在举家迁徙的客家人中居多,因为他们大都已将闽粤赣地区的房屋、财产等全部变卖,且已经没有留下家人。另一种是上川之后,待他们在四川安定下来,再回去将祖先或者长辈的“金骨”带来。

在捡金入川的队伍中,也要分为全部捡金和部分捡金两种情况。如果闽粤赣地区已经没有其他族人在,则将先祖或者长辈的遗骸全部捡出带走;如果家乡还有其他族人在,则需要进行商量,因为先祖的“金骨”不归某一人或者某一家人所有,是属于整个宗族的。部分上川的客家人,会与留在当地的族人协商后达成共识,带先祖遗骸的某一关节或某一部分走,剩下的部分继续葬在原地。但如果其他族人不同意,则就不能带走,若是强行带走,则会产生许多矛盾与纠纷,因双方未达成共识最终吵得不欢而散甚至闹出官司和人命的案例也不少见。

除去在客家人入川时的“捡金”,客家人在四川落地生根以后,也依然保留着“捡金”的习俗。客家人将亡者的第一次下葬称为“血葬”,只是为了除去亡者身上的软组织,而第二次的下葬,才是作为一个人一生最后的归宿。“捡金”这一习俗,不仅体现出客家人追根溯源、不忘祖宗传统观念,也体现出他们对迁徙四川的决心;同时,这一习俗也是客家人心中的吉祥象征,不仅寓意着对祖先的尊敬,更寓意着对未来生活的一种心理安慰,如保佑后人人丁兴旺,财源滚滚等。

“捡金”习俗,虽不同于第一次下葬时的大张旗鼓,但其仪式也很繁缛讲究。

首先,客家人在进行“捡金”时,会提前请风水师查看详情,定时间和二次安葬的墓地。墓地的讲究与第一次安葬时无异,除此之外,选定吉时也很重要,待一切都已定夺,则通知与亡者相关的晚辈们前来参加仪式。整个仪式中,风水师和捡骨师这两个角色至关重要,有些人家会两个角色都请,有些人家则会请一个两种角色兼顾的人,这主要看所请之人的能力。

“捡金”仪式主要包括祈祷告坟、捡骨、装坛、重新埋葬等。

“捡金”当天,后辈们在坟前烧香、鸣炮后,开始挖坟进行捡骨,捡骨仪式在整个“捡金”过程中特别重要,亡者遗骨的状况,在客家人看来会直接影响到子孙后代的顺兴与发展,所以一点都不敢怠慢。(www.xing528.com)

如果开棺后,亡者的遗体还未全部腐烂至尽,则需要马上回填,再过个一年半载重新选定时间来“捡”。开棺后所呈现出来的各种迹象,会直接影响到后辈们的心理反应,如果在开棺时,发现棺材上面有“龙丝”,客家人则认为是一种大吉大利的象征,也说明此处的风水极好,不需要再进行二次“捡金”葬,只需要原封不动将土重新填上垒好即可。

有五种人是不能参与捡金仪式的,包括产妇孕妇、准婚者、病重者及未满五岁的幼小者,这五类人常被客家人视为对红白事不吉利之人。女子若是在例假期间,部分家族也会禁止其参加仪式。“捡金”当月主人家不能办喜事,且不能去参加别人家的喜事;也忌讳修建房屋,需待来年立春之后,才不受相应的限制。

“捡金”是整个仪式中的重要环节。后人提前准备好装遗骸的金坛,此金坛并非是用黄金制造的坛子,而是专程为“捡金”而烧制的土陶,一般男性的金坛上绘有龙的图案,女性的金坛上则绘有凤的图案,这些都寓意着富贵吉祥,寄托了子孙们对获得财富的美好愿望。

▲成都西河镇客家博物馆的邱馆长给我们介绍他收藏的三个稀有的石雕金坛。 李鹏宇摄

开棺后,捡骨师会将腐朽的棺木弃置一旁。棺木一开,在场的子孙立即用黑伞遮挡遗骨头部,意即阴间的人不能见光。接着捡骨师戴上手套开始捡骨。捡骨的顺序是从足到头。以逝者面部朝向的位置为基准来区分左右两边,再按照男左女右的原则来确定捡出来的遗骨所摆放的方位。捡骨师将捡出的骨骼按照活体平躺的姿势摆放于火纸上,且尽量把所有的遗骨都捡出来。在场子孙此时要戴上手套用纸钱将骨骼上的污物擦掉。

捡骨师就人体结构从足到头的顺序将“金骨”逐一放进金坛里。具体而言,先把脚趾骨、跗骨、跖骨等细小的骨头放进坛底,而后放入盆骨,接着将股骨、腓骨、胫骨等竖靠坛壁,再则放入胸椎骨、肋骨、肩胛骨、胸骨、锁骨、颈椎骨等。肱骨、尺骨、桡骨也要区分左右竖靠坛壁,最后将头骨端正地架放在最上面。应注意的是,股骨、小腿骨折叠后,膝关节所在的这一端应朝上放入金坛中,仿佛与活体蹲坐时腿的姿势一样,即“坐金”。若是膝关节所在的这一端朝下则视为“跪金”,这是对逝者的大不敬。“捡金”过程中,所有的遗物都要捡出来,坛中不能放置任何金银玉器。

捡骨完毕后,接下来就是二次安葬的问题,一般会有两种选择:一是当天安葬,二是寄放。如果是当天安葬,则掩土砌坟,大部分坟茔与土葬时外观一致,少数人会使用水泥、砖石等修建坟墓并立墓碑。如果是寄放,待来年再择风水宝地安葬,则无须立碑。寄放时一般选择在斜坡处凿一浅洞,大小以恰好能容纳金坛为宜。暖洞后将金坛移至洞中,用草皮遮住金坛,使其避免外露。不论是安葬还是寄放,都不能完全封闭金坛,须在中部留个气孔,据说是为方便祖先灵魂出入而设。金坛安放好后进行墓祭仪式。晚上回家,参与“捡金”的客家人,还会提前在家门口放一个火盆,回来之人需从火盆上跨过去,以示除晦气。

在整个丧葬礼俗中,无不体现着客家人对祖先的一种崇拜,这种崇拜高于他们对神灵的崇拜,究其原因,最终也都落在客家人追本溯源及以孝为先的传统观念之中。随着客家文化在四川地区与湖广文化的相互融合以及中国丧葬文化的从简和环境保护,成华地区客家人的“捡金”习俗已经逐渐消失,但这一追本溯源的精神,值得所有中华儿女的尊重。

【注释】

[1]郑超雄、覃芳:《壮族历史文化的考古学研究》,民族出版社,2006年。

[2]李全中编:《成都东山客家氏族志》,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

[3]李全中编:《成都东山客家氏族志》,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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