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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招生中的弱势群体知晓率、报名率和成功率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弱势群体”主要是指来自弱势地区、弱势阶层和弱势中学的考生。本研究认为,满足上述3个条件中的2个,考生即可视为自主招生中的“弱势群体”。按照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基本思路,本研究将弱势群体在自主招生中的知晓率、报名率和成功率作为公平观测的指标。①“知晓率”,即考生能够准确及时掌握自主招生信息的情况。③“成功率”,即考生最终获得自主招生录取的情况。

高校自主招生中的弱势群体知晓率、报名率和成功率

(1)“弱势群体”主要是指来自弱势地区、弱势阶层和弱势中学的考生。学者们对于自主招生中公平问题的担忧主要来自3个方面:宏观上,区域间名额分配方式引发不公。高等教育区域发展失衡、招生的地方保护主义、区域间基础教育失衡与人才培养理念、方式上的差异等,使农村地区、西部地区考生在自主招生中处于劣势,“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现象突出。中观上,区域内名额分配方式引发不公。中国客观存在的重点中学制度、高校生源基地制度造成了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的“马太效应”;应考成本过高也大大降低了弱势群体的参与度。微观上,中学内名额分配、高校人才选拔方式与过程引发不公。中学内名额分配方式、过程和结果引发质疑;高校有关学生应考资格的制定、命题的科学性、面试的有效性、考核过程的公正与公平性、以及附带产生的招生寻租与腐败等也引发质疑。

从学界自主招生公平的关注点来看,自主招生中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3类人:① 弱势地区考生。包括家庭处于中、西部地区的考生和家庭处于农村地区(含乡镇和农村)的考生。② 弱势阶层考生。即父母职业处于不利阶层的考生。③ 弱势中学考生。即高校不投放自主招生名额的中学(一般为非重点中学)的考生。本研究认为,满足上述3个条件中的2个,考生即可视为自主招生中的“弱势群体”。即自主招生的弱势群体包含4类人(图1 - 1中交叉部分)。

图1-1 自主招生中弱势群体概念界定示意图

(2)“知晓率”(IR)、“报名率”(RR)和“成功率”(SR)是弱势群体自主招生公平观测的核心指标。公平,意指“公正合理,不偏袒一方”。学界对于教育公平的定义很多。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美国学者格林认为教育机会的公平分配需要将“符合必要的教育”与“符合能力的教育”相结合,据此提出“平等与最善”的教育机会均等原理。瑞典著名学者胡森对于“教育机会公平”有以下解释:① 入学机会均等,或入学不受歧视。② 受教育过程中的机会均等。③ 取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均等,标志是社会保证每个社群的子女在各级各类教育中所占的比重,与其家长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大致相等。罗尔斯强调公平的“补偿原则”,他认为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这个观念就是要按平等的方向补偿由偶然因素造成的倾斜。

从理论脉络看,历史上共出现过三个主要原则支配了高等教育的招生政策。① 继承优势。这是第一阶段高等教育参与的特征:这种参与的选择是基于学生的优势,而这种优势是继承来的,与环境相关,主要是指有幸出生在上层社会阶层的受教育者,一般是住在城市的男性。结果就是,学生只是因为所属的优势社会阶层而被选中参与高等教育。② 权力平等。到了20世纪,因为人口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对高校招生的施压,继承优势逐渐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权力平等的观念。其主要观点是高等教育应该向更多人开放,特别是那些社会出身不好的人。高等教育要能够代表国家的多样性,见证国家的民主。这一概念最初是被向女性提供平等入学机会的原则所激发,逐渐变为要求取消性别、种族和社会阶层的壁垒。尽管高等教育系统已经变得多样化,也在人口学上向更广的阶层扩大了其接受范围,但单纯的继承优势仍然流行。甚至,即便一些国家高等教育已实现大众化,但在高等教育结构内部,不同学科、不同学校和不同研究领域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权力平等这一原则,无论是通过向所有高中毕业生提供大学入学机会(如法国、德国、以色列)的方式,还是通过国家入学考试(如美国、印度尼西亚、越南)的方式,都受到了对其顽固坚持社会背景的质疑。质疑认为,社会背景决定了参与高等教育的程度,也决定了所受高等教育的类型。因此,过去几十年,主导的高等教育入学理论是对机会平等的强调。③ 机会平等。机会平等理论最先起源于规范经济学领域。这一理论强调要超出一般的机会平等,认为高等教育参与是具有不同程度的竞争力的,拥有较好经济、社会和文化资源的人总是有优势。解决的方法就是将继承优势变为考核学生的学术水平与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之间的距离。

根据教育公平与招生公平的研究,结合我国自主招生制度的发展现状,本研究认为自主招生公平应在充分保证“教育机会”公平的基础上,发挥“平等最善”原则兼顾选拔效率,提倡“弱势补偿”原则促进机会平等。其中,弱势群体的自主招生参与状况是观测自主招生公平状况的关键维度。按照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基本思路,本研究将弱势群体在自主招生中的知晓率、报名率和成功率作为公平观测的指标。①“知晓率”(Informed Rate,简称IR),即考生能够准确及时掌握自主招生信息的情况。②“报名率”(Register Rate,RR),即考生报名参加高校自主招生选拔的情况。③“成功率”(Succeed Rate,SR),即考生最终获得自主招生录取的情况。成功率(SR)又可细化为3项观测指标,即“报名成功率”(Succeed Rate of Application,SRA,即获得自主招生笔试资格)、“笔试成功率”(Succeed Rate of Examination,SRE,即通过笔试获得自主招生面试资格)、“自主招生录取成功率”(Succeed Rate of Autonomous Enrollment,SRAE,即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知晓率、报名率和成功率都是相对值,即弱势群体的参与状况与非弱势群体参与状况的比值。其运算公式表达为:F(IR)=IR弱势群体/IR非弱势群体;F(RR)=RR弱势群体/RR非弱势群体;F(SR)=SR弱势群体/SR非弱势群体。

自主招生公平观测的指标体系,如表1 - 1所示。

表1-1 自主招生公平观测的指标体系(www.xing528.com)

(3)“信效度”(RV)、“成本”(C)是弱势群体自主招生效率观测的核心指标。效率最初的含义是机械电器等工作时,有用功在总功中所占的百分比,后主要指功效、有效、见效,也指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

国际学界对于教育效率的分类主流观点是内部和外部(经济)效率的划分,效率(efficiency)大多被定义为是输入和输出(结果)的关系。其中非常重要的因素是金钱投入,正如Lockheed和Hanushek所认为的,“如果过多考虑非金钱投入,得出的是效果(effectiveness)的概念”。教育的外部效率最早是由Mingat和Tan定义的,是指在教育部门之外,实现社会的不同目标。从这个方面说,输出是指更广的社会目标(经济增长,就业率增加等)。教育的内部效率是指教育部门内部的教育输入和输出之间的关系。输入(如学生等)通过“生产”(教育学上的)过程从而被“转换”为输出(如毕业生数量、毕业生掌握的知识等)。教育的内部效率包括:经济效率(用已有资源生产出的最大产出)和技术效率(用已有输入和技术生产的最大产出)。

但招生考试的效率与普通教育领域中的效率研究有较大区别。考试研究专家刘海峰教授对于招生考试效率的定义得到学界的广泛认可。他认为,招生考试主要观测两种效率,“一种效率是人才选拔方面的效率,即如何提高考试的信度、效度,准确地测验出应试者的实际水平,将优秀者选拔出来供高等学校挑选;另一种效率是指如何使考试本身做到高效、经济,能够使考试简便易行,省时、省事、省力”。

本研究认为,自主招生的效率考察重点应放在“信效度”和“成本”两项指标上。① 自主招生的信效度(RV)。主要考察招生制度的科学性情况,其中信度(Reliability,R)用来测验招生结果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靠性,效度(Validity,V)用来考察所测量到的结果反映所想要考察内容的程度。② 自主招生的成本(Cost,C)问题。主要是考察招生制度的方便性状况,其中成本又包含金钱成本(Financial Cost,FC)和时间成本(Time Cost,TC),如考生及其所在家庭成员准备应考的时间。

自主招生效率观测的指标体系,如表1 - 2所示。

表1-2 自主招生效率观测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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