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夕的国民党统治区,生产凋零、物资匮乏、流通不畅、供应紧张,官僚资本与奸商巨贾乘机投机倒把,囤积居奇,造成物价飞涨,民不聊生,企业单位员工待遇微薄,生活困难。为了稳定人心,国民党当局不得不采取按生活指数的变化发放工资。资源委员会在天津地区的各企业单位从1947年1月份起凭天津市社会局编制的生活指数发放工资。规定生活指数以1937年1—6月份的物价基数为100,到1947年7月份物价基数达到34702.08,亦即在这10年里物价上涨340多倍,然而在这期间物价上涨速度还是比较缓和的。所以后来又以1948年8月19日物价基数为100计算,到1948年12月底4个月中,物价基数提高到3020.29,上涨了30多倍。国民党政府天津社会局编制的生活指数远远低于实际物价上涨水平。国民党当局被迫实行将面粉、煤炭等少数生活必需品发放实物的办法。此外还发放子女就学的各种额外补贴,但仍然解决不了职工生活的最低需要。资源委员会所属各工厂不断发生工人为要求增加工资而请愿上书的事件,并曾发生停工、怠工、断电等事件,职工生产情绪极不稳定,工厂难以维持正常生产。
蒋介石发动内战,耗费了大量民脂民膏,各地军政当局为了应付战争需要,随时向地方各界摊派捐募和征调物资。据查,在1947—1948年间,向资源委员会各单位摊派款项较大宗的有:1947年6月和9月,天津市城防建筑委员会两次摊派城防款法币6亿元;11月,天津市冬令救济委员会要求摊派3亿元;1948年4月提出摊派50亿元的庞大数字,并警告:逾期交付,加倍惩罚。此外,还有国民党执行委员会特别捐款、驻军慰劳捐款、兵役摊款、慰劳伤兵捐、河北省救济特捐等。对于征调物资,他们更以资源委员会各单位为主要对象,先是查仓库,紧接封仓库,勒令所有物资不准移动,然后就随时提取。上至华北最高统治机关“华北剿总”,下至地方的警备司令部、各驻军单位、城防委员会、稽查处等,随时征调水泥、钢材、铅丝、圆钉、铁皮、麻袋、石油、建筑材料乃至自行车等,尽仓库所有,被强行拉走。所有运输车辆都在强行征用之列。如果资源委员会各单位稍露不满,行动略有延误,就会受到追究以违抗军令、防碍军事行动罪责相威胁。南京资源委员会对各地所属单位曾一再重申不准接受摊派募捐的命令,但这对当地军政机关只是一纸空文。南京资源委员会规定,在天津的所属单位一切财务开支应是自食其力,自给自足。天津各单位完全依靠出售产品及处理仓库中积存物资度日。当时生产失调,员工生活困难,再加上负担大量摊款征料,把资源委员会各单位推向水深火热之中。各厂为了维持员工生活,除了销售产品和处理变卖物料外,只有走向银行贷款及向南京资源委员会会本部呼吁救济的途径。由于各厂仓库多已空虚,就是向银行贷款已无可抵押之物,难以贷到。在1947年12月份时,各厂即已无力发放员工工资,不得已比照11月份工资额发给员工60%,以勉强维持生活。1948年2月初,临近春节,由各厂勉强凑集抵押品,向银行借款法币470亿元,由各厂分用,暂时度过了春节。到1948年11月,天津化学工业公司维持汉沽化工厂开支,每月需160万元金圆券,但当时该厂每月产品仅值60万元,该公司库存全部产品及各种物资仅值130万元,再加上市场停滞,销售困难,产品难以脱手,以致公司束手无策,陷于绝境。当时其他各厂的情况也大致相似。1948年12月,经向南京资源委员会多次吁请救济,南京方面才汇来200万元金圆券。(https://www.xing528.com)
1948年底,解放军包围天津城,资源委员会天津地处边沿各厂都驻进了国民党军队。电厂的北厂、西厂,炼钢厂的3个分厂,机器厂的两个分厂以及灰堆造纸厂,汉沽化工厂等都驻满了国民党军队。驻军利用厂内建筑为阵地,到处挖掘工事,安放炮位,随意拆毁建筑,挪动生产设备,对厂内各种什物随便取用,肆意滋扰。厂内员工与家属无可奈何,不堪其扰。资源委员会各生产厂在天津解放前一个月就先后被迫停产。至此,资源委员会在天津的生产事业全部陷于停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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