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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与中国社会:乡土经济与风气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代以前,特别是乾隆年间,由于有整个社会相对安定、统治者又推行了“广劝开垦之诏”的大前提和湖南本身拥有的适宜的气候条件与优质生产米粮的土壤条件的小前提,湖南逐渐发展成为全国著名的米谷生产基地,农耕经济成为整个湖南经济的主体。清代湖南的耕地结构是以水田占绝对优势,水田比重达92.8%。

太平天国与中国社会:乡土经济与风气

近代以前,特别是乾隆年间,由于有整个社会相对安定、统治者又推行了“广劝开垦之诏”的大前提和湖南本身拥有的适宜的气候条件与优质生产米粮的土壤条件的小前提,湖南逐渐发展成为全国著名的米谷生产基地,农耕经济成为整个湖南经济的主体。随着清中叶以来人口的增长和广大农户的辛勤耕耘,湖南在原有的湘中农耕区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环洞庭湖区、湘南、湘西山区等经济开发区,耕地面积急剧增加,“不独大江大湖之滨及数里数顷之湖荡日渐筑垦,即自己输粮管业数亩之塘亦培土改田,一湾之涧亦截流种稻”。[1]粮食产量随之上升,于是出现了反映粮食生产地位提高的谚语“湖广熟,天下足”。

清代湖南的耕地结构是以水田占绝对优势,水田比重达92.8%。乾隆年间,湖南巡抚杨锡绂就称湖南是专种稻田之区,但是湖南生产稻谷这种粮食的地区又可分三种情形:“岳、常、澧三府州滨湖之处,圩田最多;长沙、衡州地势稍平,稻米之收,数处为广;此外,辰州、沅州、永顺、靖州宝庆永州郴州桂阳州各府州则山多田少,本境产米仅敷民食。”[2]由于湖南生产的粮食丰厚,除了完成漕粮本色、仓廪积储、军需供应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余粮可供客商贩对籴,于是吸引了全国各地特别是江浙一带从事米业贸易的商人,并由此在湖南境内形成了一批繁盛的谷米集散市场——米市,如湘中的湘潭、长沙,湘北的岳州,湘西的常德,澧州,湘南的衡阳等都是重要的米谷贸易中心,商贩收买米谷后运往汉口一带,络绎不绝。因为粮食不愁销路,粮价持续上涨,湖南与江浙一带的粮食流通得以维持和加强,湖南生产的粮食日益商品化,这就更加提高了湖南广大农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他们一方面大力拓荒,“纵尽水滨山涯皆为民业,犹恐有限之地不足以养滋生之民”,[3]另一方面积极开发双季稻,在湘东丘陵地区、湘北湖区、湘东南地区都有双季稻的种植和推广。同时又广开山地,推广种植棉、麻、茶、油料、烟叶等经济作物和小麦玉米、甘薯以及其他杂粮作物,这样一来,广大农民长年赴在农事上,习惯于在田地上辛勤劳作、安土重迁,很少有从事商业之人,所以外省人对湖南的印象是“非商贾辐辏之地,山泽之货,关市之税,厥利甚微”[4]、“湖南本系奥僻之区,贸易不繁,商利微薄”[5]。相对而言,湖南本土缺乏商业气息,缺乏商业人才,在此经商的多为江右、江浙、广东一带的人,米谷等农产品也多经他们运销省外。但是,米谷这种普遍性的消费产品就当时整个社会的购买力而言,属于价格偏低、利润偏少的商品,即使米价有时上涨,但也会面临物价、夫工之类的同时上涨,所以,它给予湖南社会的经济商业化发展意义并非特别显著,湖南的商业发展水平也不是很高,基本停留在传统农业社会阶段,故时人有言,“湖南居楚南隅,摩山带水,其民饭稻羹鱼自给,无秦晋商贾巨万之家,赋税俭薄,才敌江浙一大郡”。[6]“其人先世,率守耕读,不但仕宦稀少,而经商服贾以至外省者亦不数见。”[7](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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