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建筑物,地震破坏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是不一样的。因此,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应根据其重要性和破坏后果而采用不同的设防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
3.1.1 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抗震设防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2.0.1条专门讲述了这一问题。
2.0.1 抗震设防分类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对抗震设防类别作了规定。
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 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对下列五类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又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1)防灾救灾建筑
(2)基础设施建筑
1)城镇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建筑
2)电力建筑
3)交通运输建筑
4)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建筑
(3)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4)工业建筑
1)采煤、采油和矿山生产建筑
2)原材料生产建筑
3)加工制造业生产建筑
(5)仓库类建筑
现仅对“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作一些介绍,《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
6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6.0.1 本章适用于体育建筑、影剧院、博物馆、档案馆、商场、展览馆、会展中心、教育建筑、旅馆、办公建筑、科学实验建筑等公共建筑和住宅、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
6.0.2 公共建筑,应根据其人员密集程度、使用功能、规模、地震破坏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6.0.3 体育建筑中,规模分级为特大型的体育场,大型、观众席容量很多的中型体育场和体育馆(含游泳馆),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6.0.4 文化娱乐建筑中,大型的电影院、剧场、礼堂、图书馆的视听室和报告厅、文化馆的观演厅和展览厅、娱乐中心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6.0.5 商业建筑中,人流密集的大型的多层商场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当商业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分别判断,并按区段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6.0.6 博物馆和档案馆中,大型博物馆,存放国家一级文物的博物馆,特级、甲级档案馆,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6.0.7 会展建筑中,大型展览馆、会展中心,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6.0.8 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6.0.9 科学实验建筑中,研究、生产和存放具有高放射性物品以及剧毒的生物制品、化学制品、天然和人工细菌、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和新发高危险传染病等)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特殊设防类。
6.0.10 电子信息中心的建筑中,省部级编制和贮存重要信息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国家级信息中心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高于重点设防类。
6.0.11 高层建筑中,当结构单元内经常使用人数超过8000人时,抗震设防类别宜划为重点设防类。
6.0.12 居住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标准设防类。
在确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时要重视下述的几类案例。
(1)所有仓储式、单层的大商场不论多大建筑面积均属丙类。
(2)当高层住宅的多层裙房被定为乙类时,其上部的住宅仍可为丙类。
(3)通过防震缝分开的大型建筑,当每个结构单元均有单独的疏散出入口时,可按每个单元的规模分别核定类别。
(4)大型建筑虽无防震缝,但平面内或上下层使用功能不同,也可按各功能区段分别核定类别。
我们可以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确定每一个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类别。
2.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
对于不同的抗震设防类别的建设项目,在进行建筑抗震设计时,应采用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对此,《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作了如下具体的规定。
3.0.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www.xing528.com)
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现用列表的方式,分别从地震作用计算和抗震措施两个方面对四类抗震设防类别的抗震设防标准表示于表1.5.2。
表1.5.2 四类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
(续)
【例1.5.1】 建筑物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抗震设防类别,下列分类不正确的是( )。
(A)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
(B)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破坏会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国民经济重大损失的建筑
(C)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一般建筑
(D)丁类建筑应属于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答案:(B)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3.1.1条,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例1.5.2】 建筑物共有四个抗震设防类别,下列分类原则中正确的是( )。
(A)甲类建筑属于重要的建筑 (B)乙类建筑属于较重要的建筑
(C)丙类建筑属于一般重要的建筑 (D)丁类建筑属于抗震适度设防类建筑
答案:(D)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3.0.2条解答。
【例1.5.3】 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的建筑应划分为下列哪一个类别( )。
(A)甲类 (B)乙类 (C)丙类 (D)丁类
答案:(B)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3.0.2条解答。
【例1.5.4】 抗震设计时,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四类。一幢18层的普通高层住宅应属于( )。
(A)甲类 (B)乙类 (C)丙类 (D)丁类
答案:(C)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3.0.2条,一幢18层的普通高层住宅应属于丙类。
【例1.5.5】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下列哪一类建筑是属于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的乙类建筑( )。
(A)人数不够规模的影剧院 (B)某些工矿企业的变电所
(C)县级二级医院的住院部 (D)中、小型纪念馆建筑
答案:(B)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3.0.2条,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要尽快恢复的建筑。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3.0.3条的条文说明,较小的乙类建筑指的是一些建筑规模较小的建筑,例如,工矿企业的变电所、变压站、水泵房以及城市供水水源的泵房等。
【例1.5.6】 建筑抗震设防为( )类建筑时,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
(A)甲、乙 (B)丙、丁 (C)丙 (D)丁
答案:(D)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3.0.3条第4款。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例1.5.7】 根据其抗震的重要性,某建筑为乙类建筑,设防烈度为7度。下列何项抗震设计标准正确( )?
(A)按8度计算地震作用
(B)按7度计算地震作用
(C)按7度计算地震作用,抗震措施按8度要求采用
(D)按8度计算地震作用并实施抗震措施
答案:(C)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3.0.3条第2款,乙类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当设防烈度为6~8度时,其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
【例1.5.8】 某地区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对于此地区丙类建筑的抗震设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按8度进行抗震设计,按7度设防采取抗震措施
(B)按7度进行抗震设计(包括计算和抗震措施)
(C)按7度进行抗震计算,按8度设防采取抗震措施
(D)按7度进行抗震计算,抗震措施可适当降低
答案:(B)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3.2.2条,除规范另有规定外,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的地区,应按7度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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