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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发展阶段与特征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新模式、新机制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权下放地方两项重要改革政策出台,极大地促进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该文件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开始从以规模快速发展为标志的外延扩张式发展阶段转向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内涵式发展新阶段。

高职教育发展阶段与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高职院校逐步发展壮大,大体经历了起步兴起、蓬勃发展、质量提升和创新发展四个阶段。

1.高等职业教育起步兴起阶段(1980—1998年)

20世纪80年代初,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社会对生产一线的技术、管理和服务人员从数量到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探索一条高起点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之路,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战线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这一阶段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类型主要包括职业大学、五年制技术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首次提到“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并将其定位为高中后实施、有别于普通教育、与行业配套的一种新型教育类型,可以说这是高等职业教育创立的标志”[1],有力地推动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到80年代末期,职业大学的数量达到126所。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三改一补”的高职教育基本方针,即通过现有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培养目标来发展高职教育,并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专改制或者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补充,来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人才。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199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正式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标志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走上了依法办学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我国职业教育分为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主张“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体系”,其第十三条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进一步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

2.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阶段(1999—2005年)

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一线的适用人才,真正办出特色。”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这两个文件的颁布实施,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促进了高等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随着全国高等院校大规模扩招,以独立设置高职院校迅速增长为标志,高职教育快速发展;同时,教育部将原有的高职、高专和成人大专合成为高职高专教育进行统筹,以形成培养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合力。2002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2004年,《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坚持的办学方针和培养目标,即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确定办学目标,找准学校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加大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下得去、留得住、上得去”、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以新模式、新机制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权下放地方两项重要改革政策出台,极大地促进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2005年,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要求:“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提出要建设一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高等职业教育迎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公布的数据,从1999年到2005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占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www.xing528.com)

3.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阶段(2006—2011年)

2006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该文件针对当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力度,增强学生职业能力,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八大举措,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该文件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开始从以规模快速发展为标志的外延扩张式发展阶段转向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内涵式发展新阶段。同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推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建设100所高等职业院校,使之成为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引领全国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和发展,带动整体质量的提升。2006年至2008年,教育部、财政部先后分三批评出10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通过这些示范院校的建设,带动和影响全国高职院校的改革和发展。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促进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了高等职业教育模式改革的政策导向,引领高等职业教育走出了一条不同于普通大学的类型特色发展之路,高等职业教育显示出勃勃生机。2010年,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要求,教育部、财政部联合组织专家评审,新增100所高等职业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着力打造高职特色鲜明、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的高职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2011年,教育部颁布《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内涵建设为着力点,整体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高等职业教育要以提高质量、创新体制和办出特色为重点,优化结构,强化内涵,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同年,教育部颁布《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进一步促进高等职业学校办出特色,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等职业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同时提出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标志着高等职业教育进入全面质量提升新阶段。

4.高等职业教育融合创新阶段(2013年至今)

十八大以后,创新驱动、融合创新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能。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委组织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该规划提出,要按照“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系统设计现代职业教育的体系框架、结构布局和运行机制,推动教育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教育的新需求。这标志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进入政府统筹、市场需求导向、产教融合发展、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新阶段。2015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切实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适应需求、面向人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统一,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强技术技能积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随后,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各省启动了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国际可比的优质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建设计划,推动各高等职业学校走产教融合、创新发展之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2018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即“职教20条”)。2019年1月14日,国务院颁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制度创新,突出质量,拓展服务功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要求各建设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扎根中国、放眼世界、面向未来,强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重点支持一批优质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率先发展,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为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做出重要贡献。作为落实“职教20条”的“先手棋”,国家在2019年4月启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该计划旨在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2019年12月10日,教育部、财政部公布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共197所学校入选,其中高水平学校56所,高水平专业群1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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