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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建筑设计的基地长度不宜小于周长的1/6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3.8.1基地大型商店建筑的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不宜小于基地周长的1/6,并宜有不少于两个方向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连接。

商店建筑设计的基地长度不宜小于周长的1/6

商店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参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

4.3.8.1 基地

大型商店建筑的基地沿城市道路长度不宜小于基地周长的1/6,并宜有不少于两个方向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连接。

4.3.8.2 建筑布局

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应留有人员集散场地,且场地的面积和尺度应根据零售业态、流动人数及规划部门的要求确定。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基地内应设置专用运输通道,且不应影响主要顾客人流,其宽度不应小于4m,宜为7m。运输通道设在地面时,可与消防车道结合设置。大型商店建筑应按当地城市规划要求设置停车位。在建筑物内设置停车库时,应同时设置地面临时停车位(图4-20)。

4.3.8.3 步行商业街设置

步行商业街内应设置限制车辆通行的措施,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等部门的有关规定。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利用现有街道改造的步行商业街,其街道最窄处不宜小于6m;新建步行商业街应留有宽度不小于4m的消防车通道;车辆限行的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www.xing528.com)

步行商业街的主要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停车场(库),并应与城市公共交通有便捷的联系。步行商业街应进行后勤货运通道的流线设计,并不应与主要顾客人流通道混合或交叉(图4-21)。

图4-20 商店建筑

沿A1、A2两条街道布置的商店建筑基地设有与消防车道结合设置的单独运输通道,商店建筑主要出入口前留有人员集散场地。图中B1、B2、B3为地面停车场,C1、C2、C3为地 下停车场出入口,D1、D2、D3为车行道出入口,D2、D3两点之间距离大于150m。
陈静 绘

图4-21 步行商业街

红线标示道路为车行道,紫线标示部分为新建步行商业街,步行街宽度大于4 m,且与车行道相连,满足消防车道要求。
陈碧霞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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